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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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57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费
分类号: G475
页数: 3
页码: 593-5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田租课收入其次是地方捐派;三是政府适当补贴;四是学生缴纳学费或俸谷。
关键词: 教育 经费 洞口县

内容

晚清时期,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田租课收入,洞口境内的义塾、义学共有学田3931亩;其次是地方捐派;三是政府适当补贴;四是学生缴纳学费或俸谷。
  民国初期,国家办的中小学的教育经费,由省、县两级政府按各校造报之年度计划,统一预算核定,分月下拨,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私立学校的办学经费由地方学田、校产收入和捐筹款项解决,并向学生收缴学费。民国32年(1943),政府拨给洞口境内15个乡国民教育补助费248593.4元(法币),其余靠4278亩学田收租解决。20所私立小学有学田3407亩,山林640亩,早土38亩,店铺8间。私立中学有学田5224亩,年收租谷59.694万公斤;山林400亩,年收入9万元(法币);店铺3间,年收入8.4万元(法币);农场20亩,年收谷物3300公斤。民国32年至34年募捐办学基金95.6万元(法币)。另外,政府给私立学校以少量的补助费。私立中小学经济来源不足,不少学校常因经费困难,教学设备差,教员薪俸难以为继而停办。
  新中国建立初,教育经费源于原有校产和公粮附加,政府给以适当补助。从1952年起,公办学校以国家拨款为主,逐步实行国家拨款和地方集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同时向学生收取适量学费,开展勤工俭学,以充实办学经费。1952年国家拨款33.9795亿元(旧人民币,合现币33.9795万元),以后逐年增加。教师生活待遇有可靠保障,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洞口有群众集资办学的传统。1952年,全县人民筹款894.29万元(旧币),捐献稻谷43578公斤和大量竹木建材,建修教师宿舍80余间,教室10余间,新置课桌2991张。1968~1969年,农村小学下放到大队办,利用集体资产和群众集资,又新建了一批校舍。1981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三年内,群众集资212万元(包括材料折款),献工12万个,新修校舍1340平方米,维修校舍4.6万平方米。1984年~1986年,全县集资328万元,用于整修危房、新建扩建中心小学、一般小学和教学设备的添置。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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