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5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资
分类号: F249.23
页数: 2
页码: 534-5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手工业作坊、商店等企业单位工人工资调整情况。
关键词: 工人 工资 洞口县

内容

民国时期,手工业作坊、商店等企业单位工人工资,一般用计时制,早年多为年薪,后改为月薪、日薪,工资微薄,职工生活艰苦。
  新中国建立初期,企业内有计日、计月、计件、折账、提成等多种工资形式,工资水平不一,地区行业之间无统一标准。1952年起,在国营企业中统一实行以“工资分”为工资计算单位的工资制。1954年10月起,逐步实行“八级工资制”。新中国建立初,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有供给制和薪金制两种。供给制标准低,但差别甚小。乡干部分全脱产和半脱产两种,全脱产的每人每月供给费为60公斤大米,半脱产的为30公斤大米。1952年7月,对实行供给制的机关工作人员,改为包干制,并按职务评定等级。1955年7月起,全县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一律实行货币工资制,月均工资全民所有制职工为34元,集体所有制职工为31元。
  1963年,先全民后集体进行工资调整,升级面为40%,通过调整,全县全民职工月均工资为36.1元,集体的为33.2元。
  1972年,进行一次低工资调整,调级差在5元以下的按5元增资。全县共有2803人升级,月增工资总额18858元,人均月增6.72元。
  1977年,给1971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普升1级工资;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其他职工按40%的升级面评定升级。全县共有4985人升级,月增工资总额27377元,人均月增5.5元。
  1978年,对全县职工拔尖考核升级,升级面为2%;对优秀学徒提前转正定级,全县共有202人升级,月增工资总额1540元,人均月增7.6元。
  1979年,按照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进行考核升级,全县4176人升级,月增工资总额24378元,人均月增5.8元,升级面为40%。同时,全县工资标准由三类地区升为四类地区。
  1981年,调整中、小学教职工、部分医务人员和保育工作者的工资。在现行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采取先补、后靠、再升级的办法进行,全县有3495人升级,月增工资总额21797元,人均月增6.2元。
  1982年,继教育卫生系统工资调整后,在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的职工中进行工资调整,其办法与教育卫生系统相同,全县共2991人升级,月增工资总额25858元,人均月增8.6元。
  1983年,对企业职工进行工资调整,办法是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同工人个人的劳动成果挂钩,全县有4753人升级,月增工资总额23529元,人均月增4.95元。
  1985年行政和事业单位职工用套改的办法进行工资调整。套改后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补贴三部分组成。全县参加套改的职工有8999人,月增加工资总额166154元,人均月增18.46元。
  1985年企业单位按现行工资标准进行工资改革,全县共套改3439人,月增工资总额30422元,人均月增8.85元。
  1985年的工资标准,由四类地区升为五类地区,月增工资总额15142元,人均月增1.58元。
  1986年企业部分职工晋升工资,全县有2768人升级,月增工资总额27000元,人均月增9.75元。
  1983年以来,为了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对在农、林、水第一线(含区、乡)的科技干部实行了浮动升级,截至1986年止,全县有217名科技干部浮动一级工资。
  1983年起,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企业单位经过整顿后合格的,按单位职工总数3%晋升工资,到1986年止有237人晋升工资。
  1981年开始,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中成绩十分显著、给予记大功的部分人员晋升一级工资,到1986年止共有12人升级。
  通过一系列的工资调整,职工工资大幅度上升,1986年全民职工人均月工资达109.8元,比1955年增长2.2倍,比1963年增长2倍;集体职工人均月工资达98.9元,比1955年增长2.19倍,比1963年增长1.98倍。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阅读

相关地名

洞口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