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使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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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51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管理使用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2
页码: 527-5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人事管理使用情况发展。
关键词: 人事 管理使用 洞口县

内容

一 权限
  建县初期,干部由县委统一管理,以后,以党委管理为主,政府人事部门协助管理。1358年春,实行分级管理,规定正县级干部由省管,副县级和正科级干部由地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由县管。省地管的干部,县委主要从监督、了解、教育、鉴定等方面协助省、地委管理,同时对这些干部的提拔、调动提出意见,决定权属省、地委。县委管理的干部,各有关部门的党组织可以向县委提出调动和提拔的建议,决定权在县委。具体管理干部的工作部门是县委组织部和县人民委员会人事科。“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委人事科受到冲击,无法正常工作,干部管理混乱。1973年9月恢复县委组织部,1979年10月建立洞口县革命委员会人事局,干部管理工作开始恢复正常。
  1984年,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干部管理实行“简政放权”和“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下放部分干部管理权限。正县级干部由省下放到地区管理,报省备案;正科级干部和公社书记下放到县管理。1985年县委作出了《改革企业干部管理体制的规定》,提出在县委领导下,实行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和分级、分系统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各战线所属企业任免干部和设置机构的权力,改进和加强干部任免的督促检查工作。该年县委又发出了《关于调整县管干部范围的规定》,将原属县委管理的股级干部下放到主管战线和区委管理。1986年县委再次发出《关于调整若干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对干部录用、招聘、调动、离退休和大中专毕业生定级等审批权限作了调整,进一步“简政放权”。
  二 教育培训
  民国时期,科员以上供职者,由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统一训练。乡、镇、保长及其他公务人员由县不定期短训。
  新中国建立后,根据需要,县委、县政府对吸收录用对象,建党对象,在职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政治、理论、科学文化、专业技术训练。1951年10月,建立武冈县雪峰办事处地方干部学校,1952年4月改为洞口县地方干部学校,1958年12月更名为中共洞口县委党校,负责轮训地方干部和党员。至1986年,干校、党校先后举办各类训练班176期,培训各类干部36585人次;同时,还输送一部分干部去上级干校、党校和各类学校培训。1984年开始,党校实行正规化教育,开设高中班,第一期招收学员39人,1985年,增设党政干部中专班和乡、镇干部经营管理专业班,到1986年共招收3个班,培训学员124人。
  在职干部主要是通过机关政治学习和业余广播电视、函授、刊授大学等途径,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质。1983年以来,全县有711名干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2308名干部参加函授学习,有618名干部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
  三 考核奖惩
  民国初期,知事由督抚巡视考察。知事监督所属职员,吏书督率房众。民国中期,改由省民政厅“整饬吏治,视察县政”,县府派员督饬考察各区所辖乡、镇。由于官场腐败,考核奖惩制度,徒具形式。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县政府委托县委组织、纪检和政府人事部门对在职干部按照“人民公仆”的要求实施考核,与奖惩、任免、升降、工资福利挂钩。50年代,每年对干部的功过是非进行一次“年终鉴定”,平时每经一个工作阶段、一次离职学习、一次政治运动,都要进行一次思想、作风、工作的全面考核,通过自我检查、群众评议、组织考察、领导批准,对遵纪守法、政绩显著者评为模范,分别给予记功、记大功,发给奖品、奖金;对违法乱纪、失职渎职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1956年,全县评选模范76人,记功11人;同时对14名干部给以行政纪律处分和党纪处分,其中警告5人,记过7人,撤职2人。
  1957年初,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奖金、升职、升级、通令嘉奖六种奖励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惩戒。1958年以后,把对干部平时的考核奖惩转向为对干部政治运动态度的鉴定,由于功过定论缺乏客观标准,致使一批干部受到不公正的处分。“文化大革命”期间,考核奖惩工作的制度和秩序被破坏,大批干部受到严重冲击。
  1978年以后,干部奖惩工作得到拨乱反正,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复查纠正了一些历史老案和“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恢复健全了干部考核奖惩制度。80年代初,实施干部岗位责任制,定位定责,将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分解到个人,制定出考核评比和奖惩兑现措施。全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普遍推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按百分制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实行日登记、月考核、季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使用干部的主要依据。1986年干部中有2200人评为先进工作者、163人记了功、13人记大功、8人晋升一级工资;有17人受处分,其中警告的1人,记过的2人,记大过的4人,撤职的4人,开除留用察看的3人,开除公职的3人。
  四 调配使用
  除按规定必须由党代会、人代会选举的干部外,其余干部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或人事部门办理。1952年从县外调入干部18人,充实县、区干部班子。1953年县委组织部从部门和基层抽调36名文化水平较高的干部到县党政机关工作。1958年,县直机关抽调积极肯干的青年干部68人,充实基层领导班子。1962年到1966年,干部队伍相对稳定。“文化大革命”初,县、区、社领导干部多数靠边站,干部变动极少。1970年后,县革委常委为恢复干部职务与工作,稳定干部队伍,人事调动亦少。1979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调整了165名用非所长的知识分子的工作。1983年,县内各单位干部编制员额已满,部分单位超编,有计划地输出了一批富余干部,同时调入了一批填补县内技术空白的技术骨干,并对长期夫妻两地分居的89名干部进行了调动。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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