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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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53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民兵建设
分类号: E28
页数: 4
页码: 550-5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民兵建设的军事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军事 民兵建设 洞口县

内容

第一节 民兵组织
  1950年春到1951年冬,在武冈县人民武装部统一领导下,洞口境内各区建立区人民武装部,各乡建立乡武装委员会,负责管理民兵工作。各村建立民兵连、排、班、组,配合农民协会开展剿匪反霸斗争。
  1952年4月,洞口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后,随即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洞口县人民武装部。9个区,分设区人民武装部,主管民兵建设。全县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两种,到年底有基干民兵484人,普通民兵1119人。
  1953年,县建立基干民兵团,下编9个营、27个连、81个排,有基干民兵2450人。县武装部部长兼任团长,县委书记兼任政治委员;各区由区武装部长兼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乡武装部长兼任连长,乡党委书记兼任指导员。
  1958年秋,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的号召,洞口县积极响应,县组建民兵师,县以下人民公社建团,生产大队建营,生产小队建连,连以下分排、班,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学校,视其人数多少分别建立营或连。全县共编成3个师、37个团、212个营、1004个连、3545个排、9525个班,民兵总数140240人。
  1960年2月,成立“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李先明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初增科、县武装部部长孙喜义兼任副组长。
  1970年,撤销“民兵师”建制,全县建立37个民兵团,438个民兵营。
  1972年,恢复“民兵师”建制,全县组建民兵师1个、团24个、营463个、排5371个,直属连44个,民兵总数为163801人。
  民兵师按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分别编组。除地、富、反、坏、右和残疾者外,年龄在16至55岁的男女公民,均参加民兵组织,其中16至35岁为基干民兵,并从中挑选18岁至25岁各方面条件好的为武装基干民兵,其余为普通民兵。
  1980年9月,区、社武装干部由现役军人改为地方干部担任。
  1981年3月,遵照中央军委指示缩小民兵范围,压缩民兵年龄,简化民兵组织层次,再度撤销“民兵师”建制,统一以县建团,区(镇)建营,社(镇)和较大厂矿、企事业单位建连,大队建排。改普通、基干、武装三种民兵组织为普通、基干民兵两种,女性不编普通民兵。身体和政治条件以征兵条件为基础,年龄为18岁至35岁,基干民兵不得超过28岁。调整后,1986年,全县共建立民兵团1个、营9个,民兵75008名,其中基干民兵12917名,普通民兵62091名,排以上干部6436人。
  第二节 民兵训练
  洞口县从组建民兵以来,由各级武装部门负责民兵政治、军事训练。
  1952年,确定每年训练一次,使训练制度化。每年的训练分两批,共训练1320人,每批训练时间5~8天。政治内容以学习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提高爱国主义觉悟为主;军事训练,有单双杆、各种步伐、防空防毒、农村卫生知识等项目。—
  1954年,将训练时间增加到10天以上,多的达40天,重点训练基干民兵。训练内容,军事训练有三防知识、战术、射击、队列等;政治教育以全民皆兵的意义和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为主,由武装部(或兵役局)干部下乡巡回担任教员和组织训练。1958年组织所有民兵以公社为单位普遍集训一次。通过训练,民兵的政治、军事素质大大提高。1959年,全县共训练民兵58273人,被评为“五好民兵”和“五好干部”的23008人。1960年,竹市公社向阳大队女民兵黄煌贞和醪田公社龙江大队民兵刘图光被评为全省“五好民兵”,出席了全国民兵群英大会,叶剑英元帅分别奖给自动步枪一支。1964年10月8日,城关镇女民兵萧和英在长沙参加全省对空射击表演,9发9中,被称为“女神枪手”,荣获中南五省军事竞赛一等奖,叶剑英元帅授予自动步枪一支。
  1975年以后,公社专职武装干部由军分区分期分批培训,时间20天,训练内容有射击、投弹、战术、地雷爆破、打坦克等。城关镇民兵有打飞机、巷战、街垒战、六0炮、八二炮、高射机枪、重机枪等科目。
  1981年,民兵军事训练实行改革,规定两年为一个训练周期,训练时间不得少于30天,训练内容以射击、投弹、战术为主要科目,以爆破、土工作业、队列为辅助科目。主要科目及格者,发给《合格民兵证书》。
  1984年,取消周期性的民兵训练,恢复年度训练。训练时间、内容不变。由区(镇)组织训练,县只训练武装基干民兵。
  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发动民兵干四化,围绕四化办民兵”的指示精神,民兵训练时间压缩到20天,训练人数大大减少,按全县总人口万分之六计算,每年训练400人左右,主要训练专业技术兵。全县民兵开展“三组”(义务帮工组、送温暖组、农业科研组)“一队”(宣传队)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广州军区的表彰。
  第三节 民兵参战
  新中国建立后,广大民兵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清剿土匪特务,镇压地主恶霸,保卫人民政权。除了直接参战外,还担负站岗放哨、侦察敌情、看押犯人、护桥护路、保护仓库、维护治安等各项任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民兵参加大的剿匪战斗14次,活捉匪首82名,生擒匪徒、特务406名,打死匪特18名,缴获枪支206枝、子弹14213发、炸弹9枚、电话机3部、马刀94把、梭标502枝、马枪1313枝、刺刀81把、指挥刀19把、大刀3把。1952年3月14日至16日,武冈县洞口办事处组织18000余名民兵和群众,开展搜山清匪活动,3天内抓获逃跑地主、恶霸和土匪146人。至此,洞口境内土匪特务基本肃清。
  第四节 民兵支工
  1959年5月至1960年2月,全县动员5000民兵参加娄邵铁路修建工程,完成自邵东宋家塘至黄坡桥的共7公里长的铁路路基,计土方48.7万方、石方36727方。
  1959年12月至1960年12月,全县动员1.2万名民兵参加了洪绥铁路的修建工程,已完成土方146.1万方。后因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路未建成,下马回县。
  1970年6月,全县组织2万民兵,其中女民兵800名,组成一个民兵师,奔赴新晃参加湘黔铁路会战,历时3年,到1973年6月圆满完成任务。在火新段共修铁路12.7公里,计完成路基土石方124万方;中桥2座,共长707.34米,小桥2座,共长61.8米;涵洞37个,计776.6米;隧道2个,计630米;车站站房19栋,计2551.4平方米;天沟、地沟计长4658米;生产道渣4.3万方。1972年11月,全县留下护路民兵500人,由火新段转战金润段,继续完成扫尾工程,计完成整道18.9公里,土石方6369方,草皮铺坡7136平方米,生产道渣14187立方米。全县民兵在会战中,有9人因公牺牲,21人因公负伤致残。参加支工民兵,纪律严明,苦干实干,工程进度快,任务完成好,曾多次受到省、地指挥部的表彰。
  1974年6月,县内民兵继湘黔铁路会战后,又组织了1046名奔赴湘西,参加了枝柳铁路会战,历时一年半,先后转战江市、吉首等地,圆满完成了省地指挥部分配的各项任务。
  1977年2月至1979年6月,全县组织民兵188人在邵东牛马司参加了省采煤大会战,多次受到省煤炭一处领导的表彰,曾获锦旗一面,会战中有4名民兵光荣牺牲,5名民兵负伤致残。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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