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离休 退休 退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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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52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离休 退休 退职
分类号: F241.34
页数: 2
页码: 538-5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县委建立老干部工作局,离休干部实行分级管理,为老干部提供固定的活动场所。
关键词: 离休 退休 退休金

内容

一 离休
  1982年4月开始,洞口境内对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男满60岁,女满55岁,实行离职休养制度。到1986年底止,全县干部中已办理离休手续的100人,其中抗日战争时期的12人,解放战争时期的88人。离休干部中享受地、师级政治、生活待遇的1人,享受县、团级政治、生活待遇的26人。
  对离休干部按照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的原则。在1983年以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管理。1984年2月,县委建立老干部工作局,离休干部实行分级管理。1985年3月,在县委院内开办老干部活动中心,设阅览室、图书室、游艺室、休息室和会议室,为老干部提供固定的活动场所。每年组织一二次旅游。
  二 退休退职
  1955年开始办理干部退休。执行条件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按参加工作年限计算,领取原工资的75%至90%,直至死亡。退休、退职后,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和原单位非生产性的一切福利待遇。易地安家者发给一次性安家费。退休人员死后的待遇与在职去世人员相同。1961年~1978年春,全县办理干部退休手续的186人。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后,干部、工人退休、退职作为一项正常的工作进行。1979年~1981年,由于退休、退职者的户口迁回农村,可再招收在农村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谓之“顶班”,所以刚满50周岁的男性和满45周岁的女性纷纷申请退休。截至1986年止,全县共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1829人、工人2700人。退职的干部11人、工人21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施退休人员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县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各区、镇从退休人员中挑选一名专干,后来配备专职在编干部负责退管工作;县直机关、各区、镇、乡政府设有老干部活动室,定期组织学习,并开展多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每年春节,除举行座谈会外,还安排30元左右的慰问品,连同慰问信、上门拜年。对少数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给予福利补助;每年还召开一次离(退)休人员代表会议;平时围绕退管工作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学”。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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