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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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45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D623
页数: 5
页码: 474-478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洞口县机构设置包括1951年到1986年直属机构,1952年到1961年派出机构情况。
关键词: 人民 政府 洞口县

内容

一 直属机构
  1951年9月30日,析出原武冈八、九、十、十一区和三、七两区各一部分,建立武冈县雪峰办事处。同年12月13日改为武冈县洞口办事处,下设秘书室、民政科、文教科、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安科等12个单位。1952年2月26日经政务院批准建立洞口县,同年4月1日宣布正式成立洞口县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机构至1956年设有办公室、财贸办、计划委员会、农业局、工业局、教育科、公安局等29个单位。
   1957年至1966年县直属机构增加到31个。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委和所属办、委、科、局无法行使权力。1967年5月25日成立“洞口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取代县人委及其所属单位的工作。1968年3月2日,成立“洞口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事、政治工作(以下简称政工)、生产指挥、人民保卫(以下简称人保)4组。1969年,办事、政工、生产指挥、人保4大组下辖11个组、8个站和1个专管知识青年下放的办公室(即四个面向办)。1972年12月,撤销生产指挥组,建立计划委员会、工交办、农村办、财贸办、劳动工资局、物资局、工业局、轻工业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农机局、财政局、商业局、粮食局、文教局、卫生局等1委3办12局。1973年1月,撤销“四个面向办”,其业务归口劳动工资局。3月撤销办事组,建立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人马,挂“两块牌子”。9月,撤销人保组,建立公安局。10月,撤销政工组,其业务分别归口县委组织部、宣传部。11月增设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民政局。1974年5月增设广播事业管理局;9月,水利水电农机局分为水利水电局和农业机械管理局。1976年1月,商业局分为商业局和供销合作社。到1977年,共有工作机构28个。
  1980年4月,撤销洞口县革命委员会,重建洞口县人民政府。相继建立办公室、计划、文卫、财贸、工交、农林水、政法、建设、科技9条战线。到1983年下辖41个单位。1984年初,进行机构改革,撤销文教委员会,其业务归口县委宣传部;撤销工业局,其业务由经济委员会直接管理;并劳动工资局、人事局为劳动人事局,建立审计局、物价局、烟草专卖局、保险公司等单位。1985年,教育局升格为教育委员会,属办、委级机构。到1986年,县直属单位共有44个。
   二 派出机构 1952年建县后,全县共设9个区,洞口为第一区,江口为第二区,桥头为第三区,竹市为第四区,山门为第五区,花桥为第六区,石江为第七区,高沙为第八区,黄桥为第九区。各区区公所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区公所设正副区长和秘书及民政、公安、建设、文教、财粮助理。1956年撤区并乡,设江口、桥头、高沙、石江、山门、竹市6个督导组,组内设正副组长及若干名干部;后改为6个办事处,办事处配正副主任及若干名干部。 1961年恢复区建制,全县设洞口、江口、桥头、高沙、黄桥、石江、山门、竹市8个区公所,区公所内配正副区长及若干名干部。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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