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兵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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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5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兵组织
分类号: E282
页数: 2
页码: 550-5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民兵建设组织管理情况。
关键词: 民兵 组织 洞口县

内容

1950年春到1951年冬,在武冈县人民武装部统一领导下,洞口境内各区建立区人民武装部,各乡建立乡武装委员会,负责管理民兵工作。各村建立民兵连、排、班、组,配合农民协会开展剿匪反霸斗争。
  1952年4月,洞口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后,随即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洞口县人民武装部。9个区,分设区人民武装部,主管民兵建设。全县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两种,到年底有基干民兵484人,普通民兵1119人。
  1953年,县建立基干民兵团,下编9个营、27个连、81个排,有基干民兵2450人。县武装部部长兼任团长,县委书记兼任政治委员;各区由区武装部长兼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乡武装部长兼任连长,乡党委书记兼任指导员。
  1958年秋,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的号召,洞口县积极响应,县组建民兵师,县以下人民公社建团,生产大队建营,生产小队建连,连以下分排、班,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学校,视其人数多少分别建立营或连。全县共编成3个师、37个团、212个营、1004个连、3545个排、9525个班,民兵总数140240人。
  1960年2月,成立“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李先明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初增科、县武装部部长孙喜义兼任副组长。
  1970年,撤销“民兵师”建制,全县建立37个民兵团,438个民兵营。
  1972年,恢复“民兵师”建制,全县组建民兵师1个、团24个、营463个、排5371个,直属连44个,民兵总数为163801人。
  民兵师按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分别编组。除地、富、反、坏、右和残疾者外,年龄在16至55岁的男女公民,均参加民兵组织,其中16至35岁为基干民兵,并从中挑选18岁至25岁各方面条件好的为武装基干民兵,其余为普通民兵。
  1980年9月,区、社武装干部由现役军人改为地方干部担任。
  1981年3月,遵照中央军委指示缩小民兵范围,压缩民兵年龄,简化民兵组织层次,再度撤销“民兵师”建制,统一以县建团,区(镇)建营,社(镇)和较大厂矿、企事业单位建连,大队建排。改普通、基干、武装三种民兵组织为普通、基干民兵两种,女性不编普通民兵。身体和政治条件以征兵条件为基础,年龄为18岁至35岁,基干民兵不得超过28岁。调整后,1986年,全县共建立民兵团1个、营9个,民兵75008名,其中基干民兵12917名,普通民兵62091名,排以上干部6436人。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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