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重大政治活动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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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43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重大政治活动纪要
分类号: D60
页数: 6
页码: 445-450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洞口县重大政治活动纪要包括剿匪反霸,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等情况。
关键词: 重大 政治活动 洞口县

内容

一 剿匪反霸 洞口境内匪患已有近百年历史,据1950年元月统计,境内共有大小匪帮32股,对人民群众和新生政权危害极大。1950年2月,中共武冈县委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安排力量,开展剿匪反霸斗争,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三六师四0七团两个营和邵阳军分区独立十五团一个营进驻洞口境内,布兵花园、洞口、江口、山门、高沙、石江等地,与区中队配合,发动群众,清剿土匪,经过几次聚歼,股匪被基本击溃,有的化整为零,分散隐藏到全县各山区,有的逃往绥宁等境外。为了彻底剿灭土匪,县委发动各农民协会向土匪家属进行教育,在“父劝子、妻劝夫、兄弟相劝、亲友相劝”的政治攻势下,自1950年4月起,土匪纷纷向农会登记自首。紧接着,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绥宁县歼剿残匪,活捉洞口境内的匪首杨相斌、谢文杰、邓艾初等若干人,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于1950年11月在武冈县东门外枪决。1951年2月4日军民合作,在石背乡观音山包围了洞口境内最大匪首张云卿,第二天晚上张畏罪自毙。1952年3月14日至16日,武冈县委洞口办事处组织1.8万民兵,历时三天三晚,开展搜山清匪,抓获逃匿土匪、恶霸146人。到1952年4月止,洞口境内的土匪全部肃清,共击毙165人,打伤420人,俘虏670人,投诚自首2500人。缴荻小炮、机枪、长短枪等武器1500多件,子弹4000余发。土地改革前,即1950年元月至10月,洞口境内全面开展反霸斗争,关押了一批恶霸地主,枪决了有血债的地霸或其他严重犯罪分子。
   二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朝战争,1951年4月中共武冈县委,发动群众成立武冈县抗美援朝总会,洞口境内成立抗美援朝分会。各集镇党组织均召开了数百人或数千人的大会,还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广大群众宣传抗美援朝的重大意义,控诉美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提高民放自尊心和自信心,扫除亲美、崇美、恐美思想。全面开展和平签名运动,全境有20多万人在抗美援朝的和平签名书上签了名。“五一”国际劳动节这天,有10万余人举行示威游行,表示对美帝国主义侵略行为的无比义愤。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增产节约,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的运动。1951年6月1日,全国抗美援朝总会发出捐献号召,洞口各界人民积极响应,踊跃捐献,共捐献15亿元(旧人民币),可购买3架战斗机、4门高射炮。全境有1850名青年志愿参军,赴朝参战,有183人为抗美援朝献出了宝贵生命。
   三 土地改革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的土地为私人所有,且世代相袭。地主阶级,倚权仗势,采取敲榨、强夺和低价购买等手段,兼并土地。到1949年,全境9.7%的地主、富农,占有46.26%的土地。由于土地占有极不合理,广大穷苦农民备受剥削,生活极其艰难。据1951年贻谷乡的调查,新中国建立前,全乡51.4%的农户无耕牛,且主要农具不齐,常向地主、富农租借。新中国建立后,为了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中共武冈县委和武冈县人民政府派出大批干部深入农村,访贫问苦,扎根串联,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土地改革是根据“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分期分批进行的。全境除溪、大屋、桐山等山区外,共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从1950年10月19日起到12月中旬止;第二批从1950年12月中旬起到1951年2月中旬止;第三批从1951年2月中旬起到4月中旬止。每批历时两个月,大体上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扎根串联,组织队伍。全境共成立农民协会1164个,吸收会员121517人,组织民兵14761人,培养积极分子5099人。第二阶段是划定阶级成份,没收地主财产。全县划为贫农雇农的65107户、中农16592户、佃农349户、富农2578户、小土地出租1194户、地主6399户。第三阶段分配胜利果实,组织生产运动。全县共没收地主的水田17.66万亩、旱土2.87万亩、房屋1.7万间、耕牛4425头、各种农具1.93万件;征收富农的水田7.62万亩、旱土2.19万亩。上述各胜利果实除留下公田2.95万亩、机动田607亩外,全部分给农民。全境共有26.7万人分得胜利果实,人平最多的分土地2.8亩、粮食150公斤。洞口境内的第一批土改,思想发动不充分,农民觉悟没有真正提高,地主的威风没有被彻底斗垮,少数农民分得的房子、土地不敢要,又暗暗地退给地主。第二批土改,有些过“左”,对少数地主分子进行过体罚。第三批土改,吸取第一批、第二批的经验教训,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搞得比较好。为了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纠正土改中存在的问题,1951年9月29日起,中共武冈县委部署进行土改复查,土改不彻底的,在复查中发动群众斗地主恶霸,把土改搞彻底;阶级划错了的,予以纠正;个别地方,在土改中没有给地主分子分土地房屋的,予以补分。通过复查,由地主改划为富农的140户,地主改划为中农的18户,富农改为中农的214户,中农改为贫农的1520户,富农改为地主的96户,中农改为地主的31户,中农改为富农的58户,贫农改为中农的27户;再次没收地主的水田1416.3亩、早土411亩、房屋246间、农具726件、粮食6.55万公斤、银元579块。这些物资分别不同情况分给农民。土地改革,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广大农民翻了身,生产积极性大大高涨。
   四 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土地改革后,在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中滋长了官僚主义和贪污、浪费国家财产的不良现象;部分私营工商业者对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不满,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1952年7月,中共洞口县委组织所有国家工作人员(每个单位只留1~2人坚守工作)集中到武冈县城,进行历时一个月的“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教育。由于始终坚持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运动发展健康,效果显著。查出贪污的72人,贪污款3380万元(旧币)、稻谷4050公斤;浪费资财32378万元(旧币)。对有关人员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行为,分别作出了严肃处理。
  同年8月,中共洞口县委召开会议,贯彻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决定向资产阶级中的不法分子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经过学习文件,提高觉悟,端正态度,开展自查和检举。全县共查出偷税漏税金额123400万元(旧币),责令社交税款91500万元(旧币)。
   五 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在全党重新进行一次普遍的、深入的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以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5月下旬,中共洞口县委召开三级扩干会,部署整风运动,从六月下旬开始,全县所有机关、学校、厂矿的干部、教师和工人,响应党的号召,参加整风运动,开展大鸣大放。历时两个多月,共向各级党组织和领导人提意见4153条,其中属党的领导方面的479条,人民民主专政方面的396条,党群关系方面的567条,领导和干部作风方面的684条,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的271条,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689条,工农关系方面的614条,民主政策方面的67条,其他386条。这些意见,绝大多数是正确的,也有少数人散布有害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县委采纳了正确的意见,制订整改方案,改进领导作风,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9月以后,洞口县的整风运动转为反右派斗争,分领导动员、大鸣大放、组织辩论、群众批斗四个阶段进行。反右派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犯了严重扩大化的错误,把一些在“大鸣大放”中提出批评意见或说了过激之词的干部划为“右派”,进行批斗。到1958年6月,全县反右派斗争结束,共错划右派275名,分别作了开除公职送农村监督劳动和降职降薪监督使用处理。1978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组织力量对被错划为右派的人员进行复查,全部改正,恢复名誉和公职,原是党员的,恢复党籍,原有职务的大部分恢复原职。死者,对其家属进行抚恤。
   六 反“右倾”运动
  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县委自1959年9月开始,进行反“右倾”运动,历时4个多月。全县95%以上的党员,90%以上的干部参加运动,对那些对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提出不同意见的党员和干部开展专题辩论和重点批判。全县有13人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4人被打成反党分子,7人被分别打成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分子,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1961年,县委虽为上述受处分的党员甄别平反,但在处分结论中留有“尾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部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七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6月,县委召开区、社党委书记和县属机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研究部署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会后,县委组织工作组在大水公社的3个大队18个生产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为全面开展运动作准备。
  1964年初,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贯彻中共中央“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把运动引向深入,7月中旬,按照邵阳地委安排,选配1184名干部,组成社教工作团,赴邵阳县郦家坪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历时一年。 1965年8月,邵阳地委从地直机关、双峰、邵东、新化和洞口4县抽调5526名干部,组成洞口县社教工作总团,下设10个分团,分别进驻县属机关学校和8个区(35个公社、424个大队、4261个生产队、3个集镇和8个农林场所),全面展开了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历时一年,翌年8月,运动结束,社教工作总团撤离洞口。 社教运动是农村自土地改革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政治运动。在总体布局上,农村先走一步,机关、企事业单位相继展开。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干部象土改那样艰苦深入、扎根串联,抓“阶级斗争”,“重新组织革命队伍”。在农村,从生产队到公社层层建立贫下中农组织,各机关单位以出身好的职工为主体普遍建立职工代表会,做为革命的“依靠力量”。运动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66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比1965年增长26.1%。 在运动中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将干部“四不清”的问题扩大化了,清算出来的贪污、盗窃账真真假假,但要求一律退赔。退赔出来的钱、粮、物,当成“胜利果实”分给贫下中农。运动中,共有426名党员分别受到留党察看、党内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在清理阶级队伍时,又新划一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新兴资产阶级分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对“四清”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人作了甄别平反。
   八 “文化大革命”运动 1966年6月10日,县委贯彻中共中央通知(即《五、一六通知》),成立洞口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进驻一、二、三中学等单位,向各区和城关镇派出联络员,发动群众批判所谓“三家村”,揪“小邓拓”,“文化大革命”从此开始。8月,长沙、北京、邵阳等地大专院校的“红卫兵”陆续来县进行所谓“革命串联”。随后,部分机关单位职工和中、小学师生上街游行,张贴大字报,“炮打九级”司部令(中央、大区、省、地、县、区、社、大队、生产队)。 11月以后,外地来县串联点火的红卫兵络绎不绝,从县城到乡村的所谓“革命造反组织”争相成立。在江青“文功武卫”口号的煽动下,对立的两派组织斗争愈演愈烈,直至发生多次武斗,有些造反群众公然夺解放军的枪枝、弹药。1967年1月下旬,县直单位的几个造反组织,“踢开党委闹革命”,联合夺取县委、县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相继瘫痪。3月,县人武部介入“文化大革命”,进行“三支”“两军”,同时,建立县生产指挥小组,负责对全县工农业生产进行组织指挥。 1968年3月7日,经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批准,洞口县革命委员会成立。4月,县革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始全面清理阶级队伍,深挖所谓“黑三线”,历时一年,把一批干部当成国民党残渣余孽、阶级异已分子、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死不悔改的走资派等进行批斗。 1970年6月28日开始,在全县全面开展“一打三反”运动,历时一年。又伤害一些好人,造成一些冤假错案。1978年以后,分别进行复查定性,平反纠正。 1970年12月,恢复了中共洞口县委会。1971年9月底,县委常委和县人武部党委成员,学习中共中央67号文件,研究部署向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传达“九·一三”事件真相。从10月16日起,向广大党员及工农兵群众传达中央关于林彪叛党叛国的文件,层层培训理论队伍,深入开展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大批判。全县出现了局势稳定,生产上升的新气象。1972年和1973年虽然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全县粮食总产量仍然连年上升,平均每年递增11.8%,是洞口建县以来粮食生产增长最快的年份。
  1974年初,江青反党集团煽动“批林批孔”,把矛头指向周恩来总理。县内一些造反派重新制造“内乱”,虽然遭到广大干部群众抵制,但是农业生产仍然受到损害,1974年比1973年全县粮食减产6.2%。 1975年,县委着手进行全面整顿,社会秩序趋向稳定,工农业生产逐步发展。年底工农业总产值达12925万元,比1970年增长35.38%,各行各业,呈现一派欣欣向荣景象。1976年初,又开展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当年粮食又比上一年减产15650吨。1976年12月,县委召开县直各单位及区、社主要负责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文件。会后,在县城召开万人大会,声讨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紧接着在全县掀起声讨“四人帮”罪行的群众运动热潮。自此,持续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这场内乱在洞口结束。
   九 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1978年5月中旬,洞口县委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学习《光明日报》发表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联系实际,展开讨论,从思想上和理论上批判“文化大革命”的极左错误,端正思想认识。这对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起了积极作用。1979年初,县委召开了四级干部会,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左”的错误,实现党的工作重点转移。会上,县委为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干部公开平反,恢复名誉。会后,全县城乡广大干部群众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自觉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与此同时,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坚决执行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1980年,县委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草案)》,翌年7月,县委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并把这一精神贯彻到广大群众中去。上述活动,对肃清“左”的流毒,进行拨乱反正起了重要作用。
   十 平反冤假错案 县委于1980年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干部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认真进行复查平反。全县在反右派、反右倾、“四清”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开除出队的干部职工共有1711人,经全面认真复查,平反纠正了1555人。平反纠正的人员中,有1224人恢复、安排了工作,127人作退休安置,16人作退职处理,152人已离人世的给予抚恤。列入复查的历史老案463件,平反纠正了306件。同时,对公、检、法处理的案件进行了复查,该肯定的肯定,该平反的平反,实事求是,不冤枉好人。因冤假错案被停发、扣发工资的人员补发了工资,其中给“文革”中出队的715人补发了168.33万元,给其他落实政策人员108名发了生活困难补助费3.87万元。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财物的3225户赔款18万元;清退了“文革”中被挤占的私房223户,面积1.52万平方米。此外,全县为2555人落实了统战政策;平反了农村基层干部中的冤假错案543人。这一系列措施,调整了社会关系,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十一 清理“三种人” 1982年洞口县委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组织上对“三种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进行清理。同时逐一查清“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划清是非,消除隐患。通过清查,对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犯有一般错误的人,帮助他们说清事实,丢掉包袱,积极工作;对犯有严重错误的进行必要处理。其中有4人受到党纪处分,5人受到政纪处分。
   十二 党政机构改革 1983年,县级党政机构实行改革,县委办事机构新增党史征集办公室、老干部工作局;县政府办事机构由36个精简为30个,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外贸局、农机局、物资局、供销社、轻工业局等行政机构改为企业单位。95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局以上领导成员退居第二线。改革后领导干部的年龄下降,文化程度上升。局级领导成员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8.1岁降低到43.8岁;区、乡、镇领导成员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6岁下降到35.4岁;县级领导新增有大专文化程度的4人;局级领导成员中有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19人;区、乡、镇领导有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7人增加到34人。 1985年10月初到12月底,各级领导班子,又进行了一次调整,其指导思想是:“符合四化要求,合理配套,稳定五年左右”。县委组织由17人组成的考察小组,对全县72个局以上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将46名年龄在35岁以下,文化程度较高、事业性较强、勇于开拓的干部提拔到局级领导岗位。安排一批年达54岁的局级领导成员退居二线。 在调整领导班子的同时,对县属机构又一次进行了精简、调整和变动。1985年底,县直党、政共设立51个机构,其中县委5个,县府30个,直属机构6个,部分局级企、事业单位7个,其它3个。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改称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武装部,为副县级机构,实行由地方和上级军事机关双重领导的新体制。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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