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药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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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61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药品
分类号: R97
页数: 4
页码: 665-668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医疗药品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
关键词: 洞口县 卫生 药品

内容

一 药材生产
  (一)人工培植
  1959年开始在山门公社黄双大队园艺场试种白术、白芍、丹皮等品种,产量高,经济收入好;1963年在该场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人工培植药材即扩展到江口、黄桥、桥头、竹市、山门等区。全县共建立人工培植药材生产场地7个,种植面积250亩。人工培植的根、茎、花药材有白术、白芍、白芷、牡丹皮、生地、茯苓、党参、尾参、玄参、沙参、西芎、川芎、金银花、白菊花、麦冬、半夏、草乌、草决明、白扁豆、玄胡、白芥子、天麻、射干、当归、百合、田七、贝母、牛膝、淮山、大黄、桔梗、荆芥、黄连、破故子、益母草、红花;木本药材有杜仲、黄柏、厚朴、木瓜、栀子、枳壳等42个品种;高沙区药材站和西中公社养殖过乌龟,渣坪公社养殖过鹿。
  1971年县药材公司从广东引进金香草种子,在马鞍公社双和大队试种成功,随后全县推广。1978年全县种金香草930多亩,年产量400221公斤,结果产大于销,1979年和1980年基本停止生产。1985年以来,种植金香草又有所发展。
  山区土壤、气候适宜种白术,1975年开始在山区大量培植,1982年全县种白术420亩,年产白术14191公斤,产大于销,种植面积减少。
  1974年开始改野生金银花为人工培植,充分利用屋前屋后空坪隙地及路边、畲边、山边大量种植。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县人工培植金银花面积1050亩,1983年金银花产量达30700公斤,产大于销,1985年基本停止人工培植。
  (二)野生资源
  县内野生药材资源丰富,据调查,可供药用的有808种,已经采挖药用的有182个品种,主要分布在溪、大屋、桐山、渣坪、长塘、鼓楼等地。列举如下:
  根茎类:有山豆根、山药、山慈菇、牛膝、土茯苓、白芡、白前、白薇、白茅根、白头翁、附子、南沙参、仙茅、半夏、龙胆草、尾参、地榆、百部、百合、麦门冬、天麻、天花粉、天南星、天葵子、乌药、石菖蒲、白芨、何首乌、芦根、青木香,苦参、党参、虎杖、金果榄、茜草、草乌、威灵仙、香附、前胡、独活、骨碎补、桔梗、射干、高良姜、贯仲、黄连、黄精、黄药、商陆、续断、紫苑、紫草、葛根、萆薢、薤白头、西芎、白药、藕节等59个品种。
  藤木类:有木通、竹茹、西河柳、寻古风、活骨风、钻骨风、鸡血藤、苏梗、忍冬藤、皂角刺、松节、夜交藤、勾藤、桑枝、桑寄生、通草、海风藤等17个品种。
  皮壳类:有五加皮、石榴皮、冬瓜皮、海桐皮、合欢皮、肉桂、杜仲、牡丹皮、厚朴、桑白皮、陈皮、黄柏等12个品种。
  全草类:有凤尾草、半枝莲、半边莲、夏枯草、白花蛇舌草、仙鹤草、石斛、刘寄奴、王不留行、伸筋草、谷精草、败酱草、鱼腥草、泽兰、佩兰、细辛、金钱草、鹅不食草、荆芥、茵陈、益母草,淫羊霍、篇蓄草、蒲公英、稀莶草、薄荷、瞿麦、青蒿等28个品种。
  叶类:有大青叶、艾叶、石韦、侧柏叶、枇杷叶、荷叶、淡竹叶等7个品种。
  花类:有白菊花、鸡冠花、金银花、野菊花、葛花、槐花、闹羊花等7个品种。
  果仁种子类:有大力子、女贞子、木瓜、乌梅、车前子、五倍子、白果、丝瓜络、瓜篓、白芥子、冬瓜子、草决明、苍耳子、青皮、金樱子、枳壳、枳实、湘砂仁、栀子、桃仁、莱菔子、蓖麻子、蔓荆子、橘核、覆盆子、麦芽、莲子、苡米、豆鼓等29个品种。
  菌藻类:有马勃、茯苓、雷丸等3个品种。
  动物类:有乌蛇、龟板、鸡内金、虎骨、豹骨、狗鞭、穿山甲、蛇蜕、紫河车、蜈蚣、蜂蜜、蜂房、蝉蜕、僵蚕、白花蛇、麝香、鳖甲等17个品种。
  矿石类:有赤石脂、滑石等2个品种。
  其他类:有夜明砂、望月砂、海金砂等3个品种。
  (三)药材(品)加工
  清末至民国期间,县境内一些规校较大的中药店能加工多种成药。有高沙易恒春药店的虎骨酒;聂万泰药店的十全大补丸、六味地黄丸、五集散、阿胶;李永春药店的百毒膏;黄桥万全福药店的小儿健脾膏、仙苏丸等。此外,还有少数名医秘制丸散,如长乐冲眼科的八宝眼药和拨云散,李家渡骨伤科的接骨丹等。
  新中国建立后,少数药店和名中医仍自制传统膏、丹、丸、散。
  1958年县卫生防疫站、县药材采购供应站与县人民医院联合办红旗制药厂(厂址县人民医院内),生产中成药黄连素粉、当归酒、虎骨酒等10多个品种和10%葡萄糖注射液、25%葡萄糖盐水注射液以及注射用水、1%普鲁卡因等。主要供自用,适量外销,1962年停办。
  1977年由石江竹木社转产成立洞口县制药厂,生产“穿心莲片”和“铁包金片”。根椐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于1979年停产。
  1986年县内有药材(品)加工单位2个,一个是县药材公司所属加工厂,1970年12月建立,职工25人;一个是卫生局劳动服务公司所属加工厂,1984年12月组建,职工12人。主要是中药材加工炮制,生产少量中成药。药材公司所属加工厂,1974年至1977年先后生产过银翘解毒丸、止咳糖浆、六一散、神曲、健脾糕等品种。两厂现在加工的饮片品种200多个,1977~1986年加工的总重量735吨,总值300万元。另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建有制剂室,生产葡萄糖注射液等常用针剂和中药饮片。
  二 药品经营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有私营中西药店151家,其中西药店2家,主要分布在洞口、高沙、石江、黄桥、山门、竹市等集镇,少数散布农村。经营业务较大的有高沙的聂万泰、易恒春,山门的同春堂,黄桥的万全福和兴亚西药房,洞口的益寿堂,石江的同德堂等。经营的中药有参、术、苓、草等500多个品种,西药有针剂、片剂和外用药等20多个品种。1945年日本军队入侵,烧杀掳掠,加上国民党的苛捐杂税和匪盗横行,不少药店关闭停业。新中国建立后,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方针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药业又有新发展,1952年全县有私营药店138家。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先后建立洞口、高沙、石江、黄桥、山门5个公私合营药店,同年建立县药材购销组,1962年6月改为县药材公司,负责中西药及医疗器械的经营。1970年先后建立高沙、黄桥、山门、石江、江口、竹市、桥头7个区级药材购销站。1975年后又分别在花桥、水东、拦河、蒲溪、菱角、花园、桥头、溪、月溪、渣坪、鼓楼、杨林设立基层药材购销点。全县批发供应的单位670个,供应中药、中成药、西药,品种由1957年的1199个,增加到1986年的2201个,增长83.56%;年销售额1956年为29.87万元,1986年达到971.71万元,增长31.5倍。上交利润1956年为1.39万元,1986年为16.42万元,增长11.07倍。
  (一)中药材的采购供应
  洞口县中药材品种多,分布面广。民国以前各中药店铺,就地收购中草药材炮制加工。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鼓励农民采集野生药材,又重视发展家种药材,多数品种能够自给并有少数品种外贸出口,部分品种调入。1956年前,中药材由供销社收购和批发供应。1956年3月县药材购销组建立,以后又在各区和部分乡建立药材购销站、点,负责中药材的采购供应。此外,为方便群众,还在全县供销系统设收购网点503个,设中药供应专柜120个。收购供应附品种、数量逐年增加,1965年与1980年比,品种由48个增加到256个,增长4.2倍;数量由1884担增加到5716担,增长2倍多;收购投放金额由116500元增加到542200元,增长3.65倍。自给品种1965年为26个,1980年增加到155个,增长5倍。收购品种中,有黄精、白术、黄栀子、陈皮,夏枯球、槐花、淡竹叶外贸出口,并在国际市场享有声誉。不足部分,由上级药材公司按计划调拨或自行派员去东北、西北、华北等主要产地采购。县内供应品种1957年为301个,1967年为352个,1986年为772个。中成药的供应,1965年6月首先在高沙试点,随后推开,供应品种有膏、丹、片、丸、散、酊水、糖浆等,1967年为180种,1986年达506种。
  (二)西药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供应
  新中国建立后至1956年,西药及医疗器械由县百货公司批发给县卫生工作者协会,由县卫协会转发各医疗单位。1956年3月由县药材采购供应组接管全部业务。西药和医疗器械、玻璃仪器,由上级医药公司分配,自行采购的很少,大型医疗器械采取衔接计划,对口供应。供应品种逐步增加,1957年为721种,1967年为740种,1977年为742种,1986年达923种。
  三 药政管理
  洞口县药政管理始于1952年,当时由县人民卫生院主管。为了防止滥用麻醉药品,制订“麻醉药品使用规则”,确定专人保管,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指定专人使用。1953年由县卫生科主管,对各药店、医院药房、游医药贩进行了整顿,对霉烂变质、虫伤鼠咬、过期失效及伪劣药品进行处理,制订麻醉药品管理、使用审批制度,控制和限制毒、麻、限剧药品的使用。1958年充实力量,加强药政管理,每季度对各药店、药房的药品质量、药品价格进行一次检查,对游医药贩进行监督。1963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卫生部、化工部、商业部《关于药政管理的若干规定》,重新审定使用麻醉药品单位和使用人员,组织力量对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生产、加工炮制、贮藏保管、药品质量、药价及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和医药市场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药品管理制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药政管理工作一度陷入混乱,药品质量差,使用霉烂变质、过期失效药品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单位不具备制药条件也搞中草药制剂,甚至还生产灭菌制剂,产品未经检验就用于临床,用药安全和疗效得不到保障。
  1975年3月县卫生局又确定专人抓药政工作,随即召开有县、区、乡医院、药材公司所属单位参加的63人会议,学习卫生部颁发的《药政管理条例》和国务院颁发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开展全面检查,建立健全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做到“四不卖”(即霉变过期失效、应加工未加工、价格不清的药品),药政管理再趋正轨。
  1979年2月,县药品监督检验所成立,借用县中医院两间房子开展办公与实验,1984年在城关镇龙安桥建房800平方米,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增添设备,做到房屋、设备、人员配套。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后,广泛开展宣传,印发《药品管理法》小册子4000多份、资料5000多份。自1986年7月1日实施《药品管理法》起至1986年底止,药检部门在公安、工商、药材等部门的配合下,查处销售假劣药案件20起,药品中毒案2起,取缔游医药贩31起,收缴假劣药材3526公斤;销毁、查封西药、成药700425瓶(盒),折人民币106042.97元;清查、销毁淘汰注射剂品种25个、2412盒,片制品种78个、5313瓶,折人民币6455.66元;发出质量处理文件14个,罚、没款2100元;对9个医院制剂室进行整顿,关闭7个,保留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制剂室,通过扩建和整顿,经省、市验收,颁发《制剂许可证》;建立医疗单位制剂品种报批制度;对38个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整顿;对13个县、区医院的33个职能科室和39个乡卫生院,颁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整顿合格证》;对全县373名乡村医生和106名个体开业医生进行药剂考试考核。由于工作成绩显著,1986年获《全国先进县级药检所》光荣称号。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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