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方武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52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27
页数: 3
页码: 542-5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地方武装的军事情况。
关键词: 军事 地方武装 洞口县

内容

第一节 宋、元、明、清时期
  洞口境内,早在宋代就有地方武装设置。宋大观元年(1107)设三门寨(今山门镇)和硖口寨(今城关镇平清村),招募士丁、弩手,以守寨防“蛮”。
  明弘治二年(1489),乡里设民壮队(又称机兵)。按每里区域大小置机兵2~5名,从乡民中招募。武冈州9乡、31里,招募民壮队206名,洞口境内占4乡、16里,编有机兵92名,战时集结,平时务农。
  明嘉靖十年(1531),洞口境内置硖口和蓼溪巡检司,均配有巡检和弓兵队。
  清代设把总、外委,分管地方塘、汛。顺治初,洞口境内设有望乡山、椒岭、〓木、平溪、旋岩5个关隘,驻扎汛兵,以镇瑶民。
  乾隆三年(1738),外委、把总驻黄桥铺、椒岭2汛的汛兵有153人。咸丰四年(1854)开始办团练,征集兵员,组织训练。
  第二节 民国时期
  民国初,■用团练制。民国10年(1921)成立武冈县团防总局,傅雨民任局长,配备200人枪,洞口境内的黄桥铺、高沙市、石下江、王家桥(今山门镇)、南岳庙(今岩山乡境)等地设分团。
  1926年秋,各地农民运动蓬勃兴起,洞口境内组织农民自卫军21000多人,拥有各种武器2万余件。黄桥铺农民协会执行委员长罗崇伦,发动农民携带鸟铳、梭标、大刀,组织了一支2000余人的农民自卫队,打土豪,斗劣绅,实行减租减息,打击封建地主的反动势力。
  民国17年(1928)冬,武冈县团防总局改为挨户团总局,配备1060人枪,编为9个队和1个特务排,高沙、洞口、石江、黄桥、山门5地各驻1队。
  民国20年(1931),武冈县将挨户团总局改为保安团,按陆军编制编成3个营。有1个营驻扎在高沙市关帝庙,以后改编为湖南保安第24团,陆续调出县境。
  民国20年(1931),农历六月,武冈县新设县铲共义勇总队,各区设支队,洞口境内设8个支队。
  民国27年(1938),农历八月,武冈县成立抗日后援会,后改为抗日自卫队,分3个中队,洞口境内驻扎1个中队。
  民国29年(1940),武冈县政府设军事科,主管全县兵役、军训,指导和协助各乡、镇、保、甲招募壮丁,实施军事训练等。洞口境内15个乡均设有国民兵团。乡、镇长兼国民兵团队队长。保长兼任国民兵团保队长。全县18岁至45岁青、壮年都编为国民兵。
  民国37年(1948)春,武冈县政府在“戡乱”、“自卫”名义下,改抗日自卫队为自卫总队,下设3个支队,有200人枪(枝),洞口境内驻扎1个支队,“清剿”共产党员,抗拒中国人民解放军。翌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强大军事打击和政治攻击下全部覆灭。
  1948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军南下,国民党政府军队一败如水。一些国民党军官在长沙大美油行召开会议,计划组织“西南联军”,下设10个军。洞口籍尹立言回乡,于1949年元月,在平元乡迴水村(今花鼓乡迴水村)开会宣布成立“西南联军”,尹立言任西南联军及所属第八军司令,贺锄非任副司令,唐盛任政委,1949年4月,西南联军为了扩充势力,攻打驻高沙的国民党政府军队589团失利,加之,西南联军内部由于政治主张不同而发生分裂,尹立言率部分部队去安化县受编于白崇禧部下,编为国民党暂编新八军,尹立言任军长,兼任第八行政公署专员,对抗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后被彻底打垮,逃往香港。贺锄非、唐盛等一批进步人士继续收集地方枪支,于5月4日成立“江南别纵队”,贺任司令、唐任政委,驻扎洞口境内半江、城步西岩、绥宁黄土坑等地,打富济贫,除暴安良,维护地方秩序,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洞口。1949年10月,江南别纵队随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解放武冈县城的战斗。后受编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邵阳军分区独立15团,贺锄非任邵阳军分区副司令。以后,唐盛转业到地方任邵阳专员公署建设科副科长、科长。
  第三节 新中国时期
  1949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冈县大队,先后在洞口境内建立4个区中队,配合主力部队剿匪。1951年秋,清剿任务完成后,县大队改编,一部分指战员留在县武装部工作,一部分指战员转业到地方。
  1951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洞口办事处人民武装部成立。1952年4月1日,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洞口县人民武装部,隶属邵阳军分区领导。1954年7月改为洞口县兵役局,属地方军事机构,归中共洞口县委领导,受上级兵役部门业务指导。1958年8月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洞口县人民武装部,隶属邵阳军分区领导。1986年2月改为洞口县人民武装部,归县委领导,受邵阳军分区业务指导。
  1952年12月,成立洞口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县委书记任主任,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和公安局局长为副主任,各区、乡(社)、镇均成立5至7人的人民武装委员会,属该级最高军事机构。
  1952年4月,建立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洞口县公安队,属公安局领导。后经多次更名,1983年,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洞口县中队,属邵阳地区武警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维护地方治安,负责看押囚犯。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阅读

相关地名

洞口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