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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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47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
分类号: D631.2
页数: 2
页码: 496-497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洞口县从1950年10月到1953年8月,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对一些罪大恶极而又顽固对抗的反革命分子,实行坚决镇压;对一般反革命分子给予应得的处理;对胁从者教育后释放;对检举揭发有功者给予奖励。运动中破获一些重大反革命案件,缴获一批枪支、弹药。有效地保护了人民利益,巩固了人民政权。
关键词: 镇压 反革命 洞口县

内容

新中国建立初,洞口境内的反革命势力十分猖獗,“五种敌人”(土匪、特务、恶霸、国民党反动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趁人民政权刚刚成立,正常的社会秩序尚未建立之际,暗中串联,组织反革命组织,散布谣言,张贴反动标语,阴谋暴动。反动官吏刘异、卿建楚和土匪头子张云卿、杨相斌等人为首组织“武冈县反共游击总队”,四处杀人放火、奸淫掳掠、袭击新成立的区、乡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地,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1950年春夏,匪首张云卿纠集残匪先后围攻武冈县第三区(今黄桥区)区政府和解放军驻地秀公祠(今山门镇境内)。黔阳大匪易豪组织“反共救国军”,攻打萧氏宗祠(今江口镇境内)等地,打死打伤解放军战士和无辜群众数十名。1950年9月,地主恶霸纠集反动势力,杀害花鼓乡迴水村农会干部刘树成、肖显灵。镇压反革命,已成为当时洞口人民的迫切要求和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根据中央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贯彻执行“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采取专政机关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法,从1950年10月到1953年8月,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对一些罪大恶极而又顽固对抗的反革命分子,实行坚决镇压;对一般反革命分子给予应得的处理;对胁从者教育后释放;对检举揭发有功者给予奖励。运动中破获一些重大反革命案件,缴获一批枪支、弹药。有效地保护了人民利益,巩固了人民政权。
   附:案例一 反革命犯刘异,又名刘德予,武冈县和康乡(今洞口县秀峰乡)人,曾任国民党中校营长、上校处长、武冈县铲共义勇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系县长兼任,刘实际行使总队长职权)、武冈县西北乡自卫联防指挥部(残害进步人士的反动部队)指挥官、武冈县自卫总队副总队长等职。占有土地210亩、房屋6栋。任职期间,残酷镇压革命运动,疯狂屠杀进步人士,三次招抚张云卿匪部,豢匪殃民,罪大恶极。新中国建立初期,与卿建楚、张云卿等国民党军政头目、土匪头子沆瀣一气,多次策划叛乱。1949年12月27日,在石江乡野鸡凼(今洞口县江潭乡)成立“武冈县反共游击总队”,自任总司令,杀害革命干部和解放军官兵,破坏新政权的建立。1951年6月被捕,1951年11月28日在竹篙塘伏法。
   附:案例二 反革命犯曾瑞文,武冈县蓼湄乡(今马鞍乡)人,曾任国民党军连长、营长、团长、副旅长。1930年至1935年,在江西省五次围剿革命根据地,杀害工农红军30余人;1945年在广东南雄杀害中共地下党员4人。新中国建立后,曾负隅顽抗。1950年5月逃窜绥宁县,参加“中华民族自救军第三方面军第五纵队”,充任少将高参,猖狂进行反革命活动。1952年6月被缉拿归案。1953年1月29日,在洞口镇青山塘伏法。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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