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松坡图书馆
邵阳松坡图书馆
机构用户
邵阳松坡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四节 管理使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51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管理使用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2
页码:
527-5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人事管理使用情况发展。
关键词:
人事
管理使用
洞口县
内容
一 权限
建县初期,干部由县委统一管理,以后,以党委管理为主,政府人事部门协助管理。1358年春,实行分级管理,规定正县级干部由省管,副县级和正科级干部由地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由县管。省地管的干部,县委主要从监督、了解、教育、鉴定等方面协助省、地委管理,同时对这些干部的提拔、调动提出意见,决定权属省、地委。县委管理的干部,各有关部门的党组织可以向县委提出调动和提拔的建议,决定权在县委。具体管理干部的工作部门是县委组织部和县人民委员会人事科。“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委人事科受到冲击,无法正常工作,干部管理混乱。1973年9月恢复县委组织部,1979年10月建立洞口县革命委员会人事局,干部管理工作开始恢复正常。
1984年,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干部管理实行“简政放权”和“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下放部分干部管理权限。正县级干部由省下放到地区管理,报省备案;正科级干部和公社书记下放到县管理。1985年县委作出了《改革企业干部管理体制的规定》,提出在县委领导下,实行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和分级、分系统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各战线所属企业任免干部和设置机构的权力,改进和加强干部任免的督促检查工作。该年县委又发出了《关于调整县管干部范围的规定》,将原属县委管理的股级干部下放到主管战线和区委管理。1986年县委再次发出《关于调整若干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对干部录用、招聘、调动、离退休和大中专毕业生定级等审批权限作了调整,进一步“简政放权”。
二 教育培训
民国时期,科员以上供职者,由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统一训练。乡、镇、保长及其他公务人员由县不定期短训。
新中国建立后,根据需要,县委、县政府对吸收录用对象,建党对象,在职干部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政治、理论、科学文化、专业技术训练。1951年10月,建立武冈县雪峰办事处地方干部学校,1952年4月改为洞口县地方干部学校,1958年12月更名为中共洞口县委党校,负责轮训地方干部和党员。至1986年,干校、党校先后举办各类训练班176期,培训各类干部36585人次;同时,还输送一部分干部去上级干校、党校和各类学校培训。1984年开始,党校实行正规化教育,开设高中班,第一期招收学员39人,1985年,增设党政干部中专班和乡、镇干部经营管理专业班,到1986年共招收3个班,培训学员124人。
在职干部主要是通过机关政治学习和业余广播电视、函授、刊授大学等途径,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质。1983年以来,全县有711名干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2308名干部参加函授学习,有618名干部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
三 考核奖惩
民国初期,知事由督抚巡视考察。知事监督所属职员,吏书督率房众。民国中期,改由省民政厅“整饬吏治,视察县政”,县府派员督饬考察各区所辖乡、镇。由于官场腐败,考核奖惩制度,徒具形式。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县政府委托县委组织、纪检和政府人事部门对在职干部按照“人民公仆”的要求实施考核,与奖惩、任免、升降、工资福利挂钩。50年代,每年对干部的功过是非进行一次“年终鉴定”,平时每经一个工作阶段、一次离职学习、一次政治运动,都要进行一次思想、作风、工作的全面考核,通过自我检查、群众评议、组织考察、领导批准,对遵纪守法、政绩显著者评为模范,分别给予记功、记大功,发给奖品、奖金;对违法乱纪、失职渎职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1956年,全县评选模范76人,记功11人;同时对14名干部给以行政纪律处分和党纪处分,其中警告5人,记过7人,撤职2人。
1957年初,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奖金、升职、升级、通令嘉奖六种奖励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八种惩戒。1958年以后,把对干部平时的考核奖惩转向为对干部政治运动态度的鉴定,由于功过定论缺乏客观标准,致使一批干部受到不公正的处分。“文化大革命”期间,考核奖惩工作的制度和秩序被破坏,大批干部受到严重冲击。
1978年以后,干部奖惩工作得到拨乱反正,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复查纠正了一些历史老案和“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恢复健全了干部考核奖惩制度。80年代初,实施干部岗位责任制,定位定责,将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分解到个人,制定出考核评比和奖惩兑现措施。全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普遍推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按百分制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实行日登记、月考核、季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使用干部的主要依据。1986年干部中有2200人评为先进工作者、163人记了功、13人记大功、8人晋升一级工资;有17人受处分,其中警告的1人,记过的2人,记大过的4人,撤职的4人,开除留用察看的3人,开除公职的3人。
四 调配使用
除按规定必须由党代会、人代会选举的干部外,其余干部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或人事部门办理。1952年从县外调入干部18人,充实县、区干部班子。1953年县委组织部从部门和基层抽调36名文化水平较高的干部到县党政机关工作。1958年,县直机关抽调积极肯干的青年干部68人,充实基层领导班子。1962年到1966年,干部队伍相对稳定。“文化大革命”初,县、区、社领导干部多数靠边站,干部变动极少。1970年后,县革委常委为恢复干部职务与工作,稳定干部队伍,人事调动亦少。1979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调整了165名用非所长的知识分子的工作。1983年,县内各单位干部编制员额已满,部分单位超编,有计划地输出了一批富余干部,同时调入了一批填补县内技术空白的技术骨干,并对长期夫妻两地分居的89名干部进行了调动。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阅读
相关地名
洞口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