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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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51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就业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3
页码: 531-5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劳动管理就业的安置发展情况。
关键词: 劳动 就业 洞口县

内容

一 精简安置
  1959年到1964年,县属全民所有制单位精简职工3860人,其中大部分为“大跃进”期间进厂的农民工,仍回农村务农;一部分退休、退职或转入集体所有制企业;同时压缩一批城镇人口和农村中吃商品粮的人到农村安家落户。1965年,成立县精简、安置办公室,对从城镇精简下放回乡的职工进行慰问,给一些有困难的精简职工发放棉衣、棉被、木材等救济物资。1980年以后,通过落实“精简下放”的有关政策,对部分1957年前参加工作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老职工,按月发给原工资40%的救济金。1984年,又对1958年前参加工作因公致残的精简职工,每月给予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
  1982年7月,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然减员结余指标,从精简职工中招收一批有技术专长的人员参加工作,收回195户从城镇下放农村的手工业者到城镇落户。至此,城镇精简职工基本安置完毕。
  二 知识青年安置
  自1963年起,开始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以下简称“知青”)上山下乡。1964年除继续动员县内城镇知青外,还接收省、市及外地区下放知青来县农村安家落户。到1977年,城镇知青在农村插队落户的共5410人,其中县内城镇知青4264人,省、市及外地区的知青1146人。1979年10月,停止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从1971年起,通过企业单位招工、大专院校招生和招干等途径,逐步安置下乡知识青年。当时,一面安置,一面仍动员城镇知青下乡。故至1979年初在农村的下乡知青尚有4865人。1980年起,分别不同情况安置就业。
  鼓励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立志务农,对申请终身务农的知识青年每人补助安家费400元,住房有困难的,补助建房费300元,全县共有15名知识青年申请长期在农村安家落户。全民所有制单位招收新工人时,在考分上优先照顾下乡知识青年;集体单位招工时,对本系统的下乡知识青年包干安置就业;无归属单位的,由劳动部门统招统配,年龄放宽到35周岁,由劳动部门介绍安排到国营园艺场、国营林场、国营渔场当工人。从部队复员、退伍的下乡知识青年,由劳动部门安置就业。省、市和外地区的下乡知青,原则上回动员地安置。对无法招工就业的,允许回城待业。提倡知识青年自谋职业,对有专长的已婚下乡知识青年,支持他们就近开业,其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在乡镇企业中安置已婚下乡知识青年,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少数犯罪判刑或劳动教养的知识青年,刑期满后,一般不回农村,由动员地接收安置。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到1984年,全县下乡知识青年基本安置完毕。
  三 待业安置
  由于上山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返城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就业门路的严重阻塞,虽经多方努力,到1979年仅安置城镇待业青年3179人。1980年以后,遵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改革劳动就业制度,通过全民、集体招工和补员,开办劳动服务公司和城镇街道、乡镇企业扶持待业人员个体开业,大中专学校和技校招生等途径,积极安置城镇待业青年。1983年到1984年经省劳动人事厅批准,全县转为一次性安置定点的知青厂、场17个,共安置待业青年1024人。到1986年全县共安置城镇待业青年9071人。
  四 劳动服务公司
  1980年11月1日成立县劳动服务公司,担负社会劳动力的管理,负责职业培训、介绍就业、组织服务等任务。1982年6月,洞口、高沙、石江、黄桥、山门5个镇成立劳动服务站,负担登记管理、介绍就业等任务。继后,县水利、粮食、卫生、邮电、财政、农机局等和石江电厂等厂矿成立劳动服务分公司,安置本系统本单位的待业青年,减轻社会就业的压力。县劳动服务公司对各镇、各系统、各单位的劳动服务站或公司,负责业务指导。县政府制订了一些优惠照顾政策,帮助各劳动服务公司安置待业青年。到1986年底止,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劳动服务公司(站)21个,设置生产、劳务、商业网点49个,安置待业青年281名。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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