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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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60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卫生防疫
分类号: R185
页数: 6
页码: 651-656
摘要: 本文记述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卫生防疫情况。
关键词: 洞口县 卫生 卫生防疫

内容

一 机构
  1952年~1956年无单独防疫机构,只在县人民医院内设防疫股,配医务人员3人。1956年10月建立县防疫站,配工作人员7人,设卫生、防疫、检验3个组。1968年春撤销县防疫站,工作由人民医院负责,以后又转交县卫生服务站承担。1972年恢复县卫生防疫站,站址设洞绥路。内设流行病科、计划免疫科、地方慢性病防治科、防痨科、检验科、食品卫生科、宣传科、劳动卫生监测科、环境卫生科、学校卫生科和办公室。1985年迁城关镇新村路,修建办公楼和宿舍各一栋,建筑面积3255平方米。先进防疫设施与器械装备逐年增加,1986年有工作人员45人。
  二 公共卫生
  (一)环境卫生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环境卫生条件很差,时疫盛行,山区尤烈,溪瑶里有“瘟疫鬼乡”之称。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十分注意改善卫生条件。1950年在武冈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结合除害灭病运动,治理环境卫生。析置洞口县后,于1953年成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地也相继建立群众卫生组织185个,发动全县人民普遍开展以消灭“五害”(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跳蚤)和搞好“五净”(大街小巷净、公共厕所净,室内室外净、厨房食堂净,厕所沟坑净)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县人民订有爱国卫生公约,每逢节日,城乡各地大扫屋场、街道,排污铲杂,并进行检查评比。1954年结合春耕积肥开展春季卫生突击活动,全县出动15万余人,占当时总人口的41%。通过检查评比,洞口、高沙、石江、山门、黄桥5个集镇评出爱国卫生户458户。1955年开始培训乡村卫生员,当年培训842名,使环境卫生工作更加健康地开展。1957年,县人民委员会决定每年2、7两月为全县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月,除“四害”,讲卫生,后因“大跃进”运动的干扰,未能坚持实行。“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国卫生运动基本停滞。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重新恢复爱卫会组织机构,全县各集镇又出现了爱国卫生运动热潮,开展清垃圾、疏阴沟、填洼地,捕老鼠、改厕所、修街道等活动。1977年高沙镇自筹资金2万元,修建水泥街道路面3000多米、阴阳水沟4000多米、公共厕所22座、垃圾围48个。1978年以后高沙镇连续多年被评为邵阳地区集镇卫生先进单位,1981年被授予湖南省集镇卫生红旗单位的称号。接着城关、石江、山门、黄桥4镇相继行动,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全县先后集资100余万元,修建水泥街道路面1.1万余米、下水道6000余米、公共厕所41座、垃坂围58个、柴煤房687间,拆除临街简陋私人厕所420间,彻底改变旧集镇街巷狭小、铺面不整、路面不平、天晴扬灰尘、落雨满街泥的脏乱面貌。1983年,各集镇又开展“门前三包(包卫生、绿化和秩序),门内达标(达到文明卫生标准)”活动,更进一步促进全县环境卫生条件的改善。到1986年底止,先后有县卫生局、县中医院、县机械厂、县粮食局、县石油公司等8个单位,被省爱卫会命名为“文明卫生单位”。
  (二)饮水卫生
  旧时,境内城乡人们普遍饮用河水、塘水、沟水和天然泉水。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注意发动群众改善饮水条件。50年代实行分塘饮用和河水分段饮用,凡划定为饮用水的山塘和河流一律不准污染;60年代初开始发动群众改造旧井或修建新井,到70年代末全县共有各类大口水井4250余口。1981年从外地引进手压机井技术,在山门公社里仁大队试安成功,到1982年全县共有手压机井650多口。1985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又以无毒塑料管代替钢管和水泥预制管,在西中乡桂花村试建成功一处简易自来水工程,有200多农民用上自来水。到1986年,全县共有手压机井5054口,受益人口6万余人;农村有简易自来水工程31处,受益6300余人;山区有微型自来水工程10处,受益人口420余人。加上改建的卫生井,总受益人口50余万。
  70年代初期开始,部分国家企事业单位修建水塔,搞简易自来水供应;1982年县城投资100万元,修建自来水厂。到1986年全县有自来水厂1座,日产水5千吨,年供水87万吨,有1万余人用上自来水;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有小型自来水塔232个,受益人口4.5万余人。
  (三)食品卫生
  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广大劳动人民生活艰难,无力讲究食品卫生。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重视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各饮食店、食品加工单位注意清洁,使用纱罩,防止苍蝇等污染物。1954年,县政府颁布《洞口县行业卫生管理暂行条例》,由公安、税务、市场管理等单位协同执行。全县饮食行业职工,一般均须经过卫生常识训练与身体检查,对患有传染病者,予以调离。1956年10月,成立洞口县卫生防疫站,专事食品卫生管理、防疫等工作,负责对全县饮食、食品加工行业进行检查,合乎卫生标准者,方准营业。“文化大革命”时期,因机构撤并,食品卫生管理处于自流状态。据统计,到1975年全县共发生集体食物中毒6起,受害者173人,其中死亡26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继续配备专人管理食品卫生。1983年,开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1986年底成立县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配备专人,与县防疫站合署办公。县配备着装食品卫生监督员10人,区、乡镇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57人,食品企业配备兼职食品管理干部11人,还为食品企业培训食品自检人员14人,建立食品检察室12个,形成三级食品监督网络。对全县从事饮食和食品加工的3403人全面进行了身体检查,有3397人发了健康证,有6人因身体不符合条件调离工作。同时,坚持全县饮食、食品加工业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样化验,采取经济处罚和停业整顿等措施,使之逐步达到卫生标准。
  (四)学校卫生
  民国期间,洞口境内的私立蓼湄中学有兼职保健老师,对学生进行一些卫生知识宣传和组织校内环境卫生活动。新中国建立后,重视学校卫生。20世纪50年代中期,高、初级中学开设卫生知识课,3所高级中学设有医务室,配有保健医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组织课间操,防治流行性疥疮等疾病,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兴办学之风,高中、初中猛增,教学设备差,管理混乱,卫生知识课停开,体检、课间操等一度中断。70年代初学校作了调整,但学校卫生未跟上,只有3所高级中学保留保健医生。1978年县教育部门委托卫生部门培养9名校医,1979年分配至县属9所高级中学,并相应成立学校医务室。1980年县教育部门又委托卫生防疫部门培训中小学保健老师,当年全县有专职保健医生9人,兼职保健老师48人。此后,在学生中普遍开展上卫生知识课,组织眼保健操、课间操,进行体格检查,搞好环境卫生,防治流行性疾病等。该年县卫生防疫站对学生近视眼患者进行了调查,小学和初中的近视眼患者较低,为8.2%,高中学生近视眼患者较高,达27%。1981年又对9所高级中学2741名学生进行近视监测,发现不等程度近视752名,占27.3%,其中四中高二年级72班55人,有35人患近视,高达63.6%。由于近视患者增多,严重影响学生高考升学和专业选择,1982年全县950人参加高考体检,其中因视力下降而受专业限制的有469人。学生的视力下降,主要是教室的采光不符合要求,县卫生防疫站在县四中对18间教室进行测定,其中有8间自然采光、10间人工照明不符合卫生要求。对此,引起教育部门高度重视,逐步改善教室采光条件,调换学生座位,加强眼保健操。1986年全县高级中学、中专、职中共11所,均设有医务室,配有保健医生11人,有76所初中和乡中心小学配有兼职保健老师。县卫生防疫站与县教育部门配合,每年对校医和兼职保健老师进行1~2次业务培训,学校各项卫生保健活动开展正常。教室采光条件改善,据县属9所高中和3所小学校253间教室的卫生学调查,有247间的朝阳、长宽、面积等符合卫生标准。但由于学生的课业负担重,课桌凳与人的身体发育不相配套,致使近视眼患者没有下降,仍保持27%左右。
  (五)工矿卫生
  民国末年,洞口境内只有3家私营炼铁厂,资本家对工人只求增加劳动时间,无心改善工人劳动条件,保护工人身体健康。新中国建立后,原有私营炼铁厂实行公私合营或收归国营,对工人实行8小时劳动制,粉尘场地采取一些防护措施,不定期进行体检,特别是从事粉尘和有毒作业的工人每年体检一次。“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制度打乱,体检制度停止。1973年后逐步恢复,但远未达到要求。1975~1978年县卫生防疫部门对60个厂矿中从事粉尘作业的111个场地(2873人),采集61个场地的样品检测,达到国家规定防尘标准的只5个,占8.2%,超过规定标准的56个,占91.8%;从事有毒物质场地53个(396人),采集24个场地样品测定,达标的15个,占62.5%,超标的9个,占37.5%。与此同时,对矽肺病进行了普查照片,照片1154张,确认1期煤矽肺1人,可疑煤矽肺6人,铅吸收1人,苯作业待观察13人,汞中毒1人,汞吸收2人,还有部分工人体质下降。经过检测、照片,暴露了问题,增添了防尘防毒设施。1978年共装置吸尘器48台,烟窗除尘器5台,机械排风扇27台。以后防尘防毒设备逐年增加,但受尘毒影响,引发的矽肺病却逐年上升,至1986年全县有矽肺病患者169人,其中1期153人,Ⅱ期11人,矽肺并结核5人;可疑观察者282人。对患者分别情况给予休息疗养和药物治疗。
  三 传染病防治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流行的疾病主要有痢疾、伤寒、疟疾、天花、麻疹等。新中国建立后,先后在县内流行的疾病有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猩红热、麻疹、流行性感冒、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斑疹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狂犬病等,其中疟疾、麻疹、流脑、白喉、乙脑、痢疾、钩体病、肝炎、出血热等,由于长期实行大面积人群预防接种,1979年起实行计划免疫,全面开展预防服药,消灭“四害”和加强传染病源的管理,现在有的已在县内扑灭,有的流行面大大缩小。1952年消灭了天花。1959年传染病的总发病人数23443人,发病率为5719.26/10万,病死率为19%,比建县前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都有很大下降。70年代扑灭了猩红热、斑疹伤寒;80年代以来除出血热、狂犬病外,其他各种流行性传染病都得到控制,其中疟疾、麻疹、百日咳、伤寒等明显下降,与70年代比,下降幅度都在70%以上,1986年全县传染病总发病人数下降96.7%。流行性出血热1980年全县发生30例,发病率为4.8/10万,无一例死亡;1984年是大发生的一年,共发生970例,发病率为146.47/10万,死亡4例,病死率为0.41%。因该病波及到36个乡镇,引起各级领导重视,发动群众连年突击灭鼠,减少病源,发病率逐渐有所下降。1986年发生483例,比1984年下降50%多,发病率为70.93/10万,死亡5例,病死率为1.03%。
  四 地方病防治
  洞口境内流行的主要疾病有:
  (一)甲状腺肿大(简称地甲病)
  50年代初期,此病在山区和半山区发病率很高,经服药与防治,患病率逐步有所下降。1982年组织30人的专业队伍,历时40天,抽样调查15个乡的15个村187个村民小组,实查14215人,受检率为93.4%,查出患者690人,患病率为4.86%;对患者进行碘剂治疗,病区普遍食用碘盐,防治效果良好。1985年对溪、月溪、渣坪、长塘、鼓楼、石柱、洞口、岩山、毓兰等24个病区乡(镇)全面进行普查,共查334个村的285191人,受检率达88.5%,查出患者9325人,平均患病率为3.27%,达到控制标准。经省、地防治地甲病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合格,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发给合格证书。
  (二)结核病
  结核病,俗称“痨病”,县内各地均有程度不同存在。昔日“十痨九死”,闻之胆惊。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该病的防治,加强卫生宣传,普及防痨知识,对患者采取建卡入档,定期访视,不住院正规化疗,对15岁以下儿童普遍接种卡介苗,通过追踪防治,疗效显著。据在洞口、溪乡和茶铺茶场重点调查,发病率下降到0.96%。此后,人们对结核病不再“谈虎色变”了。
  (三)钩虫病
  1958年至1976年,洞口县进行过5次规模较大的粪便检查。1976年粪检126453人,检出钩虫卵者42184人,感染率为33.8%;对已查出的钩虫病患者,普遍给药,免费治疗。配合抓粪便无害化处理,钩虫病感染率下降。
  (四)肺吸虫病
  70年代初,经湖南医学院对江口乡一病人进行组织切片证实为肺吸虫病以后,在县内山区乡陆续有病例报告。1982年8月至10月,在江口乡进行调查,从溪蟹内分离出肺吸虫囊蚴,在溪蟹生活的山间小溪中同时孳生有淡水螺类,并在家畜中检出肺吸虫卵。调查资料证实,县内西部山区为肺吸虫病流行区。除对患者进行口服别丁外,普遍宣传教育群众不生食溪蟹,以预防该病流行。
  (五)肝吸虫病
  1969年金田乡潮水村发现有不明原因的肝肿大、肝硬化的病人,以后还有病例报告。1975年5月和1981年11月县防疫站两次派员对潮水村进行调查,查出此类病人175人,均采用口服“血防846”,治疗1~2个疗程,效果良好。调查证实,在此虫宿主猫犬中查出大量肝吸虫成虫,还有第一、二中间宿主存在,并在第二中间宿主中查出大量肝吸虫囊蚴,且该地村民既有用人、畜粪养鱼习惯,又有半生食鱼虾嗜好,肝吸虫整个生活史能够完成,流行的三个环节具备,认定潮水村为肝吸虫病区。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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