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申诉复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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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48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申诉复查
分类号: D915.1
页数: 2
页码: 502-503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冤案甚多,无处申诉。新中国建立后,县人民法院根据“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审结的刑事案件定期复查,确属冤、假、错案,坚决予以平反纠正。1956年复查了镇反运动中的395件案件,减刑、改判的85件。1961年到1962年,两次复查1958年至1960年的615件刑事案件,纠正28件。1978年~1982年,全面复查“文化大革命”和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两年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还复查了一批由当事人申诉的历史老案和起义、投诚人员的案件。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判处的反革命案167件、203人,纠正120件、140人;普通刑事案件618件、623人,纠正215件、217人。尔后,配合有关部门收回工作和安置65人。
关键词: 洞口县 申诉 复查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冤案甚多,无处申诉。新中国建立后,县人民法院根据“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审结的刑事案件定期复查,确属冤、假、错案,坚决予以平反纠正。1953年,在司法改革中复查了502件刑事案件,纠正错案28件。1956年复查了镇反运动中的395件案件,减刑、改判的85件。1961年到1962年,两次复查1958年至1960年的615件刑事案件,纠正28件。1978年~1982年,全面复查“文化大革命”和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两年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还复查了一批由当事人申诉的历史老案和起义、投诚人员的案件。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判处的反革命案167件、203人,纠正120件、140人;普通刑事案件618件、623人,纠正215件、217人。复查历史老案中的反革命案249件、293人,纠正191件、206人;普通刑事案件766件、775人,改判243件、245人。尔后,配合有关部门收回工作和安置65人。对因冤狱造成经济困难的98人,共发困难补助费2万余元。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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