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体育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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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61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体育设施
分类号: G818
页数: 1
页码: 674-674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境内的蓼湄、硖江、毓兰、双江等几所中学,备有篮球、排球场和单、双杠等设施。
关键词: 洞口县 体育 体育设施

内容

民国期间,洞口境内的蓼湄、硖江、毓兰、双江等几所中学,备有篮球、排球场和单、双杠等设施。中心小学一般只有较为狭小的操场或有简易的设备,总面积不到5000平方米。新中国建立后,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大面积增加,县城建有体育活动中心场,各机关、厂矿、乡镇、农林场所大都有体育场和设备。1956年4月县政府在梽木山前的树山里征地25亩,发动县城机关干部、居民、学生义务劳动,建成300米跑道运动场,随后又在场内建灯光球场2个,添置田径、体操等设备。1985年夏,县财政拨款24万元,加上有关方面的资助,在洞口一中东侧修建400米田径场和50×25米游泳池。截至1986年底,全县体育场地总面积有387565平方米,人平0.66平方米,其中学校有271295平方米,在校学生人平2.12平方米。全县有标准田径场1个,小运动场15个(其中学校9个),标准篮球场246个(其中学校145个,机关单位22个,乡(镇)26个,厂矿企事业53个),灯光球场35个(其中带固定看台的8个),排球场40个,射击场2个,50×25米游泳池2个;训练房15个,乒乓球室258个。一座有2000个观众席的县体育馆也于1985年底破土动工修建。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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