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扶持优抚对象脱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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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49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扶持优抚对象脱贫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5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对优抚对象的扶持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提供贷款,优先提供物资,优先承包企业。
关键词: 民政 优抚 脱贫

内容

1952年后,为了帮助农村贫困烈、军属、复员军人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政府除发给优抚粮、钱外,还根据各户缺什么提供什么的原则,实行物资扶助。1964年,为贫困优抚对象无偿提供耕牛48头、打谷机160部、中小农具420件、母猪107头、饲料1.4万公斤,使其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对城镇贫困优抚对象,除不定期发给优抚补助费外,还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优抚对象参加福利企业。1953年,县民政科拨款创办洞口烈、军属、复员军人缝纫社,安排20名烈、军属和复员军人就业。1959年12月,改名为县针织福利工厂。1961年8月,并入洞口县服装生产合作社。
  80年代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对优抚对象的扶持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提供贷款,优先提供物资,优先承包企业。1982年至1986年,为农村5067名优抚对象提供扶贫贴息贷款135万元,帮助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运输业和工商业。通过扶贫,全县已有3686户贫困优抚对象脱贫致富,有的还进入万元户的行列。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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