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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篇 社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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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620
颗粒名称:
第二十九篇 社会
分类号:
C91
页数:
36
页码:
675-709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历史与现状,重点放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婚姻·家庭”、“民情风俗”等方面,以教育人民移风易俗、推陈出新。
关键词:
洞口县
社会
内容
该篇设“民族”、“婚姻·家庭”、“姓氏”、“宗教”、“会社”、“民情风俗”、“方言”七章,述其历史与现状,重点放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婚姻·家庭”、“民情风俗”等方面,以教育人民移风易俗、推陈出新。同时,对有些封建迷信、陋习劣俗等亦择录存史。
第一章 民族
洞口县是以汉、瑶、苗、回、侗、满、土家、高山、壮、傣、水、哈萨克、朝鲜、东乡、仫佬、白族等组成的多民族杂居县。据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县总人口为63.98万人,其中汉族63.0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8.51%;瑶、苗、回等15个少数民族为954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9%。
第一节 源流与分布
汉族,自东汉元嘉(151~153)年间开始迁入。北宋末年,金兵入侵,宋室南移,汉人入境者增多。元末明初,大量汉人从江西的泰和、晋阳、丰城等地纷纷迁入境内。明末清初,又从豫、鲁、皖、闽、鄂等省和邻近府、州县迁入,逐步定居蓼水、平溪、黄泥江中、下游的开阔平地和丘陵地带。除溪、长塘、大屋三个少数民族乡为瑶族聚居外,其余28个乡、8个镇为汉族聚居地,内有部分乡镇散居少数民族。
秦汉时期,苗、瑶族即为洞口境内的土著人。后因历代统治者和大汉族主义者的歧视、压迫和驱赶,苗瑶土著人被逐渐从平地、丘陵挤入崇山峻岭的雪峰山区,过着烧垦、狩猎的原始生活。经过长期繁衍生息,慢慢地形成方圆数百里的瑶山苗寨。宋末元初,社会动荡,江口地区的苗民遭受一次大屠杀,死伤无数,外逃甚多,有的被逼改“苗”为“汉”。明清在此设“里”立“峒”,故有“溪猺里”(今溪瑶族乡)、“小坪猺里”(今渣坪乡、月溪乡境内)和“〓猺十三峒”(今鼓楼、长塘、大屋、桐山、渣坪等乡)之称。至1949年解放时,全县瑶苗不足5000人,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各民族之间平等相待、和睦共处,瑶苗同胞不断增多。1986年,瑶族人口为888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7%,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2.99%;苗族人口为21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04%,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2%。瑶、苗聚(散)居溪、长塘、大屋、桐山、渣坪、月溪、花园、岩山、鼓楼、江口、毓兰等24个乡、镇。
回族,又称回回。明洪武初年,从江西迁入,多为张姓。由于社会和历史的原因,直至80年代初才被政府正式承认。全县有回民36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06%,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3.8%,集居在石背、金田、杨林等乡。
侗、满、土家、高山、壮、傣、水、哈萨克、朝鲜、东乡、仫佬、白十二个少数民族,绝大多数在新中国建立后,因工作调动、缔结婚姻、建设移民、劳力开发和人才交流而迁入,人口时增时减,住地无定。1986年,有侗族33人,满族16人,土家族16人,高山族10人,壮族6人,傣族3人,水族3人,哈萨克族2人,朝鲜族1人,白族1人,东乡族1人,仫佬族1人。
第二节 语言
汉语是县境内唯一的交际语言。瑶、苗等少数民族没有文字,但有本民族的语言。洞口瑶族对内多使用瑶语,对外使用汉语。由于汉文化的传播和影响,以及长期杂居,共同劳动、生活、交往,故瑶、苗语在有的地区已消失,或正在消失。
散居在瑶族乡的少数汉族也通晓瑶语。其他如侗、满、壮、朝鲜等族人口少,多因婚姻或工作关系迁入,故很少保留本民族的语言和风俗特点。
第三节 民族关系
县内瑶、苗等少数民族,长期受尽历代统治者的歧视和压迫,处于被奴役的不平等地位。新中国建立后,消灭了封建制度,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论在入党、入团、参政、提干、升学、就业等诸方面,做到了各族人民一律同等。30多年来,由于县委和县政府正确贯彻执行了民族政策,出现了许多汉瑶团结治山、治水;同心修路、修桥,共建文明村、校的动人事迹。
政治上,在瑶族聚居区建立民族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1956年10月10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溪瑶族乡。1986年4月25日和30日,经省政府批准,分别成立长塘瑶族乡和大屋瑶族乡,乡长由本民族干部担任。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少数民族都占2%左右。瑶族干部酆明臣在1956年12月召开的县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副县长,后五届连选连任。还有瑶族女售货员阳灿玲和瑶族、溪造纸厂厂长李光保,分别选为湖南省第六届和湖南省第七届人大代表。政府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保送一批赴省、地党校、干校或大专院校学习,仅中南民族学院的毕业瑶族干部就有7人。重用、提拔少数民族干部128人,其中县级3人,局级32人。溪瑶族乡为地县级以上单位输送瑶族妇女干部12人。县历次劳模会、先代会上都有少数民族代表参加,有的被评为全省或全国先进人物。1958年,溪瑶族乡党委副书记、瑶胞杨才保出席了全省卫生先进单位表彰大会。侗族女教师汪维芬1983年5月评为全国少儿先进工作者。
生活上,不仅灾年有重点照顾,平年也有特殊优惠。1952年~1986年,共拨给少数民族地区各种专项救济款48.54万元。全国实行棉布定量供应时,根据瑶、苗的风俗,每人多发2~5市尺布票。回族每人每月增供菜油0.25公斤,除每年冬季对困难户发给御寒棉衣棉被外,1984年~1986年连续3次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纯棉布、棉絮赊销,总价值80多万元。县委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和实况,在计划生育上适当放宽。从1981年1月1日起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停止一胎化的宣传。
多渠道帮助开发和振兴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事业。县委、县政府把溪、大屋瑶族乡列为经济开发区;长塘、大屋两瑶族乡列为扶贫重点。1984年8月,县人大第九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决议》,县政府及时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提出少数民族地区,必须坚持“以粮为主,综合经营,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农业生产方针。会后由两名副县长带队,深入实地勘察,做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小水电建设规划。同时,还拨款维修6所小学,修建1座石拱桥,安装2台碾米机。现在,少数民族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乡和70%的村通公路,80%的户用上了电灯。乡有医院,村有医疗站,彻底改变了过去入校无门、肩挑背负、松枝照明和缺医少药的落后面貌。
第二章 婚姻 家庭
第一节 婚姻
一 旧式婚姻
包办、买卖婚姻,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主要形式。男娶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且讲究“门当户对”、“重礼厚奁”。
少数乡绅、富户,蓄婢纳妾,一夫多妻,或是老郎少妻。据1985年山门、城关、毓兰调查:清末民初有纳妾的18人,共纳妾22名,后被逼入佛门的2人,出逃的5人,自缢的4人;蓄婢的有38户,共蓄婢40人,其中改为妾的3人,出卖6人,转嫁的20人。少数贫困户因娶不起亲,终生单身。
父母包办,近亲婚配的多,认为表兄妹结婚是“亲上加亲”。早婚、早育的多。女的20岁未婚,常遭人议论。也有个别富户带养极贫户的幼女作童养媳的。夫丧一般守寡,如要改嫁必须经得公婆、族人允许,也有“转房”的(转嫁给胞兄弟或堂兄弟)。
男女完婚时,彩礼、嫁奁,贫富相差悬殊。富豪之家,多以田土、庄屋陪嫁,还有满堂嫁奁;中户人家多为几台家具和数套衣被;贫穷人家,有的一口木箱和几件粗布衣,有的借衣过门。普遍兴坐轿舆、拜花堂。
二 新式婚姻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废除封建婚姻制度。1952年,洞口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坚决贯彻新婚姻法的决议》,并成立“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提出“五要”、“五不准”(要维护子女利益,要妇女参加生产劳动,要家庭和睦,要尊婆爱媳,要互助互爱;不准包办、买卖婚姻,不准早婚、重婚,不准虐待妇女,不准干涉寡妇婚姻自由,不准限制妇女参与社会活动)。当年帮助232个寡妇改了嫁;解除304对青年男女的包办婚约。《婚姻法》的宣传贯彻,树立了正确的婚姻观念。男女青年在共同劳动、工作和社交中建立感情,自愿结合。父母介入,多防子女以貌取人,如有包办,受社会谴责。据152对青年夫妇的调查,属于工作或劳动中相互认识、自愿结合的23对,占15%;属于亲朋介绍后自愿结合的92对,占61%;属于组织出面或邻里“架桥”后自愿结合的37对,占24%。所生子女,多随父姓。也有越五代同姓结婚的。瑶、汉通婚的也不少。
婚龄,1950年《婚姻法》规定男20、女18周岁为最低年龄,1980年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男22、女20周岁。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表明:全县男性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占98%,女性占94.9%。提倡晚婚晚育(女性24周岁),1975年~1980年的6年中,女性初婚的23600人,符合晚婚年龄的21238人,晚婚率达90%,1981年后开始下降。
提倡婚事简办,不馈赠彩礼、不坐花轿、不拜堂。在70年代前已蔚然成风,80年代开始出现重金厚礼、铺张浪费、高档嫁奁,致使少数大龄男、女青年难以成亲。
三 婚姻登记
民国时期曾提出过申请婚姻登记和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但未能实施。新中国建立后,才真正实施婚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三类。
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需亲自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登记手续,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的,人民政府即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离婚登记。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办理时,重视调解,防止轻率离婚,并保护好子女的合法利益,处理好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问题。如有纠纷,由人民法院处理。
复婚登记。离婚后的男女双方都未再婚,或再婚后配偶已死、已离,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需到当地乡、镇政府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为保护军人婚姻,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团以上政治机关或家乡的县人民武装部出具证明,方可登记。现役军人的妻子提出离婚需经军人本人同意。对破坏军人婚姻的,依法严处。
第二节 家庭
一 结构
旧时,两代三代同居的家庭居多;未婚、离异或婚后丧偶的单身家庭和四世、五世同堂的大家庭很少;也有丧偶或离婚后再婚组成的联合家庭。民国37年(1948),境内户均6.8口。多数家庭男孩婚后,数月或数年,即分家析产,组成经济独立的小家庭。父母多随晚崽同居。独子一般不分家。儿子有继承权。
新中国建立后,家庭规模趋向小型。1964年,户均4.05口,比1948年降低2.75口。1986年,户均3.95口,比1964年又降低0.10口,多为一对夫妇和一、二个子女的两代同堂。子女有继承权。
年老无子,旧时,多摆酒立约,过继兄弟或同姓人之子为嗣,侍奉赡养,继承遗产。现时,抚患抚女,按照法律程序抚养,为社会承认,受法律保护。
二 成员关系
旧时,家庭成员之间,承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封建道德伦理关系。新中国建立后,家庭成员之间都是平等关系。且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既有男的、女的当家,也有老的、少的当家。敬老爱幼、敬婆爱媳的风气日盛,并出现了大批“五好”(爱国家、爱集体、遵守纪律好;努力生产、工作、学习完成任务好;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家庭建设好;移风易俗、文明礼貌、清洁卫生好;敬老爱幼、民主和睦、邻里团结好)家庭。1980年至1986年,全县各级表彰的“五好”家庭有9403户,其中受县表彰的有298户,受省、全国表彰的有7户。
三 职能
家庭是社会最基层的生产、经营单位。50年代初,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组织生产和经营。50年代中至70年代末,以集体为主组织生产和经营。80年代初,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又以家庭为承包单位组织生产和经营。农村家庭以种植、养殖业为主,辅以工、商、运输等业;城镇家庭以经商、手工业为主。家庭除担负物质生产外,也重视人口生产。旧时,以“多子女”为荣,盲目生育,据洞口、桥头2区5乡、镇的调查统计,民国37年(1948)共有育龄妇女679人,其中1至3胎的158人,占总数的23.4%,4~6胎的479人,占总数的70.5%,7胎以上的42人,占总数的6.1%。新中国建立后,多数人响应计划生育号召,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农村一般是1~2个孩子,4个以上的极少,城镇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父母对子女负有教养责任,除传授子女一些生产技能外,还教育儿孙待人处世、勤俭治家。并注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紧密配合,使之成为有文化守纪律的劳动者。
四 称谓(指汉族)
称生父叫父亲,俗称嗲嗲或伢伢、伢老子。现时称爸爸。自称崽、儿子、女、晚女。
称生母叫母亲,俗称姆妈、娘。现时称妈妈。
称父亲的祖父、母叫曾祖父母,俗称公公、婆婆。自称曾孙、曾孙女。
称父亲的父、母叫祖父、母,俗称嫡嫡、婻婻。现时称爷爷、奶奶。自称孙、孙女。
称父亲的兄、嫂、弟、弟嫂叫伯父、伯母,叔父、叔母,俗称大爷(大叔叔)、大娘,二爷、二娘……。自称侄儿、侄女。
称父亲的姐、姐夫、妹、妹夫叫姑母、姑父,俗称孃孃、姑姑,姑爷。自称内侄、内侄女。
称母亲娘家的父、母叫外祖父、外祖母,俗称客公、客婆或外公、外婆。自称外孙、外孙女。
称母亲娘家的兄、嫂、弟、弟媳叫舅父、舅母,俗称舅舅、舅爷、舅母。自称外甥、外甥女。
称母亲娘家的姐、姐夫、妹、妹夫叫姨母、姨父,俗称姨娘、姨爷。自称外甥、外甥女。
称丈夫的父、母叫公、婆,或随丈夫称伢伢、爸爸、姆妈、妈妈。自称媳妇、儿媳。
称妻子的父、母叫岳父、岳母,俗称亲爷、岳老子、亲娘、丈母娘,或随妻呼伢伢、姆妈。自称郎、婿、郎巴公或儿子。
丈夫,俗称男人客,现时称爱人,或直呼其名。
妻,俗称堂客、老婆,现时称爱人,或直呼其名。
第三章 姓氏
洞口县现有姓氏299个(单性298个,双姓1个),其中明、清以前徙入的137姓,占姓数的45.8%,所占人口约为全县总人口的80%。人口比重大的有萧、刘、尹、王、杨、曾、张、胡、傅、唐、李、许、谢等40多姓,有的逾万。民国至新中国建立后迁入的新姓氏162个,占总数的54.2%,所占人口约为全县总人口的20%。人口比重小的有卜、刁、寸、占、才、戈、历、来、扶、同、母、桃等70多姓,有的仅1人。
县内姓氏分布呈“大散居、小聚居”的总体格局。城镇多异姓杂居,城关镇现有148姓,占全县总姓数的50%。农村多同姓聚居,俗有“洞口萧家”、“三阳王家”、“山门尹家”、“岩山傅家”、“马渡唐家”、“梅田彭家”、“岩塘潘家”、“寨上林家”、“灌塘许家”“石背张家”、“马鞍曾家”、“茅铺向家”、“曲塘杨家”、“麻山舒家”等之称。
第一节 姓氏录(以笔划为序)
丁、刁、卜、于、卫、义、万、才、寸、广、马、仇、王、方、尹、毛、文、尤、丰、元、少、牛、戈、从、历、车、元、邓、叶、刘、龙、卢、田、宁、石、左、申、史、甘、白、卯、皮、包、戊、区、仪、占、玉、头、邝、平、艾、邛、戎、州、达、尘、母、材、向、米、阮、伍、孙、尧、冯、戍、关、江、吕、任、毕、匡、同、列、华、许、永、异、成、竹、兆、佘、连、乐、寻、回、巩、池、危、纪、乔、阳、吴、李、严、旷、何、汪、佐、汤、邱、沈、余、来、杜、宋、芦、苏、冷、应、岳、安、角、扶、甫、沂、张、芮、妣、芳、呈、辛、邵、邹、麦、呙、谷、良、陆、杨、初、陈、罗、宗、庞、尚、周、译、孟、昌、奉、金、明、郑、松、易、卓、季、敖、武、雨、房、旺、饶、官、柳、幸、范、邬、单、禹、赵、钟、欧、欧阳、姚、哀、封、施、班、柯、洪、相、祝、泰、树、畏、南、项、郝、段、冒、贺、俞、姜、胡、侯、栗、柴、倪、宾、容、翁、晏、海、唐、殷、袁、梁、夏、徐、郭、聂、秦、顾、屈、费、常、凌、涂、桃、荆、奚、高、晁、钱、梨、阎、莫、龚、黄、勒、陶、董、章、卿、雪、萸、康、隆、曹、游、符、梅、谌、集、雄、韩、崔、戚、庾、盛、萧、曾、彭、雇、覃、傅、简、敦、童、温、粟、焦、喻、程、滑、湛、腾、辜、路、舒、超、谢、葛、蒋、蒲、雷、赖、靳、禄、蓝、廖、漆、黎、熊、谭、阚、翟、樊、管、裴、潭、满、颜、潘、蔡、滕、毅、蕉、薜、燕、穆、薛、戴、魏、瞿、酆。
第二节 部分姓氏源流
现选介有志、谱可查的23个姓氏源流。
王姓 太原郡。出自周朝。周天子的家族称为“王家”,其后世以“王”为姓。宋元丰八年(1085),王明远由江西迁湖南潭州,其裔性还、复清、复深和万贵、巽权、英爵公于明宣德、正统年间(1426~1449)定居三阳、歧石、栗山、岩山、江潭、三元塘等地。今传23代,多分布于毓兰、秀峰、江潭、管竹、木瓜、水东等镇、乡。
邓姓 南阳郡。商·武丁封曼季于邓,后以国为姓。明洪武元年(1368),邓仲五随父弃官定居武冈迁入油麻田(今西中乡境)落户。明洪武十八年(1385),邓天翁之孙邓通亮、邓通初、邓通光三兄弟从祁阳迁入毓兰山落户。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西中、花园、茶铺、毓兰等乡、镇。
尹姓 天水邵。出自远古时期,部落首领少昊的儿子般,受封于“尹城”,其后世以封地为姓。明洪武(1368~1398)时,尹南全、尹南清兄弟随父尹鼎初弃官由邵阳迁入洞口境内。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石桥、石背、水东、管竹、醪田、山门、岩山等乡、镇。
刘姓 彭城郡。出自远古时期,帝王陶唐氏之后裔封于刘,其后世以封地为姓。明洪武(1368~1398)年间,由江西泰和县迁入新化、溆浦,转居武冈发脉迁洞口境内,派系甚繁,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南泥、西中、茶铺、江潭、高沙、竹市、山门、毓兰等乡、镇。
向姓 河南郡。出自春秋时期,齐桓公的裔孙公子胯,字“向父”。其后世以字为姓。明末(1621~1644),向庆荣从河南迁黔阳转居洞口境内,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洞口、南泥、洪茂、马鞍、城关等乡、镇。
李姓 陇西郡。出自商朝。尧帝时任理官的皋陶之后裔理徵,因直谏得罪纣王,为避迫害,其妻携子隐居,以树木果子(木子)为生,“理”姓才延续下来,为了纪念,便将原来的“理”姓改为“李”姓。明·洪武(1368~1398)年间,李志道任台州通判、琼州同知,后从江西泰和县迁入。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花园、杨林、水东、茶铺、高沙等乡、镇。
萧姓 兰陵郡。出自周朝。宋国始祖微子启的裔孙大心,因功勋卓著而受封于萧,建立萧国。其后世以其受封地名作为姓氏。明·洪武(1368~1398)年间,由萧一菊之裔诚公、明公先后从邵阳横板桥(今属隆回县)转居洞口境内。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洞口、青龙、花鼓、月溪、鼓楼、黄桥、江口、石江等乡、镇。
严姓 天水郡。出自东汉时期,为避明帝刘庄的名讳,“庄”姓的人改以“严”为姓。清·康熙(1662~1722)时,严一仁由华容迁入。一系由江西迁入。今传19代。多分布于马鞍、金田、山门、醪田等乡、镇。
张姓 清河郡。出自远古时期,东夷部族首领少昊的第五个儿子挥,因发明弓箭,被赐姓“张”。明·洪武(1368~1398)年间,山张魏公裔从宁乡迁入,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石背、岩山、横溪、山门、高沙等乡、镇。
林姓 西河郡。出自周朝。周平王的庶子林开,其后世以其名字中的“林”字为姓。元·至正年间(1341~1368),福建蒲田林世富,任邵阳县尹,后弃官隐居洞口境内。今传30多代,多分布于木瓜、花鼓、秀峰、竹市等乡、镇。
杨姓 宏农郡。出自周朝,周宣王之子尚父,受封于杨,子孙以封地为姓。明·洪武(1368~1398)年间,杨伯辅之后裔,由江西泰和县迁黔阳再转居洞口境内,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山门、大水、水东、树林、茶铺、高沙、毓兰等乡、镇。
许姓 高阳郡。神农之后裔,周武王封文叔于许,其后以国为姓。南明初由江西泰和县迁入武冈州城,二世迁入洞口境内,今传20多代。多分布在大水、茶铺、马鞍、高沙等乡、镇。
胡姓 安定郡。出自春秋时期,陈周被楚国吞并后,子孙以其开国君胡公满名字的“胡”为姓。明·洪武(1368~1398)时期,云南指挥佥事胡荣钦的长子胡春禄由黔阳转居洞口境内。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金田、山门、毓兰等乡、镇。
袁姓 汝南郡。出自周朝。舜的后代,陈国君胡公满的后裔庄伯,字“伯爰”,其后世以他的名字中的“爰”为姓。古时“爰”与“袁”通用,故以“袁”为姓。明·洪武(1368~1398)年间,由袁怨富从江西赣州府迁邵阳,其子袁祖申转居黄桥铺。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金田、南泥、西中、洞口等乡。
徐姓 黄桑郡。出自周朝,附属国徐国国君的后裔,以国名“徐”为姓。明末清初(1628~1661),徐万世从邵阳县迁入洞口境内。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马鞍、茶铺等乡。
黄姓 江夏郡。出自春秋时期,封于黄,建立黄国。其后世以国名“黄”字为姓。元末明初(1341~1398),黄俊苏从江西泰和县迁入洞口境内。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洪茂、马鞍、杨林、洞口等乡。
曾姓 鲁国郡或武城郡。出夏朝。夏少康封次子曲烈于鄫(今山东苍山西北),曲烈以封地为姓,由姒姓更为鄫姓。鲁襄公六年(公元前567),鄫巫奔鲁,去掉“鄫”字耳旁为曾姓。洞口有三支曾氏:一为杨林曾氏,一为石堰曾氏,一为马鞍团曾氏,统称武城曾氏。杨林曾氏初祖曰纹炳,宋时携男子荣自江西永丰大湖徙武冈谜头(今武冈邓家铺、隆回与杨林乡接界处一带),分衍于今杨林、横溪、花园、金田和武冈邓家铺等乡、镇。石堰曾氏始祖曰文昭,元时自新化窝山徙高沙石堰,分衍于今马鞍、洪茂、高沙、南泥、西中、花园、长塘、山门、醪田、秀丰、竹市、江潭、石背和武冈马坪、花桥、城东等乡、镇。马鞍团曾氏,其祖其史按其谱,主要分布在今马鞍、大水等乡。
谢姓 陈留郡。周宣王舅父申伯,受封于谢,建立谢国,子孙以国为姓。明·洪武(1398~1398)时期,谢汉臣山江西泰和县迁入。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金田、渣坪、南泥、木瓜等乡。
傅姓 清河郡。出自商朝,商大臣曾在傅岩筑墙,被商王武丁任为大臣,称为傅说,后世以其筑墙处的地名“傅”字为姓。明·洪武(1368~1398)年间,傅友德的长子惟椿从江西迁入岩山,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岩山、管竹、竹市等乡、镇。
彭姓 陇西郡。出自夏朝,颛顼的裔孙篯铿,封于彭,人称彭祖,建立彭国,后世以国为姓。明·洪武(1368~1398)年间,彭景龙由江西泰和县迁入。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石桥、金田等乡。
覃姓 添水郡。周穆王(姬满)称为有竺氏,徙居雍州覃地,遂因地为姓。清·嘉庆三年(1798)由覃则之子添秀、添顺,先后从茶陵迁入洞口境内,今传10代,多分布于青龙、岩山、溪、毓兰等乡、镇。
廖姓 武威郡。出自周朝,周文王之子伯飂,其后世即以“■”姓。飂古为“廖”,故以廖为姓。元·至大(1308~1311)时期由廖发祥从江西迁入,分行、文、贞、据四房,文公迁入鸡田,贞公迁入大水田,据公迁秧田,主器行公留湛田,即所谓“四田”。今传20代,多分布于醪田、石柱、大水、树林等乡。
潘姓 荥阳郡。出自周朝。周文王的季孙,封于潘,其后世以受封地名为姓。传至八十二代贞周公于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5)从山东省临朐县竹搭桥迁居黔阳中方,又传八世至志荣公,于宋末元初迁洞口,落籍岩塘。今传20多代。多分布于横溪、醪田、石柱、山门等乡、镇。
第三节 宗族活动
旧时,同一血缘,同一祖宗,交往亲密,相互照应,不仅有喜庆、家事、祭祀等经常性的交往,还有建祠、修谱、立规等定期性的聚族活动。
建祠 清道光、咸丰年间,大兴立祠之风。洞口境内,大姓巨族,多由族长牵头捐田筹款,兴建宗祠(俗称祠堂),多在始祖定居地或同族聚居地建族祠或公祠,有的大姓还在州城建有总祠,作为祭祖先、立族规、修谱谍、议宗法的场所。洞口境内约有祠堂110余座。祠堂建筑规模宏伟,工艺精湛,多呈民族式的寺庙型。一般有正殿、戏台、看楼、厢房、仓廒。新中国建立后,祠堂多被拆除、改建。1986年底,尚残存27座,保存较完好的只有树林乡杨氏宗祠,现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修谱 始于明末清初,同姓各族为溯源流、立家训、理世系、续班次、记生庚、详贲茔,每隔几十年撰修一届。修谱耗资甚巨,迎谱礼仪更盛。族谱除集中入祠珍藏一部外,其余分房散存。“文化大革命”时期多被视为“四旧”而毁,保存完整者甚少。
祭祖 旧时,祠堂均有“祠产”,作为始祖诞辰和清明、夏至、中元、冬至等民间重大节日祭祀设宴之用。新中国建立后,祠产分给农户,祠堂拆除改建,聚族祭祖停止。
族治 旧时,常以族规治理族风。凡有偷盗、淫乱、伤风败俗等违犯族规行为,则由族长主持,从严处治,俗称“开祠堂门”。惩治败家子孙,轻者绑屋柱、抽荆条、罩戽桶;重则开除族籍,甚至捆梯沉潭溺死。遇有坟山、河坝纠纷或已婚妇女被公婆虐待致残致死之事发生则以此为衅端,兴师动众制造宗派械斗,常酿成流血事件。新中国建立后,族规消亡,族治渐废,多以党纪国法治理民事。
第四章 宗教
洞口境内历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其中佛教徒最多,基督教徒最少。
第一节 佛教
佛教传入洞口境内,始于唐朝。属曹嫡嗣临济宗。佛教主张消除任何欲望,断绝一切尘念,脱离人世,求得“寂静”、“安乐”,得以成佛为最终目的。洞口境内信仰佛教的比较普遍,寺庵庙宇遍布各地。新中国建立前,全境有寺庙370多座,其中较著名的有观音阁、普照寺、南岳庙、兴福寺、真人殿、紫云庵、钟沧寺等97座。
明、清盛期,洞口全境有僧尼数千。民国初,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僧尼渐减,佛教日衰。至民国38年(1949)春,境内只有僧尼522人,其中和尚466人,尼姑56人。多数僧尼出身贫寒,被生活所逼皈依佛门。
洞口县佛教界曾涌现一批颇有影响的人物,竹篙塘居士唐大圆,30年代,曾以《东方文化研究院》的名义,著有《治国法师》书稿,参与编纂国家佛教经典著作,并在武汉、长沙等地设坛讲经。毓兰镇能彻和尚(原名王在贵)、岩山乡唐镜澄和横溪乡释乘法(张姓)均系原洪江嵩云山寺方丈,总揽湘西南佛教。曾在县城东郊观音阁坐禅多年的明真法师,后为长沙市开福寺方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学院副院长和湖南省暨长沙市佛教协会会长。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正确贯彻执行宗教政策,允许人们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同时积极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和辩证唯物主义,并取缔和打击封建迷信活动。50年代初,寺庵多被拆毁或改建他用,佛教徒日益减少,大多数僧尼还俗成家。现有活动的僧尼16人(和尚3人,尼姑13人),其中在县内的只有释胜莲等8人。
第二节 道教
道教何时传入,无考。县境内道教的特点是佛道两参,无独立的道教,信奉张道陵为祖师,多在家设坛行教。有祖孙世袭的,有拜师传授的。分布广、人员多,没有正规的教派活动,往往与封建迷信融为一体。其活动形式有两种。一是经常性的活动,多为寿诞禳星拜斗,为亡者开灵、做道场;二是季节性的活动,多逢天旱、久雨、虫灾时,则设擅打蘸、求雨、诵太阳经,或“七月半”为亡者“解饭”。新中国建立后,道士多弃教从农,或谋其他职业。近年来道教活动或明或暗在少数村落、街道回潮。
第三节 基督教
基督教,崇拜上帝,以《旧约全书》、《新约全书》为圣经。鸦片战争后,德国等国外基督教差会,来华传教。民国9年(1920),传教师周裕章,先后在黄桥铺、石下江、洞口、山门、高沙和水东桥、竹篙塘、花园、江口等地发展教徒,建立教堂(福音堂)。民国19年(1930)至民国29年(1940)是基督教活动的鼎盛时期。全境共有传教士40余人,教徒150余人。民国30年(1941),苏、德战争爆发后,德国传教士返籍,加之教堂多被侵华日军炸毁,活动减弱。至民国38年(1949)春,基本停止活动。1982年,只有传教士2人,执事1人,教徒27人。教徒王传敏曾当选为县第一届政协委员。教堂房产有的土改时由农会处理;保存的石江、黄桥教堂,后由县委统战部清理代管。1934年,经请示邵阳地委统战部同意,变卖黄桥教堂以翻修石江教堂。
第五章 会社
第一节 行会 会馆
一 行会
洞口境内各集镇的各行业,各以传说中本行业的祖师爷成立行会,并以祖师爷的诞辰为年会期。境内的行会有轩辕会(缝纫业)、鲁班会(木作业)、织女会(织布业)、孙祖会(崇拜孙膜膑,制鞋业)、三义官(崇拜张飞、屠宰业)、药王会(崇拜孙思邈,国药业)、财神会(崇拜赵公明,商业)、吕祖会(崇拜吕洞宾、理发业)以及杜康会(酿酒业)等。
民国6年(1917)2月,国民政府公布《工商同业公会规则》,倡导改行帮为同业公会,先后有屠宰业、南货业、织染业、木工业、缝纫业、理发业等21个行业成立同业公会,选出会长订立章程。民国8年(1919)高沙成立商会,各行业公会会员为商会会员。民国20年(1931)石江成立商会。新中国建立后,各商会和行业公会为工商业联合会所取代。
二 会馆
旅居洞口境内市镇的工商户,多来自邵阳、湘乡、衡阳、祁阳、新化及江西等地,经商日久,便自成体系,形成“邵阳帮”、“湘乡帮”、“衡阳帮”、“祁阳帮”、“新化帮”和“江西帮”,并自动组织同乡会,于清末民初在各集镇建立会馆,设首士或理事长,调处有关事宜。邵阳籍,分别在高沙、洞口、石江、黄桥建立“洞天宫”会馆;湘乡籍,分别在高沙、洞口、石江建立“上湘宫”、“龙城宫”会馆;江西籍,分别在高沙、石江建立“万寿宫”会馆;衡阳籍,在高沙建立“衡州宫”会馆;新化籍在石江建立“上梅宫”会馆。新中国建立后,会馆都已拆毁或改建,同乡会自行解体。
第二节 会道门
会道门是封建会门和道门的合称。从民国6年(1917)开始,紫霞教、归根教、同善社、一贯道等,相继传入洞口境内,随即发展组织,扩充道徒。共有成员1454人,道首和活动骨干273人,分布28乡、镇,设立活动堂点42处。
一 紫霞教
民国6年(1917),由安化县东平的“恒化文社”传入石下江,建立“膺善堂”,后改为“膺化文社”,嗣后发展了“继善堂”、“好善堂”、“楚善堂”、“自新社”、“普化文社”等,分布于石下江、黄桥铺、高沙市、竹篙塘等地。共建立文社、堂点11个,发展道徒610人,其中道首70人,与上海“中国道德总会”保持联系,开展活动。
紫霞教的道首,多是地主和国民党军政人员,他们打着会道门的旗号,利用人们的迷信心理,宣扬“入道可以免灾”、“除劫成福”、“不入地狱”、“可以飞檐走壁、腾云驾雾”,籍以勒索钱财、淫人妻女。新中国建立前夕,制造大量反动谣言,扰乱人心,破坏革命,或勾结官匪,杀害解放军战士和地方干部,1953年被人民政府取缔。
二 归根教
归根教,又称“西华堂”、“金丹门”、“大西华”“小西华”、“三华堂”、“普渡教”、“皇极道”。
民国16年(1927)后,分三支传入洞口境内。一是花园萧玉珍,于1928年请来天鹅山梁山界(今武冈县境内)徐相仁(顶航)、周云阳(保恩),在花园黄茅界庵堂立佛堂;二是光远寺岩岭庵堂(今武冈县境内)于1930年派道首朱隆兴(征恩)、周子卿(顶航)在花园燕子岭设佛堂,取名“西华堂”;三是荆竹铺(今武冈县境内)李甫元(保恩)于1927年在江口一带传教,1939年在月溪仙山界庵堂设立佛堂。该教先后在花园、桥端头、李家渡、高沙市、马鞍石、黄桥铺、月溪、洞口、石下江等地发展道徒390多人,其中道首164人,设坛17处。
归根教的大、中头目都为地主、国民党军政官吏。均以“救苦”、“救难”的慈善面目出现,宣扬“十劫十愁”、“三期劫运、三佛收圆”,打着“神训”、“佛旨”招牌,利用“逢期安拜”、“打蘸”、“扶乩”、“做功课”等方式,散布妖言邪说,欺骗、愚弄群众。新中国建立初期,该教还制造种种谣言,诬蔑共产党,进行反革命宣传活动。经过多次打击后,于1956年全部取缔。
三 同善社
同善社,又名“同善堂”、“洪信社”、“洪信大同社”、“神兵大刀队”、“民师道”、“光明会圣处”、“会仙楼”、“补善堂”。主张“儒、释、道”三教合一,自称“三教圣人”。民国15年(1926),长沙同善社总会派道首瞿兆瑜在高沙湘乡会馆“上湘宫”建立“高沙事务所”,下设“五课”(果正、道金、明察、文书、宣化)、三个分坛(黄桥铺、马鞍龙山、竹篙塘),由蒋迪仁、甘先修为正、副善长。发展道徒364人。
同善社道首大都为地主、资本家和国民党军政官吏,利用“劝善规过”、“正心修身”、“孝悌忠信”、“礼义廉耻”、“避灾免难”愚弄人民。新中国建立前夕,该社配合国民党,大造反共舆论,散发反动传单,扰乱人心,破坏革命。经过1953年的严厉打击后消声匿迹,组织瓦解。
四 一贯道
一贯道,1950年3月,由隆回、邵阳分三支传入洞口境内,先后在山门、高沙、洞口等镇设坛开道,扩展组织,共设分坛4个,家坛7个,发展道首11人,道徒85人。道首皆以行商为掩护,道徒行为诡秘。佛堂设在楼上或暗室,信徒单独发展,入道时先必盟誓。道徒练“万仙阵”,宣扬“阵法练成,能呼风唤雨,可乘凳升天”。
一贯道是最反动的会道门之一,打着“修己化人”和“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幌子,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疯狂反共反人民。点播师尹德馨、道徒尹秋生于1953年在山门区企图组织反革命武装暴动,被公安机关及时破获,尹德馨和尹秋生分别受到惩处,组织被取缔。
第三节 丐帮
旧社会,专以讨米为生的叫“乞丐”,俗称“叫化子”,并有“大叫化”和“小叫化”之别。“小叫化”,数量多,散布广,单个乞讨,又称“散叫化”;“大叫化”,数量少,能量大,有组织,有头领,有帮规,故称“丐帮”或“大叫化班子”。凡加入丐帮组织,必先封礼拜师,内部称为“拜晚晚”。入帮后,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指挥,严守帮规。如有违犯,轻则罚食、驱赶;重则毒打、处死,文昌塔内曾有一名丐帮成员被惨害,毓兰镇新江有一名成员被挖掉双眼。丐帮成员多散居庙宇、桥亭。主要活动是对红白喜事、待客设宴进行“包台”,即由头领出面与主人交涉,议定派出多少乞丐,施舍多少钱米,然后内部进行统一分配。平时外出,多以“打大卦”求食。且有一定的势力范围,排挤散叫化。新中国建立后,通过土地改革,大小叫化都分到了土地和房屋,绝大多数参加生产劳动,丐帮组织自动解散。
第六章 民情风俗
宋代以前,洞口境内人烟稀疏,风俗淳厚,居民“不惮艰辛,勤俭朴实,俨有太古遗风”。南宋以后,随着四方移民的陆续迁入,因信仰不同,习俗各异。良者简朴畏争,勤于本业;莠者争霸斗殴,横行无忌。民国时期,风俗亦欠纯美。新中国建立以后,共产党、人民政府注重社会道德教育,洞口县民情风俗习惯及人民的精神面貌发生根本变化,迷信活动日渐减少,婚丧礼仪亦有革新。1963年,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后,社会风气更为一新。“文化大革命”时期传统风俗习惯概被划入“破四旧”之列,已经建立起来的良好社会风气遭到严重破坏。1978年后,好的传统风俗渐次恢复,特别是中共中央提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后,文明村、文明街、文明学校、文明厂矿、文明家庭不断涌现,但是,打牌赌博、求神降福、请客送礼、奢华浪费等不良现象,近年又有所回升。
第一节 生活习俗
一 服饰
新中国建立前,富家男子戴礼帽,穿长衫,其质为府绸、丝绸、毛呢、棉绒、皮裘等。女子穿旗袍,高领小袖,以阴丹士林为主。一般贫民则多穿青、蓝、白色布衣,多为自纺、自织、自染。男多着布纽开胸短衫,戴青色“缸罩帽”,年长者多穿“大裆裤”,穿时前腰折叠,系之以带。多数农民常年剃光头,暑天戴斗笠,寒冬戴帽子。青年学生穿中山装、学生装,女子穿布纽短襟衣。未婚者蓄长辫,已婚者织成发髻,套入丝网袋,再插以发簪,谓之“粑粑头”。瑶民多穿无领、宽袖葛布开胸短衫,瑶女穿长过膝襟衣,裤脚刺绣花纹,腰系花带,多为铜质纽扣。冬、春雨雪天,农民多穿木屐和油布钉鞋,平时穿布鞋或草鞋。
新中国建立后,衣着已逐渐发展为无城乡、职业差别,衣服质量亦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改善。70年代,土布逐渐淘汰,机织棉布逐渐滞销,而毛呢、丝绸和涤纶、尼绒等化纤布极为普遍,花色品种也不断增多。男装以西式衬衫、国防服、西式裤为主;女装种类繁多,最流行的有连衣裙、百褶裙、西装裙、尖领衬衫、便式棉衣、无领圆口马褂等。80年代,西装、牛仔裤、太空服、军大衣、风雪衣、羽绒冬帽、无沿帽、纱织高顶帽及平顶四角绒帽,很受青年男女喜爱。木屐被套鞋(全胶鞋)、深筒雨鞋所代替,油布钉鞋全部绝迹,布鞋被半胶鞋、胶底布鞋、皮鞋所取代。近年,青、壮年爱穿运动鞋和旅游鞋。
新中国建立前,女子多戴耳环、戒指、手钏,富者以金、玉为质,贫者以银、铜为质;儿童多戴银质颈圈、脚圈、手圈,长锁制有“长命百岁”、“南无阿弥陀佛”等字样。新中国建立后,这类装饰品渐少,“文化大革命”时,视为“四旧”而绝迹。80年代,成年男女戴手表的日多。发型,男子剪西式、平头的较多,近年来不少男青年改蓄长发、留短须,妇女发型因年龄不同而异,老年妇女多齐耳短发,幼年女孩多羊角辫,青、壮年妇女多双辫、学生头、运动头、波浪卷发、披肩散发、马尾式束发等。近年不少青壮年妇女,为了保护面容,多用香脂,还有少数搽粉、画眉、涂口红。
二 饮食
旧时,洞口境内人民多为一日两餐。主食因地区而异,西北山区,主食玉米、粟米、红薯等;东南边陲,主食荞麦、小麦、高粱、红薯等;中部丘陵区,主食大米、红薯等。全境红薯甚多,素有“红薯半年粮”之说。每遇灾荒年成,贫苦农民多以蕨粑、石蒜、野菜代替主粮,借以充饥。富豪之家和集镇居民,主食大米,一日三餐。新中国建立以后,随着粮食产量的不断增加,不论山内山外,平原丘陵,主食大米,多为日食、三餐,各种杂粮一般均留作饲料或向政府换大米。
旧时,农民的佐膳以蔬菜、豆制品为主,猪、禽肉次之,牛、羊肉极少,一月能吃一、两次猪肉者,大都安排到初一、十五“打牙祭”。富豪之家的佐膳以鲜鱼、猪肉、豆制品为主,蔬菜、禽类次之。新中国建立后,随着人平收入的提高,生活不断改善,农民佐膳肉食品不断增多。70年代以前多食肥肉,80年代初开始多食瘦肉。全县居民嗜辣椒,有“无辣不成菜”之说。居民历来善作腌菜和酸菜。如腐乳、榨菜、酱豆、辣酱、酸萝卜、酸辣椒、酸豆角、酸黄瓜等,山区的灌心辣椒(大辣椒除籽后充以糯米粉、芝麻粉),鲜脆可口;饮料以青茶、米酒、甜酒为主,瑶民的芝麻黄豆茶,味道香甜。现时,兴喝啤酒、汽酒和各类瓶酒,夏天饮用汽水、果汁和冰棒。
新中国建立前,农民、居民多吸旱烟和水烟。新中国建立后,农民多用薄纸裹烟丝卷成喇叭状(俗称“喇叭筒”或“广播筒”)自吸,待客一般购卷烟。80年代开始,“喇叭筒”基本绝迹。居民、农民多吸卷烟,待客或逢年过节多用过滤咀香烟。
三 起居
住宅因地区不同而异,东南丘陵区少产竹木,贫苦住宅多土砖草房,即土砖墙壁、稻草盖顶;富豪之家多木质结构,即木架板壁青瓦盖顶。西北山区盛产竹木,富裕农民的住宅多木质结构,即木架板壁杉木皮盖顶;贫苦农民的住宅多竹木结构,即木架竹篾壁茅草盖顶,少数赤贫农民便搭简易的“人”字棚,以遮风雨。瑶族农民的住宅多木架竹篾壁茅草盖顶的吊脚楼,楼上住人,楼下关牲畜。
农民的住房多坐北朝南,一般三间,中间为堂屋,用作客厅、饭厅和祀祖。堂屋后留一空小间,称“倒厅”,又名“倒屋”,作仓储或老人、小孩卧室;两边为卧室或厨房。正屋侧边搭点偏屋作猪栏、牛栏、厕所和浴室。建新房要择吉上梁,届时鸣鞭炮、抛糖果、设酒宴、馈“红包”,并辅之画梁、赞梁等活动,还习惯于房屋周围植树,以御风暴袭击及做家具之用。新中国建立以后,茅屋逐渐拆除,建砖瓦房的逐年增多(参见《城乡建设》篇)。
第二节 礼仪习俗
一 嫁娶
民国时期,洞口境内男女完婚要经过托媒、求婚、合庚、换庚、定事、报日、迎亲、合卺、回门等多道程序。尤以迎亲为重,富者为四人抬的花轿,贫者多为两人抬的布轿。新娘兴戴红巾或凤冠。轿门悬一面古镜,轿后挂一对马灯和一口糠筛,上扦三根红纸包扎的羽毛高粱杆,以示避邪。有的地方有“哭嫁”之俗,夜诉离别之情。轿至男家,新郎要避开片刻,待举行“拜堂”仪式时,新夫妇同入中堂,先拜天地,后拜父母、长辈,再夫妻对拜。凡受拜的亲友,都面赠红包,谓之“接拜礼”。然后同入洞房合卺。婚后三天或七天回娘家,夫妇同往,俗称“回门”。
瑶族婚事与汉族大体相同。但瑶俗恋爱时昔有对歌词;迎亲时,新妇步行,自擎雨伞,背负箱笼,亲属陪送。
新中国建立后,政府颁布了《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简化婚姻程序,不备嫁奁,婚事简办。城镇机关举行婚礼,多以清茶、喜糖相敬,农村也很简便。进入80年代,奢办婚事抬头。
二 丧葬
洞口境内死人均为木棺土葬。青、少年病故,不兴丧礼;长辈去世,葬礼甚重。一般要经过报丧、择地、卜日、入殓、停柩、开祭、出殡、封坟、谢悼等程序。棺材质量,随贫富而异,有的赤贫户用薄板钉成盒子或以竹席卷尸而埋。丧务由丧家叔伯主持。死者装殓衣服必须成单,头戴“寿”字帽,脚穿白布袜、青布鞋,灵柩按男左女右摆放中堂,一般停柩三、五天,择日出殡。停柩期间请僧、道,诵经拜忏、“开灵”、“作道场”,以超度亡魂;收纳和摆放吊唁者赠送的祭幛、挽联和冥钱祭品,设案开祭等。
瑶族老人病故,古时不请地仙,不用棺材,以木板盛尸,封土成塚。后为盛棺择地而葬。
新中国建立后,提倡丧事简办,迷信陋习和繁文缛节基本破除。60年代后兴开追悼会,摆遗象,献花圈,带黑纱,奏哀乐。国家职工死亡,一般停放一天,由单位、亲朋组织安葬。80年代出现新旧结合,迷信陋习、繁文缛节又有回潮。仍为土葬,火化者极少。
三 生育
旧时,孕妇临盆,先要打符镇宅。婴儿下地第一个外人闯入其家,俗称“踩生”,主人必奉敬生姜、胡椒、黄糖泡茶或请吃,以示歉意。报喜,生男持公鸡,生女提母鸡;期满三天,娘家赠礼看望,俗称“洗三朝”;婴儿满月,娘家再次送礼。满月后,产妇方可出房串村。满周岁,俗称“匝周”,娘家第三次赠送厚礼,男家设“匝周酒”,宴请亲友。女孩多免。新生儿第一次走外婆家,俗称“移窝”,行前在婴儿额上点锅灰画“十”字。婴儿夜哭不止,则写“哭郎方”(天青地绿,小孩啼哭,请君念读,夜夜安宿),贴在交通要道。新中国建立后,婴儿的“三朝”、“满月”、“匝周”三次赠馈喜庆沿用,但贺礼从简,迷信活动渐废。
四 寿庆
增岁为小生,逢旬为大生。60岁、70岁以上叫“祝寿”。大生,一般以面、酒、肉或衣料为礼;祝寿,赠礼丰厚,宴请隆重。豪门富户,设寿堂,摆寿宴,演寿戏,打寿醮,个别户还借祝寿修亭、树碑以播名望。
新中国建立后,提倡祝寿从简,50年代和60年代,很少祝寿,且很简便。80年代祝寿之风盛行。富裕户祝寿,宾朋盈门,六亲满座,大摆宴席。
五 交往礼节
城乡交往很讲礼节。人们相见,要互相问好,行握手礼,且注重使用尊称,不直呼其名,一般对老人称“您老人家”,班辈大的称“老辈爷”,现今多称“老同志”、“老师傅”、“×老”。家里来客,要让坐、端茶、敬烟或留餐、留宿。客人告辞,要起身送行。
尊卑长幼之间,讲究辈分,坐席必让长者居上,走路必让长者先行,进屋必让长者先坐;长辈讲话,不得随便插言,不得摇头晃脑,不得架二郎脚;父母健在,不得对人自称老。
待客设宴,按尊卑亲疏安排席位,至亲、长辈坐上席、正席。宴间兴敬酒、夹菜。
第三节 节令习俗
一 传统节日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节前各家各户先除尘扫垢,杀猪宰禽,熏制腊菜,打糍粑,做血粑,酿酒,购买鞭炮、年画,张贴春联、窗花。除夕,守岁,长辈给儿孙“压岁钱”。初一凌晨合家吃“年更饭”,有的饭后还补睡片刻,俗称“挖窖”。
初一为新年之始,首先向祖宗、父母拜年,再按良辰佳刻,由长辈带领在院落相互串门拜年。出门拜年俗有“初一崽,初二郎,初三初四外甥行(hang)”的顺序。
春节期间,集镇多舞龙、要狮、提灯、演戏。农村多荡秋千、玩龙灯、踩高脚、下棋。
新中国建立后,节日的迷信色彩日逐淡化,春节前多开茶话会和军民联欢会、工农联欢会,初一举行团拜会、文艺晚会、灯谜晚会等,节日气氛更浓。
春社日 立春后第五个戊日叫“春社日”。家家摘香藤洗净后锤碎,浸出汁液,与糯米粉调匀,做成圆形米粑蒸熟,俗称“社粑”,供祭社神。有的还用腊肉、糯米和粘米混合煮饭,俗称“社饭”。亡父、亡母在三年内,孝子要上山扫墓,俗称“挂社清”。此俗至今仍有继承。
上已节 农历三月初三为上已日,民间用地菜子(又名窝架菜、荠菜)煮鸡蛋吃,俗有“三月三,地菜子做药丹”之说,至今相沿成习。
清明节 旧时,一般在清明节前十天开始扫墓祭祖。出嫁的闺女和上门的媳妇,禁忌上坟挂青。清明前一天为寒食节,俗为封坟立碑之日。新中国建立后,祠祭、会祭已废,机关、学校组织干部、师生为革命烈士扫墓。
浴佛节 农历“四月八”,相传这天是佛祖的生日。寺庵要用香水洗佛祖的全身。佛祖怜悯耕牛终年劳累,让它随其生日休息一天,故有“四月八,牛歇轭”之说。农家不仅让牛休息,还备办精饲料滋补。溪瑶族杨姓,当天有吃乌饭的习俗,是为纪念忠良杨文广除奸救宋的壮烈义举。
立夏节 民间祭祀五谷神,农家有吃蛋、笋和油炸米粑的习俗。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家家门前挂蒲艾,户户吃棕子,人人饮雄黄酒、喝大蒜水、吃田螺、蚌壳肉和皮蛋,小孩系雄黄香包。沿河集镇素有龙船竞渡活动。瑶族人民有“大端午”(五月初五)和“小端午”(五月十五)之分,多兴“大端午”。新中国建立后,吃棕子、挂蒲艾、赛龙舟等继承。
天贶节 农历“六月六”,这天,农家除备酒肉过节外,还有用新谷穗米汁煮饭。先敬祖宗和五谷神,再让父、母长辈尝,然后子女才吃。是日翻晒衣服和书籍,说晒了不会生虫和发霉。现今,翻晒衣服、书籍之俗尚存。
中元节 俗称“七月半”。旧时,从农历七月十一日开始接祖,延请僧、道诵经拜忏,至十四日晚祭祖送行,多用金箔扎的金、银山(锭)和色纸剪贴的冥箱、冥衣,封包火化,俗称“烧包”。现今,诵经已废,接祖尚存。
中秋节 旧时,家人聚餐多食禽肉,当晚多食柚子或月饼、糕点。老人常讲嫦娥奔月和吴刚伐桂的月神故事。有的中、青年喜将冬瓜套上童服,趁夜放到未生育夫妇的床上,逗趣“送瓜得子”。现今过节,多食月饼,家人团聚,备有佳肴美酒。
重阳节 旧时,农历九月初九酿酒,俗称“重阳酒”。学校师生素有爬山活动,谓之“重九登高”。现今,湖南省人民政府规定为“老年节”,教育青、少年,发扬敬老、爱老、养老的优良传统,保护老人合法权益。
二 民族节日
罢架节 农历九月二十八日或农历十月初二,正值中稻收获完毕,转入播种油菜、麦子的“十月小阳春”,山区瑶汉人家昔有架柴点火、围火而舞,以示丰年兴旺,直至柴烬架毁才罢休,故称“罢架节”。现今仍过此节。但火堆围舞已废。
盘王节 农历十月十六日为瑶族人民纪念祖先盘王的盛大传统节日,举行民族文娱活动。现今,聚居在溪、长塘、大屋瑶族乡的瑶胞,仍隆重集会庆祝。
过小年 又称“过老鼠年”,农历十一月十一日深夜,是溪雷、蓝两姓瑶民的传统节日。备美酒佳肴,中间摆碗鼠肉,避开汉人就餐。相传雷、蓝两姓的祖先,被地主老财从黔阳逼入溪安顺岩洞,长期挨饿受冻,正处于饥饿难忍之际。逮住一只窜入洞内的硕鼠烧熟充饥,胜过小年。后人以此日食鼠肉怀念,至今不变。
三 现代节日
民国年间,元月初一为新年;3月12日为纪念孙中山逝世,定为植树节;4月4日为儿童节,开展儿童演讲和健康比赛;10月10日为“双十节”,又称“中华民国国庆节”,开展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
新中国建立后的主要节日:1月1日为元旦,放假一天;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放假三天;3月8日为国际劳动妇女节;3月12日为植树节;5月1日为国际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4日为青年节;5月12日为护士节;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7月1日为中国共产党建党节;8月1日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9月10日为教师节;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放假两天。节日期间,一般开纪念会、座谈会、展览会、报告会或文艺晚会,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第四节 游艺习俗
旧时,境内城乡传统游艺活动丰富多彩,调节人民的精神生活。有集体组织的,有单个活动的。新春佳节,集镇、院落多舞龙、耍狮、提灯、演戏、说书,场面热闹,观众、听众甚多;端午赛龙舟,中元放河灯,多为沿河举行;中秋月明,青少年拖茅船,老年人讲白话(故事),孩童猜谜语,一般都逗趣深夜;劳动之余,青、壮年喜摔跤、拳击、扳手腕、杈扁头、举石磨、垒罗汉、吹竹笛、拉胡琴、射箭、赛跑、游泳、甩飞尺;不论平时、节日,少年儿童游艺更多:翻筋斗、放风筝、爬竹竿、踩高脚、捉迷藏、滚铁环、踢毽子、抽陀螺、丢手帕、挑花架、骑竹马、跳草绳、递口令、抛楼梯、捡石子、圈栾栾、玩草龙、煮毛饭、抬十字轿、岩鹰衔鸡、老鼠剥皮、猴子翻梁、犀牛打架、瞎子摸鱼,跳门坎、打跛脚、呷水饭等;老年人喜听“宣章”、打渔鼓、钓鱼、玩牌、下象棋、猜拳行令、弹琴、清唱;妇女爱下对角棋、五子飞、寻七姑娘、荡秋千;溪、长塘、大屋、等地瑶胞跳“棕包脑”。
新中国建立后,继承和改进了许多有益身心健康的传统游艺活动,发展了不少新兴的棋类、球类和曲艺项目。电影、电视、广播、收录音,已成为广大群众的日常文娱活动。
第五节 信仰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的汉、瑶、苗等民族,多数信仰佛教、道教、巫教,少数人信仰基督教,回族信仰回教。同时,人们因职业不同,又各有信奉。木、锯工信鲁班,茶业信陆羽,经商者信赵公明,铁业信李老君,国药业信孙思邈,屠宰业信张飞,酿酒者信杜康。如遇天灾、人祸、瘟疫、难产、不育、伤残,一般人都寄希望于神灵,或收吓、喊魂、禳海、放阴、出车、扶乩、打醮、峦庙,或看相、测字、算命、卜卦、拜亲娘、划干龙船。日常活动的禁忌繁多,历有“正月忌头,腊月忌尾”的流传。正月初一忌挑水、扫地、动土、开仓、服药、出粪便;腊月忌搬家;逢年过节,初一、十五,忌谈虎豹豺狼、妖魔鬼怪;孕妇忌踩灶、坐门坎;炉灶忌用脚踏,厨房忌煮狗、蛇肉;出嫁的女儿忌回娘家分娩;合婚忌八字相克;结婚忌单日;深夜忌吹口哨和直呼人名;在外死亡者忌抬尸进屋;妇女坐月,忌食鸡头、鸡尾、鸡翅、鸡腿;过年、结婚,忌打烂碗碟;放排忌说“伞”(谐音散);伐木忌说“树”(谐音输),小孩忌食蛋黄、鸡爪,忌用手指指月亮;寡妇忌坐新夫妇的床沿和忌接新娘。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群众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人民的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信鬼神者越来越少,信科学者越来越多。
第七章 方言
洞口是50年代新建的县,处在西南官话与老湘语交错地区,方言比较复杂。县境北部、西部接黔阳、绥宁,由县西城关镇经中部岩山,到东北的山门,无全浊声母,方音区别较小;县境南部与武冈接界区,如杨林、黄桥等地,都有一套较完整的全浊声母。溪、长塘、大屋3个瑶族乡及其他瑶族集中居住的地方,另有瑶语。本章记述县治所在城关镇话。
第一节 语音
一 声母
p布爸 p′别怕 m门麦 f胡府
t到夺 t′递踢 1路连
ts精糟 ts′秋曹 s僧散
tɕ稼挤 tɕ′杰齐 n女律 ɕ修休
k贵姑 k′跪葵 ŋ祆案 ×灰红
φ延软严武
说明:1、城关镇话无全浊声母。无卷舌声母,普通话之卷舌声母,多转入舌尖、舌面音,ʐ变为零声母,但“肉”读1声母。
2、普通话之t、t′,城关镇多读成x。
如:
道桃讨套——xau
贪潭毯炭——xan
汤堂躺烫——xaŋ
洞桶痛——xəŋ 胎——xai
天田电——xiεn 帖特——xε
透投偷豆跳——xau
3、f的发音多为Φ,有时也发f。记为f。
4、1音位有两个自由变体:l与n,但一般在阳声韵前读n,阴声韵前读l。记为1。
5、舌面音tɕ、t〓、ɕ声母的字音中,有许多常发成舌叶音,如t∫知基,tʃ'其池,∫希系,都分别记成tɕ、tɕ′、ɕ声母。
6、部分字分尖团。“精与“经”,“节”与“接”不同音,“性、心、新、星”皆作s——。洞口县南部各地也有部分字分尖团。
二 韵母
1资支 i皮飞 u鹿故 y雨虚
a爬马 ia家蛇 ua花刮
o河确 io药觉
ε额耳 iε野社 yε靴缺
ai盖介 uai怪块
ei倍妹 uei桂贵
au保桃 iau教肴
au欧条 iau桥烧
an胆三 iεn连检 uan官关 yen圆权
an根灵 in京津 uan温魂 yn群琼
aŋ光榜 iaŋ良讲
əŋ红母 iəŋ胸雄
n日翁你
说明:
1、城关镇话i韵字特别多。普通话之iau(iou)韵母字,此处大都作i。如“秋、修、休、六、九、右、友”等字音,城关镇话皆为单韵母i。普通话之əu(ou)韵母字,此处也多作i。“收”与“西”同音,“肉”与“力”同音“周、昼、丑、抽、臭、兽”等字音,城关镇话皆作单韵母i,“育”音益。
2、阳声韵音节与普通话有区别,鼻韵尾n、ŋ发音过程中舌尖或舌根没有明显抵住上腭,显得轻而含混。a在“胆、含、官、关”中与鼻韵尾n结合时,为a,在“商、党、桑、妄”中与鼻韵尾ŋ结合时,为v。区别也相当明显。都记a。
3、洞口县南部如杨林等地无ei韵母,“妹、倍”等字韵母皆为ai。
三 声调
阴平55 高开婚缺急竹
阳平223 穷寒鹅含时题
上声31 古口好厚米矢
去声35 盖抗汉岸月白
说明:
1、城关镇话去声不分阴阳。洞口县中部之岩山与东北部之山门皆如此。而南部杨林乡、黄桥镇等地去声皆分阴阳。这与洞口北部方言声母清化,南部方言仍保留全浊声母相联系。
2、中古全浊上声字,城关话半为去声,半为上声,“全浊上声变去声”的演变过程尚
未完成。
半为去声的,如“是、抱、似、义”。
半为上声的,如“柱、坐、淡、厚、社”。
四 文白异读举例
1、声母不同(先文后白,以下同)
长涨 ctɕiaŋ——ctiaŋ
笛 tiɔ——xiɔ
垫电 tienɔ——xiεnɔ
胀 tɕiaŋɔ——tiaŋɔ
胖 xaŋɔ——tsaŋɔ
怂 csəŋ——cts′əŋ
虹 xaŋɔ——kaŋɔ
豁 xoɔ——k′oɔ
臊 ctsau——csau
2、韵母不同
麦 mεɔ——maɔ
爹 cti——ctia
井 ctsən——ctsiaŋ
青 cts′ən——cts′iaŋ
泻 siεɔ——siaɔ
星腥 csən——csiaŋ
醒 csan——csiaŋ
细 siɔ——saiɔ
轻 ctɕ′in——ctɕ′iaŋ
绳 cɕyn——cɕin
夜 ciε——cia
野惹 ciε——cia
裌 cka——ckiε
命 manɔ——miaŋɔ
劈 cp′i——cpia
灭 miεɔ——miaɔ
姐 ctsiε——ctsia
请 cts′an——cts′iaŋ
晴 cts′əŋ——cts′iaŋ
车 ctɕ′iε——ctɕ′ia
轧 ŋaɔ——ŋεɔ
社 cɕiε——cɕia
嬴 cin——ciaŋ
墓 moɔ——məŋɔ
坪 cp′an——cp′iaŋ
3、声调不同
爸 cpa——cpa
近 tɕinɔ——ctɕin
厚 xiəuɔ——cxiəu
便 cp′iεn——cp′iεn
重 tɕ′iəŋɔ——ctɕ′iəŋ
奶 c1ai——1aiɔ
动 xəŋɔ——cxəŋ
4、声母韵母不同
泥 cn——c1ai
做 ts′oɔ——tsiɔ
家 ctɕia——cka
屐 ctɕi—一ctɕ′ia
眼 cian——cŋan
岁 ɕyɔ——suaiɔ
喷 xuənɔ——p′ənɔ
醉 tsuaiɔ——tɕyɔ
谢 cɕiε——cts′ia
嫁 tɕiaɔ——kaɔ
教 tɕiauɔ——kauɔ
嗉 suɔ——ɕyɔ
觉 tɕioɔ——kauɔ
5、声母声调不同
话 xuaɔ——cua
侧 tɕ′iaɔ——cts′ia
傻 csa——cxa
6、韵母声调不同
[=此处为插图=]
7、声母韵母声调皆不同
孵 cfu———cp′au
蛋 cxan——koɔ
第二节 词汇 语法
一 词汇特点
城关镇话词汇十分丰富,与普通话差异方面,如:
1、词的书写形式相同而词义有区别(前为城关镇话,后为普通话,借字记音处用星号“*”,以下同)。
蚊子——蚊子、苍蝇
柑子——桔子、柑子
锯kiɔ——割、锯(以上同义扩大)
松柏树——松树
杨柳树——柳树(以上词义缩小)
爹爹——爷爷
爷爷——爹爹(以上词义对换)
月光——月亮
电光——电筒
白话——故事
塘眼——池塘 (以上词义转移)
2、同词义而语音形式相去甚远
[=此处为插图=]
逗散方təuɔcsanxaŋɔ——开玩笑
3、词素同而序列异
闹热——热闹 鲁粗——粗鲁
4、动物名称表示性别的词素序列在后
羊牯 羊婆(娘) 猫牯 猫娘
狗牯 狗娘 鸡公 鸡婆
猪郎子 猪娘子
二 语法特点
1、人称代词复数可能是保留了古字“侪”的用法c《广韵》:“侪,等也、辈也、类也。士皆切。”
2、指示代词
3、疑问代词
4、动词时态表示法
其侪正在讲到话哩ctɕitsiɔtɕinɔts′aiɔckaŋctaucua·1i——他们正说着话呢!(用“到”表示动作进行)
其看呱电影哩ctɕ′ickanckuaxianɔcin·1i——他看了电影了。(用“呱”表示动作完成”
5、句式
我讲其不赢cŋockaŋctɕicpuciaŋ——我说不过他。(宾语置于动词和补语之间)
(以上二句为双宾语句特殊形式)
第三节 谚语 歇后语
一 谚语
月光生毛,大水滔滔;月光打伞,晒得打喊。
东虹日头西虹雨,虹在南方涨大水。
五月南风涨大水,六月南风火烧天。
云向洞口走,快放田坝口;云向山门走,快塞田坝口。
凤凰岭戴帽,必有大雨到(桥头、洞口一带流传)
雷公先唱歌,有雨也不多。
石头出汗,有水煮饭。
清明断雪,谷雨断寒。
十月无霜,碓臼无糠。
雷打冬,十间牛栏九间空。
旱雨落一斜(阵),迟雨落到黑(夜)
一日春工十日粮,十日春工呷不赢(音洋)。
禾怕胎上死,人怕老来穷。
好崽要好娘,好种多打粮。
十锄棉花九锄姜。
早起三朝当天工。
妇女看鞋边,男子看畲边。
人怕伤心,树怕剥皮。
三斤子姜,当不得一斤老姜。
穷要穷得硬棒,饿要饿得刚强。
呷饭离不开老屋场。
做坏生意一回,讨坏老婆一世。
十年难遇金满斗。
一日无粮千兵散。
草鞋冒样,边打边像。
嫂嫂做鞋,妹妹拣(学)样。
呷不穷,穿不穷,冒得打算一世穷。
讨米冒人笑,做贼打得叫。
穷莫离猪,富莫离书。
人呷良心树呷根。
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三分冒学到。
人上一千,五艺周全。
扁担无扎,两头失塌。
打老虫(虎)要副胆,打野猪要副板(指棺材)。
不到高山,不知平地;不呷糁子,不知粗细。
急水涡里浸不死人。
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
蚂蝈呷萤火,肚子是亮的。
无风不起浪,无根不长草。
壁上挂团鱼,四脚无靠处。
老鼠钻牛角,越钻越紧。
一年被蛇咬,十年怕进山。
人要忠心,火要空心。
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
天高不算高,人心才算高。
锅保锅,鼎保鼎,癞子莫保和尚。
叽叽呱呱冒点事,阴阴奸奸做狠事。
墙上一蔸草,风吹两边倒。
三百斤的野猪,靠的那副嘴巴。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饭少加把菜,衣少加根带。
鱼呷跳,猪呷叫。
多衣多寒,冒得霸蛮。
白豆腐要呷得耐(热的意思),泥巴路要走得快。
湿柴怕猛火,猛火要柴多。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崽多娘苦
晚上洗个脚,胜过服补药
二 歇后语
狗咬岩鹰——隔天远
两手浸在染缸里——左也蓝(难),右也蓝(难)
十八罗汉打圈转——都是几个现人
脚踏两只船——三心二意
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
一锄挖个井——莫想
三十里外骂太爷一—冒用
三十夜间的砧板——冒空
三斧头、两铇子——粗得很
牛栏里关猫儿——空关
水豆腐掉进灰窝里——吹不得,拍不得
聋子的耳朵——多余
瞎子戴眼镜——配相
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落雨背稻草——越背越重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非难断。
水牛角、黄牛角——各管各(角、各同音)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猴子拣到姜——吃又吃不得,丢又舍不得。
叫化子被米榨——自讨的
老鼠沿秤钩——自称自
老虫(虎)借猪——有借冒还
半斤(指十六两制秤)对八两——一样
吃了桐油呕生漆——活该
矮子爬楼梯——步步升高
失口卖华山——冒好讲的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空想
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
癞子笑和尚——都差不多
读书人作官——详情察理
一锤打断弓线——冒得弹(谈)场
两亲家母比脚——一样臭
拉屎不出——怪茅坑
火烧纸马铺——捡到人情作
正月十五贴财神——晚了半个月
狗追鸭子——呱呱叫
脱裤子打屁——多费一道手续
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虾子无血——满身是红的
青茅靠石山——靠不住
水落七丘田——冒得搞手(无法挽回的意思)
茅屋安磉石——不配套
鼻涕流到口里——赚到呷的
热糍粑打狗——有去无回
蚂蚁啃骨头——慢慢来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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