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收容遣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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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50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收容遣送
分类号: C913.7
页数: 1
页码: 5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对流入境内生活无着落的人员予以收容、遣送,在安排好生活的前提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查清他们的姓名、籍贯、身份、家庭情况及外流原因后,分别做出处理;能返回原籍者遣送原籍,并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安置工作;对无家可归,原籍无条件安置和屡遣屡返的长期流浪者,则送农场劳动,使其自食其力。
关键词: 洞口县 收容 遣送

内容

1952年,成立洞口县收容所,归口县公安局管理,1961年移交县民政局管理,对流入境内生活无着落的人员予以收容、遣送,在安排好生活的前提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查清他们的姓名、籍贯、身份、家庭情况及外流原因后,分别做出处理;能返回原籍者遣送原籍,并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安置工作;对无家可归,原籍无条件安置和屡遣屡返的长期流浪者,则送农场劳动,使其自食其力。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收容所被迫撤销,1971年恢复,更名为洞口县收容遣送站,并贯彻“由流出地区包干负责安置”的原则,对收容人员,在帮助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后,经过思想教育,及时遣送回原籍。1979年~1986年,全县共收容890人,其中县内直接收容的410人,县外转送遣入的480人。通过教育,遣送回原籍的851人,安置到农场的11人,转其他部门处理的28人。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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