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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篇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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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418
颗粒名称:
第十八篇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1/227
页数:
29
页码:
422-450
摘要:
本篇记述洞口县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包括组织沿革,重要会议,党务工作,重大政治活动纪要情况。
关键词:
中共共产党
地方组织
洞口县
内容
第一章 组织沿革
第一节 地下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在洞口境内的活动始于20世纪20年代中期。1926年9月,宝庆爱莲中学学生、共产党员谢希韫(渣坪乡客溪村人)受地下党组织委派回武冈县发展党组织。11月建立中共武冈县特别支部,代号“伍康”,有党员11名,谢希韫任支部书记,隶属中共湖南区委。这段时期,洞口境内的地下党组织活动发展较快,到1927年4月止,洞口境内共有中共党员31人,共青团员13人。“四·一二”蒋介石反革命政变后,武冈县的国民党反动派实行清党反共,不少共产党员被杀害,武冈县地下党组织被迫停止活动。1927年10月,南昌起义主力营营长袁也烈在广东潮汕战斗失利,为了保存干部力量,他受党的委派回乡寻找党的组织,与活动在外地的刘云龙、王圭田、唐盛、罗崇伦等取得联系,于11月恢复中共武冈特别支部,刘云龙任支部书记。12月,湘西南特委将武冈支部改为特区委,指派邓成云任书记、唐盛任组织委员、王圭田任宣传委员、刘云龙任工运委员、袁也烈任兵运委员。1928年1月,湘西南特委派傅树勋在离武冈县城30公里的马坪街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传达中共“八七”会议精神,准备年关暴动。会议决定将武冈特别区委改为中共武冈县委,选举唐盛(洞口马渡人)为县委书记。这时,土匪出身的陈光中受国民党的派遣率部队来武冈、洞口一带“清乡剿共”,年关暴动不能按计划进行。在严重白色恐怖笼罩之下,武冈县委决定将党的活动中心由武冈城郊转移到洞口镇,以肖子藩的“逢春和”客栈为县委交通联络站。同年2月15日,武冈县委在文昌塔内召开县委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唐盛、邓成云、刘卓、王圭田、刘云龙等,湘西南特委派陈新宪出席会议,党外进步教师米楚楠担任警戒和交通联络工作。会议总结年关暴动未成的教训,要求全体县委委员立即分赴各地,组织工农武装,寻找机会打击反动势力,争取革命形势的好转。4月,湘西南特委机关被敌人破坏,武冈县委给特委的工作报告落入敌手,地下党组织和革命群众组织,相继遭受破坏。洞口地区的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有的被反动派杀害,有的被打入牢房,有的转赴各地,保存实力,准备继续革命。此后,洞口境内的地下党组织活动暂时停止。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时期,洞口境内的党组织,除上述特支、特委、县委的活动外,还有下列党组织活动:
一 智胜区党团联合支部 1926年夏,在长沙求学的武冈县智胜区(今岩山乡)共产党员傅继俊、傅宇天和共青团员傅石林、袁辛农、傅德馨、傅若愚、张维伦、傅宇光等10人,受党组织派遣,回家乡开展农民运动。是年11月上旬在湖南省农民协会特派员张五美和中共地下党湖南省武冈县特别支部书记谢希韫、县工会副委员长刘云龙等的指示下,在智胜区南岳庙(今岩山乡南岳村)积谷仓库二楼成立中共智胜区党团联合支部,共产党员傅继俊被选派为支部书记,团员傅石林任组织委员,党员傅宇天任宣传委员。大会分析了农民运动的形势,做出了“加强党对农民运动的领导”和“联合支部一切干部不计报酬,不发薪金”等决定。会后联合支部成员分头开展工作,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打土豪,反贪官,进行革命斗争。、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湖南接踵发生了“马日事变”,洞口各地农会被迫解散。是年6月28日智胜区农协执行委员袁辛农、傅石林在南岳庙得月桥畔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此后,中共智胜区党团联合支部成员分散隐蔽,活动随之停止。
二 中共江口党团联合支部
“马日事变”后,邵阳地下党团组织遭到破坏,家居平镇乡月溪村的宝庆学联总务主任、共青团员肖兆平,又名肖健阶,受中共地下党宝庆县委书记彭觉如和共青团员湘西南特委书记李道基的委派,回到平镇乡组织中共地下党团活动。6月,肖兆平和共产党员曾琼玉、共青团员易澍生、谢芝兰、谢晋臣等一行5人回到平镇乡月溪村,成立了中共武冈县江口临时党团支部。11月30日,团员姜自华、党员姜瑞芝两姐妹,也从邵阳疏散到曾琼玉家里,参加了这个支部的活动。同年冬,肖兆平与洞口党支部书记肖镇楚同去文行乡马坪街(今武冈马坪乡)后一座庙里参加了中共武冈地下党召开的党团代表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共“八七”会议精神,做出了“恢复农会、夺取武装、举行暴动”和“正式成立江口党团支部”等决议,肖兆平在会上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被委任为江口党团支部书记。在此期间,肖兆平与武冈地下党组织秘密联系,在平镇乡积极开展革命活动。肖与党组织联络的地点是洞口街头的“逢春和”客栈,秘密联络员是共产党员肖子藩。
三 中共洞口党支部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武冈县的共产党组织转入地下活动,特区委委员唐盛负责洞口一带中共地下党组织活动的工作。1927年10月,唐盛在洞口串联“马日事变”后回乡的共产党员肖镇楚、贺锦标、唐芝华、肖子藩、肖海涵、肖荫庭、唐梓南7人,组织中共地下洞口支部,唐盛任书记。1928年2月1日地下洞口党支部,在文昌塔秘密召开会议(唐盛任中共武冈县委书记,未参加会议),改选肖镇楚为书记、贺锦标为组织委员、唐芝华为宣传委员,做出了两项决议:一是在一个月内每个党员须介绍3人以上入党;二是由肖子藩、肖荫庭负责,秘密张贴标语,号召群众打倒峡口厘金分局局长。同时确定肖子藩的“逢春和”客栈为支部秘密交通联络站。
四 黄桥地下党组织
党的“八七”会议后,在广州、武汉、长沙等地从事革命工作的洞口籍党团员相继返回家乡,进行秘密串联,恢复党的基层组织和农民协会,建立工农武装,坚决反抗国民党的反动统治。1927年10月,武冈特区委委员罗崇伦在黄桥铺一带,串联大革命时期入党的黄安之、袁安坤、蒲元善、黄定中4名共产党员,筹建党的组织。1928年1月正式成立黄桥党小组,罗崇伦任组长,隶属中共武冈县委领导。此后党小组积极开展活动,恢复农民协会,整顿农民自卫队,进行游击战争。国民党反动派武冈县团防局纠集土匪张云卿,对党小组领导的自卫队进行围攻。自卫队灵活机动地进行反击,屡挫顽敌,终因补给困难,寡不敌众,被打散。党小组长罗崇伦带领党员在黄桥一带进行隐蔽斗争,积蓄革命力量,以图再战。7月13日,罗崇伦到黄桥街上理发,被张云卿的便衣队捉住,同月19日在施家渡遇害。罗崇伦牺牲后,黄桥党小组停止活动。
五 国立第十一中学师范部地下党小组
1939年5月,塘田战时讲学院被国民党反动当局勒令解散,共产党员雷震寰、肖正生、杨易、曾毓肇回洞口组织地下党小组,雷震寰任小组长。同年秋,党小组迁建于竹篙塘的国立第十一中学师范部,发展学生米长庚入党,组织进步教师和学生王锄经、左峙(左维)、傅河清、顾怀成等人建立“读书会”,采用多种形式宣传进步思想,引起学校当局怀疑。1941年1月19日,叛徒杜启贤带领国民党特务孙长植等20人枪,窜入国立第十一中学,逮捕师范部党小组的全部党员,党小组遭到破坏。
六 国立第十一中学教师地下党支部
1939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派人在国立第十一中学教师中建立了地下党支部,刘若云任书记,熊邵安任组织委员,李颍生(女)任宣传委员。1940年4月,熊邵安与刘若云的职务对调。支部原直属中共湖南省委领导,1940年底改属邵阳中心县委领导,1941年5月,因形势紧张,失去了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但这个地下党支部继续坚持革命活动,先后在学生中吸收了3名党员,加上从招生中转来的1名党员,党员人数增至7人。1944年9月,因日军压境,国立第十一中学迁往溆浦龙潭,党支部也随校迁走。
第二节 执政后的党组织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洞口境内的一切工作,均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进行。
一 中共洞口县委会
1951年上级决定武冈与洞口分县,于9月30日成立武冈雪峰办事处,同时建立中共雪峰县委会,12月13日改为武冈县洞口办事处,中共雪峰县委会改为中共洞口县委会。1952年4月1日正式成立洞口县后,县委会的名称不变。1956年5月以后,中国共产党洞口县委会均由全县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56年5月至1959年3月为“中共第一届洞口县委会”。1959年3月至1970年12月为“中共第二届洞口县委会”。其中1966年至1968年3月,由于“文化大革命”冲击,县委基本瘫痪,1968年3月至1970年12月,县委职能作用由“洞口县革命委员会”和“中共洞口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所取代。1970年12月至1977年12月为“中共第三届洞口县委会”。1977年12月至1985年4月为“中共第四届洞口县委会”。1985年4月起为“中共第五届洞口县委会”。第一届县委选举产生前,县委委员、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由上级党组织任命。自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起,各届县委会均在党代会上选举产生,由委员会再选举产生县委常委、副书记、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其间,有个别领导人由上级党组织任免。
三 党的基层组织
(一)县委派出机构 1952年4月,全县共设9个区委,作为县委的派出机构,即一区(洞口)区委、二区(江口)区委、三区(桥头)区委、四区(竹市)区委、五区(山门)区委、六区(花桥)区委、七区(石江)区委、八区(高沙)区委、九区(黄桥)区委。1956年7月撤区并乡,全县设7个督导组,即洞口、江口、桥头、高沙、竹市、山门(管辖五、六区)、石江(管辖七、九区)督导组。1961年恢复区治,全县设洞口、江口、桥头、高沙、黄桥、石江、竹市、山门8个区委。1979年洞口县城关镇升为区级镇,中共城关镇委员会为区一级党组织,由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区委历来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武装委员和秘书,80年代以后,增设纪律检查委员,由县委任命。此外,县属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经济、文化等单位设立党组,成员由县委任命,党组设书记、副书记和成员若干人。
(二)基层党委 1952年4月,全县273个乡、镇,有77个乡、镇建立了党组织。1956年撤区并乡,全县32个乡、镇均设立党总支。1958年废乡建15个人民公社,均建立党委会。1961年调整行政区划,全县设4个镇党委、49个公社党委。1975年再次调整行政区划,增设山门镇党委会。1984年机构改革后全县设8个镇党委、31个乡党委。乡、镇党委历来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宣传、武装委员和秘书,1979年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乡、镇党委会均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基层党支部 1952年4月,全县只有47个正式党员,建立11个党支部,是年发展了一批党员,到年底党员增加到419名,党支部增加到77个。以后,通过“三反”“五反”、“三大改造”等运动的考验,发展了一大批党员,到1958年底止,全县有党员4820名,217个大队均成立党总支。1966年通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发展党员4777名,到年底止共有党员15379名,建有党总支13个、党支部699个,其中农村433个大队均建立党支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基层党支部基本瘫痪。1970年以后,陆续恢复党的组织活动,继续发展党员,到1986年,全县共有党员25124名。建立党支部1059个。按照党章规定,根据党员多少,分别建立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等委员。1984年起增设统战、纪律检查委员。个别党员少的支部,只设书记1名。
第二章 重要会议
第一节 党员代表会议
1952年11月至1956年5月,洞口县召开过4次中共党员代表会议。代表由县委指派县直机关和区、乡、镇党员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的会议精神,讨论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部署安排全县的中心工作。会议不选举县委组成人员,县委领导成员均由上级党组织委派,实行干部任命制。会议地点均在县城洞口镇。
第二节 党员代表大会
1956年开始召开中共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从党员中选举产生。到1986年共开5次。
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5月29日至31日在县城召开。原定正式代表332名,候补代表2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02名,候补代表18名,列席代表13名。这次会议是在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后召开的。会议分析了全县形势,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做出了“农业以发展粮食为主,兼营多种经营”和“勤俭办社”的决议。选举产生19名县委委员、7名候补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洞口县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出席湖南省党代会代表4名。会后以丁锡祥、刘全德为首的县委会,坚决执行大会通过的决议,认真贯彻当时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勤俭办社,发展生产。这段时期,洞口县绝大多数干部都能深入基层,与群众同甘共苦。县委书记丁锡祥经常脚穿草鞋,深入农村,访贫问苦,被群众誉为与人民群众心连心的“草鞋”书记。
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9年3月3日至6日在县城召开。到会正式代表339名,候补代表20名,列席代表202名。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选出由23名委员、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第二届洞口县委员会。会议用“决议”的形式,肯定了反右派斗争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强调要不断克服“新的右倾保守思想”。但会后,以初增科、张海涵、王秉范、孙明贤、刘观清为首的县委,认真总结1958年以来反“右”的教训,纠正一些过“左”的作法,根据县内情况,实施正确领导,大搞以兴修水利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发展农业生产,全县出现市场繁荣、物价稳定的好形势。1966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59年增加23.08%。
第三次代表大会
1970年12月26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应到代表1357名,实到代表1246名。大会按照“军、干、群”和“老、中、青”三结合的要求,选出31名县委委员,组成中共洞口县第三届委员会。这次会议是在十年动乱期间“左”倾错误影响下召开的,会议对“文化大革命”作了肯定,提出了今后要“念念不忘阶级斗争”、“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搞好斗、批、改”、“把无产阶级专政落实到基层”等“左”的口号。但会后以李荣中、唐光荣、王荣春、张学禄为首的绝大多数县委领导成员,从县里的实际情况出发,带领全县人民努力排除干扰,讲团结,抓生产,使工农业生产上升很快。1977年与1970年比,工业总产值增加1.96倍,每年递增16.8%;农业总产值增长40%,每年递增5.8%。
第四次代表大会
1977年12月5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703名。这次会议总结了前届县委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分析了全县形势;提出要深入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任务;选出了27名委员、7名候补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洞口县第四届委员会。会后以李荣中、唐光荣、王道钦、唐运祥为核心的县委会,领导全县人民,拨乱反正,战胜多种自然灾害,保持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1984年与1977年相比,工业总产值增长1.1倍,每年递增11.2%;农业总产值增长70.9%,每年递增7.96%。
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5年4月19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405名。大会选出委员20名、候补委员4名,组成中共洞口县第五届委员会。会议围绕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提前翻两番的奋斗目标和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根本任务,认真进行讨论;提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大力开发农业、信息和人才资源。会后,以孙在田、曾广权、胡伟章、杨期林为首的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战胜了1985年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努力发展国民经济。1986年与1984年比,工农业总产值增长13%,每年递增4.20%,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22.7%,每年递增7.10%。
第三节 县委员会
县委员会分县委全会和县委全会扩大会议两种。县委会由全体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参加;全会扩大会议除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参加外,根据情况,可扩大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非县委委员负责人及县属部、办、委、局和区、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有时还扩大到村(大队)党支部书记参加。县委员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多至五六次,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和研究、决定、部署全县的重要工作,以加强党对各战线、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使全县各项重要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胜利进行。每次党员代表大会以后,紧接着召开第一次县委全会,选举产生县委书记(含第一书记)、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讨论通过决议;部署全县重要工作。每次党员代表大会以前,要召开县委全会,总结本届县委会的工作,做出召开下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并通过在下次党员代表大会上的县委工作报告。
第三章 党务工作
第一节 组织工作
一 党员发展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组织工作重在发展党员,扩大组织。民国15年(1926)夏季后,傅继俊、傅宇天、曾琼生、谢希韫4名共产党员,从外地回乡组织发展共产党员,到民国16年(1927)4月,洞口境内共有共产党员31名,建立了洞口党支部和智胜、江口2个党团联合支部和黄桥党小组,除智胜区党团联合支部创建初期是公开的外,其他均为中共地下基层党组织。民国28年(1939)9月在国立十一中学及其师范部建立中共地下基层党组织,秘密发展一些党员。当时发展党员均是单线进行,十分隐蔽,党员数字无法统计。
新中国建立后,经过剿匪反霸和土地改革的考验,有领导、有计划地在工人、店员、贫雇农、基层干部和贫苦知识分子中,慎重地发展党员。到1953年底止,全县发展党员938名,加上南下和转业干部转来的党员,共有党员979名,建立111个党支部,但基层党组织仍然很薄弱,全县160个乡(镇),绝大部分尚未建立支部。1954年,县委决定紧密结合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发展互助合作等运动发展党员。县委组织部每年都要制定建党规划,向基层党组织下达发展党员的任务,确定专人培养,慎重发展。到1958年底止全县共有党员4820名;全县15个公社建立党委会,217个大队建立党总支;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有的单独建立党支部,有的联合建立党支部。1959年以后,建党工作以整顿为主,着重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只在薄弱地区发展少数党员。1965年以后,根据中央关于“积极地、较多地、慎重地接受新党员”的指示,加强建党工作。1966年上半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期,发展党员4777名。至此,全县共有党员15379名;共建党总支13个、党支部699个。其中农村生产大队党支部433个。“文化大革命”期间,建党工作一度停止。1970年后,恢复建党工作,但因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组织路线的干扰,少数基层党组织不严格按标准吸收党员,影响党员队伍的纯洁性。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中,突击发展党员543名,有少数是“反潮流的造反分子”。1975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对1974年突击入党的党员,重新进行考察、教育、培养,仍有39名不符合党员标准,其中有21名延长预备期,有18名被取消党员资格。1978年后,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定的组织路线,发展党员贯彻“积极慎重”的方针,十分重视发展优秀知识分子和青年入党。到1986年,全县共有党员25124名,其中男性22872名,女性2252名。年龄结构:25岁以下的741名,占2.9%;26岁至35岁的3521名,占14%;36岁至45岁的8460名,占33.7%;46岁至55岁的7958名,占31.7%;56岁以上的4444名,占17.7%。文化结构:大学和大专538名,占2.2%;中专1008名,占4%;高中3101名,占12.3%;初中6328名,占25.2%;小学14149名,占56.3%。
二 党员教育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党员的教育,多以隐蔽、分散的方式进行,由党组织向党员传达党的文件、决议,阐述党的路线、任务和斗争策略。
新中国建立以后,各级党组织都比较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县委组织部每年制订党员思想建设的规划,运用上党课、办培训班和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教育、训练党员。1952年首次在县城举办党员和建党对象学习班。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宗旨、路线、方针、政策,了解革命形势,明确工作任务,树立共产主义思想,懂得党的基本知识,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当年共举办4期建党对象学习班,通过学习,在建党对象中发展新党员408名。1957年随着党员队伍的扩大,党中央提出“巩固、提高”的方针,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县委决定培训骨干,为基层党组织配备387名兼职理论教员,主要为党员讲解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1958年12月10日,县委决定将洞口县地方干部学校改为中共洞口县委党校,党校以培训骨干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党员干部及建党对象实行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到党校培训一次,教材多系自编。到1966年,党校共办各类轮训班36期,共训练党员5696人次。各级党组织每月组织党员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检查自己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情况;上党课,学习党的基本方针政策。通过这些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当时,党员各种模范行为在全县人民中产生了良好影响。“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思想建设受到“左”的干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党员的教育工作重新走向正轨。党员培训工作逐步实现正规化。到1986年,全县共办各种训练班82期,培训党员14073人次。全县各级党组织除建立“三会一课”(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会,上党课)制度,健全党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外,还要举办短训班,使95%以上的党员每年接受一次培训。从1981年开始,县委还强调新党员入党前必须经过培训,未经培训不能入党。到1986年县党校办建党对象培训班13期,共培训2159人次。各乡党委每年都办一、两次建党对象培训班。1985年至1986年,鉴于党内存在思想不纯和党风不正的实际情况,县委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组织整党。全县分三批进行。参加整党的1712个单位24556名党员,对照党章和有关准则、政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并揭发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滥发奖金补贴、用公款请客送礼、接受“红包”、多占住房、营建私房及挪用、拖欠公款等问题。在整改阶段,县委就上述问题作出10条处理意见,参加整党的各支部及全体党员联系实际,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努力方向。通过整党,查清了402名党员以权谋私等问题,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的40名,留党察看的59名,党内警告的14名,不予登记的96名,暂缓登记的180名。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较深刻的党性、党纪教育。党风有所好转。
第二节 宣传工作
新中国建立前,中共洞口地方组织长期进行地下活动,只能通过党领导的群众团体和社会进步组织进行宣传工作。民国15年(1926)10月以后,中共洞口地下组织以“农民协会”的名义,宣传“组织起来,支持北伐,打倒土豪劣绅,实现农民解放”的革命道理。翌年3月,智胜区农民协会组织4000余人的提灯会,游行示威,持续三宵,宣传共产党的主张,庆况北伐胜利。抗日战争时期,国立十一中学地下党组织,组织进步学生成立“洪流剧团”,演出宣传抗日节目,在附近农村开办民众学校,向群众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民国32年(1943)7月7日,平善乡中心小学,在校长、原中共洞口党支部书记唐盛组织领导下,举行降重的“七·七”抗日纪念活动,学校内外的墙壁上贴满“抗日必胜,建国必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收复失地、还我河山”等醒目标语;是日,还组织学校师生举行了一整天的文艺公演,节目繁多,有歌曲《大刀进行曲》、《生死已到最后关头》、《游击队之歌》、《义勇军进行曲》,有戏曲《小放牛》、《杀汉奸》、《开酒店》、《捉放曹》;还有活报剧、相声等。当时的校址在马渡唐氏宗词,戏台布置得简朴别致,庄严肃穆,横披上写着“纪念七、七抗战六周年”,前面台柱上贴着一副对联:“虽是粉墨登场,还有几分真面目;即使声泪俱下,无非一片假心肠”。这次庆祝演出活动,揭露日军侵华暴行,阐明中共抗日主张,使民众受到教育启发,纷纷参加抗日救亡活动。1949年5月中旬,中共湖南省委派共产党员刘寿祺秘密到邵阳做解放全国的宣传工作。他委托共产党员吴步程在武冈、洞口分别找到进步教师肖雨施、向实,组建洞口新民主主义研究会,先后吸收30多名会员,在洞口、竹篙塘等地,以组织读书会的形式,介绍进步书刊,宣传解放战争大好形势,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制造的各种政治谣言,调查了解国民党地方政权军警人员编制、思想动态和桥梁渡口、武器弹药及粮食仓库的分布情况,为迎接洞口解放做了思想准备。 新中国建立后,中共洞口县委会设宣传部主管宣传工作。在基层党委、支部设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工作。先后编印了《洞口宣传》、《思想动态》、《支部生活》、《学习与宣传》等不定期刊物。1949年冬至1950年春,残存的国民党地方武装和土匪活动猖獗,时有围攻区、乡政府的事件发生。县委组织工作队深入乡村,向广大群众宣传人民政府的性质及其与人民的关系,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使人民群众认清反革命分子制造暴乱的真相,对于安定民心、征粮支前和巩固人民政权,产生了积极影响。仅1949年冬,洞口境内就有4万余民众投入支前运动,供应过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大米37万公斤,柴草25万余公斤。195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后,洞口境内掀起宣传新婚姻法的群众运动,揭露批判封建婚姻制度的种种罪孽,宣传新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提倡男女平等,调解家庭纠纷,解除封建婚约,废除买卖婚姻,树立了婚姻自主、婚礼简化、家庭和睦的良好风尚。1950年10月25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后,各级党组织动员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和中、小学生深入每个有人群的地方,揭露美帝国主义的侵朝罪行,宣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全力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击美国侵略者。洞口境内捐款15亿元(合新人民币15万元),1850名青年参军赴朝参战,为志愿军写慰问信1.5万多封,凡是7岁以上的人都能唱《抗美援朝志愿军赞歌》。1950年10月到1952年土改结束,洞口境内组织大批干部,深入农村同贫农、雇农同吃、同住、同劳动,发动群众揭露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罪行,宣传土地改革的意义、路线、方针和政策,发动贫苦农民诉苦挖根、斗争地主、减租减息、分田分地,当时宣传的覆盖面达到100%,《土地还老家,合理又合法》等革命歌曲深入人心,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 50年代中期主要宣传农业合作化运动。1954年秋,在整顿、巩固、提高、发展互助组的同时,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11月初,县委传达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以后,在全县组织1.2万多人的宣传队伍,运用广播、黑板报、漫画、幻灯等形式,宣传党的政策和合作化的优越性,动员农民入社,促进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年底,建初级农业社1166个,入社农户达全县农户总数的51%;1956年又掀起了由初级社转高级社的高潮,年底加入高级社的农户达99%。1957年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的宣传,以《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增产节约、勤俭办社为主要内容,教育全县干部群众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增加生产,发展农业。1958年,宣传工作开始出现脱离实际的偏向,如对“大跃进”的宣传,鼓吹高指标,夸大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宣传“早过渡、快过渡”。把集体、个体经济都纳入全民经济加以鼓吹。
60年代初,县委狠抓了开展调整农村生产关系的宣传。1961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即(六十条)公布后,县委组织上千名干部深入农村,结合整风整社,向农民宣传“六十条”和中共湖南省委《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十大政策》。此次宣传以正面教育为主,编印典型材料2万多份,供全县干部群众学习。通过宣传教育,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63年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宣传活动,争做好人好事,在全县人民特别是在广大青少年中一度形成风气,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秩序良好。1964年组织全县人民学习毛主席著作,共发行《毛泽东选集》、《选读》或单行本16万余册,印发有关辅导材料4万余册。通过学习,效果良好,于1966年上半年举办“洞口县学习毛主席著作展览会”和组织讲用团,到全县各地巡迴展出和讲用,受教育的35万多人,占总人口的74%。此次学习,虽有追求形式,不讲实效的一面,但对人们的思想教育起了一定的作用,通过学习毛主席著作,许多人自觉进行思想改造,工人为革命做工,农民为革命种田,毫不利己,一心为公的口号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宣传部停止活动。1970年县委恢复活动以后,继续宣传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以及江青反革命集团搞的“批林批孔”、“评法批儒”,1976年初也曾宣传过江青反革命集团搞的“反击右倾翻案风”等。
1979年开始,党的宣传工作拨乱反正,以围绕实现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广泛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一届六中全会和十二大精神,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否定“文化大革命”、清除“左”的思想以及在改革开放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教育。全县共举办六期学习班,培训1.4万多名骨干;采用广播讲座、问题解答、报告会、讨论会、文艺演唱、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进行宣传。1980年以来县委组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理论政策,广泛宣传经济体制改革,倡导“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1982年开始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在连续三年中,宣传部印《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宣传资料4万多份,举办骨干学习班124期,参加学习的有8700多人次。在精神文明的宣传活动中,全县共建立1500多个学雷锋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党、团员做各种好事9.4万多件,涌现出先进单位29个,先进个人890多人。
1983年12月,县委宣传部组织力量深入到区(镇)、社(镇)、队进行调查,发现在思想政治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如封建迷信、宗族活动、赌博、盗窃、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等,如实向县委反映情况。12月8日晚,县委领导在县城机关干部大会上做了动员报告。同时,抽调41名干部和文化辅导员分成五个清查小组,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派出所、工商所、新华书店、电影院、广播站紧密配合,对5个集镇的文化市场全面进行清理,共清理出错误理论文章57篇,黄色书刊2017册,非法期刊5214册,清出淫秽物品167件,淫秽手抄本71册,黄色录音带240盒。还有大最封建迷信活动物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别做出封存、收缴、销毁、消磁等处理。
第三节 纪律检查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洞口境内的地下党组织未设纪律检查机构。1952年4月,中共洞口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负责监督与维护党章和党的各项政策的正确执行、决定和撤销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申诉。1950年至1956年,配合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和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先后处分一批违纪党员。1956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5月,经县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洞口县监察委员会,属同级党委领导,担负着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样职责。自1957年开始,纪律检查工作受到“左”的干扰,一度出现偏差,在审干、肃反、反右派、反右倾和农村整风整社运动中,伤害了一批党员。1961年进行过甄别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监察委员会瘫痪,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派性取代了党性,非党员居然处分党员,一部分党员受到错误处理。1977年恢复纪检机构,12月,中共洞口县委第四次代表大会,根据中共十一大通过的党章规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洞口县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属县委领导;1983年12月,根据中共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改名为中国共产党洞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归属县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并在各基层党委中设纪律检查委员。从此,纪律检查工作重新走上正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先后对“反右”、“反右倾”、“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冤假错案作了认真的复查纠正,为被错误处分的党员平反恢复名誉。
第四节 统一战线 民国15年(1926)春,国共第一次合作期间,一批共产党员受党组织的委派加入国民党,筹建武冈县国民党县、区组织。同年6月,国民党武冈县党部成立,当选的14名执委监委中,有8名是共产党员。洞口境内形成包括工人、农民和学生团体在内的统一战线,促进了国民革命运动的发展。民国16年(1927)4月,蒋介石叛变革命,洞口境内的党组织遭到破坏,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不能以党组织的名义公开活动,而是通过党员以特殊身分秘密进行。抗日战争时期,党的地下组织,组织教育界人士,发展抗日宣传。解放战争时期,组织教育、工商等方面的知名人士,宣传共产党的主张,维持社会秩序,安定人心,策动国民党军政人员放下武器,弃暗投明,为迎接洞口解放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委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团结无党派人士、非党知识分子和爱国人士参政议事,有的还担任了政府机关或企业部门的领导职务。据1957年春统计,当时全县96名有影响的原工商业者,有32名担任公私合营企业的经理或门市部主任。广大党外知识分子也受到关心爱护,与共产党员密切合作,对恢复和发展生产,繁荣文化、教育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7年冬开展反右派斗争,由于犯了扩大化的错误,党外有些同志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统战政策遭到严重破坏,统一战线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从1979年开始,县委贯彻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方针,不断纠正“左”的错误,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坚决平反所有冤假错案,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重新恢复活力。据调查统计,1983年,列入全县统一战线的对象,包括民主党派、非党知识分子干部、起义投诚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去台人员的家属亲友、港澳同胞、归国华侨、海外侨胞、宗教界和兄弟民族上层人物,共达36489人,占全县人口的5.4%;全县统战对象中应落实政策的1481人全部得到落实,其中各级政协委员53人,起义投诚人员843人,原工商业者和“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人员543人,民主党派4人,宗教界人士8人,少数民族28人,无党派知名人士2人。为充分发挥统战对象各自的专长和积极性,县委先后推荐216人担任各方面的实质性职务,其中4人被选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人选为湖南省政协委员,2人选为省参事室参事,1人选为省文史馆馆员,2人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选为副县长,4人选为县政协副主席,有些被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县政协委员会委员;县委还加强了对台宣传和联络工作,积极扶持“三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家属和兄弟民族治穷致富。1986年,全县2849户“三胞”亲属,每人平均纯收入510元,比1978年以前增加2.4倍;1525名台胞中,通信通汇的增至295人,年通汇收入增至6.2万元;县委还安置了2户(2人)回县定居的台胞。
第五节 党史资料征集 1981年7月19日,洞口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成立。1984年1月,改称中共洞口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配备专职领导和干部,担负全县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研究编纂工作,到1986年底,共征集资料454万字,其中文献资料376万字,回忆录资料(含调查采访资料)78万字,文物资料4件。根据上述资料,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整理编写出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洞口境内的活动概况、大革命时期洞口县农民运动大事记、抗日战争时期国立第十一中学地下党组织的创建及活动情况、洞口人民迎接和支援解放军概况、剿匪史料专辑和洞口党史大事记等,计12万字,编写了袁也烈、王湖、肖西川、邓季英等10个洞口党史人物传,计4万字,其中袁也烈传在省《中共党史人物传记》第25卷上刊出,王湖传在省《三湘英烈》第3卷上刊出。
第四章 重大政治活动纪要
一 剿匪反霸 洞口境内匪患已有近百年历史,据1950年元月统计,境内共有大小匪帮32股,对人民群众和新生政权危害极大。1950年2月,中共武冈县委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安排力量,开展剿匪反霸斗争,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三六师四0七团两个营和邵阳军分区独立十五团一个营进驻洞口境内,布兵花园、洞口、江口、山门、高沙、石江等地,与区中队配合,发动群众,清剿土匪,经过几次聚歼,股匪被基本击溃,有的化整为零,分散隐藏到全县各山区,有的逃往绥宁等境外。为了彻底剿灭土匪,县委发动各农民协会向土匪家属进行教育,在“父劝子、妻劝夫、兄弟相劝、亲友相劝”的政治攻势下,自1950年4月起,土匪纷纷向农会登记自首。紧接着,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绥宁县歼剿残匪,活捉洞口境内的匪首杨相斌、谢文杰、邓艾初等若干人,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于1950年11月在武冈县东门外枪决。1951年2月4日军民合作,在石背乡观音山包围了洞口境内最大匪首张云卿,第二天晚上张畏罪自毙。1952年3月14日至16日,武冈县委洞口办事处组织1.8万民兵,历时三天三晚,开展搜山清匪,抓获逃匿土匪、恶霸146人。到1952年4月止,洞口境内的土匪全部肃清,共击毙165人,打伤420人,俘虏670人,投诚自首2500人。缴荻小炮、机枪、长短枪等武器1500多件,子弹4000余发。土地改革前,即1950年元月至10月,洞口境内全面开展反霸斗争,关押了一批恶霸地主,枪决了有血债的地霸或其他严重犯罪分子。
二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朝战争,1951年4月中共武冈县委,发动群众成立武冈县抗美援朝总会,洞口境内成立抗美援朝分会。各集镇党组织均召开了数百人或数千人的大会,还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广大群众宣传抗美援朝的重大意义,控诉美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提高民放自尊心和自信心,扫除亲美、崇美、恐美思想。全面开展和平签名运动,全境有20多万人在抗美援朝的和平签名书上签了名。“五一”国际劳动节这天,有10万余人举行示威游行,表示对美帝国主义侵略行为的无比义愤。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增产节约,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的运动。1951年6月1日,全国抗美援朝总会发出捐献号召,洞口各界人民积极响应,踊跃捐献,共捐献15亿元(旧人民币),可购买3架战斗机、4门高射炮。全境有1850名青年志愿参军,赴朝参战,有183人为抗美援朝献出了宝贵生命。
三 土地改革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的土地为私人所有,且世代相袭。地主阶级,倚权仗势,采取敲榨、强夺和低价购买等手段,兼并土地。到1949年,全境9.7%的地主、富农,占有46.26%的土地。由于土地占有极不合理,广大穷苦农民备受剥削,生活极其艰难。据1951年贻谷乡的调查,新中国建立前,全乡51.4%的农户无耕牛,且主要农具不齐,常向地主、富农租借。新中国建立后,为了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中共武冈县委和武冈县人民政府派出大批干部深入农村,访贫问苦,扎根串联,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土地改革是根据“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分期分批进行的。全境除溪、大屋、桐山等山区外,共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从1950年10月19日起到12月中旬止;第二批从1950年12月中旬起到1951年2月中旬止;第三批从1951年2月中旬起到4月中旬止。每批历时两个月,大体上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扎根串联,组织队伍。全境共成立农民协会1164个,吸收会员121517人,组织民兵14761人,培养积极分子5099人。第二阶段是划定阶级成份,没收地主财产。全县划为贫农雇农的65107户、中农16592户、佃农349户、富农2578户、小土地出租1194户、地主6399户。第三阶段分配胜利果实,组织生产运动。全县共没收地主的水田17.66万亩、旱土2.87万亩、房屋1.7万间、耕牛4425头、各种农具1.93万件;征收富农的水田7.62万亩、旱土2.19万亩。上述各胜利果实除留下公田2.95万亩、机动田607亩外,全部分给农民。全境共有26.7万人分得胜利果实,人平最多的分土地2.8亩、粮食150公斤。洞口境内的第一批土改,思想发动不充分,农民觉悟没有真正提高,地主的威风没有被彻底斗垮,少数农民分得的房子、土地不敢要,又暗暗地退给地主。第二批土改,有些过“左”,对少数地主分子进行过体罚。第三批土改,吸取第一批、第二批的经验教训,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搞得比较好。为了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纠正土改中存在的问题,1951年9月29日起,中共武冈县委部署进行土改复查,土改不彻底的,在复查中发动群众斗地主恶霸,把土改搞彻底;阶级划错了的,予以纠正;个别地方,在土改中没有给地主分子分土地房屋的,予以补分。通过复查,由地主改划为富农的140户,地主改划为中农的18户,富农改为中农的214户,中农改为贫农的1520户,富农改为地主的96户,中农改为地主的31户,中农改为富农的58户,贫农改为中农的27户;再次没收地主的水田1416.3亩、早土411亩、房屋246间、农具726件、粮食6.55万公斤、银元579块。这些物资分别不同情况分给农民。土地改革,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广大农民翻了身,生产积极性大大高涨。
四 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土地改革后,在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中滋长了官僚主义和贪污、浪费国家财产的不良现象;部分私营工商业者对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不满,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1952年7月,中共洞口县委组织所有国家工作人员(每个单位只留1~2人坚守工作)集中到武冈县城,进行历时一个月的“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教育。由于始终坚持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运动发展健康,效果显著。查出贪污的72人,贪污款3380万元(旧币)、稻谷4050公斤;浪费资财32378万元(旧币)。对有关人员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行为,分别作出了严肃处理。
同年8月,中共洞口县委召开会议,贯彻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决定向资产阶级中的不法分子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经过学习文件,提高觉悟,端正态度,开展自查和检举。全县共查出偷税漏税金额123400万元(旧币),责令社交税款91500万元(旧币)。
五 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在全党重新进行一次普遍的、深入的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以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5月下旬,中共洞口县委召开三级扩干会,部署整风运动,从六月下旬开始,全县所有机关、学校、厂矿的干部、教师和工人,响应党的号召,参加整风运动,开展大鸣大放。历时两个多月,共向各级党组织和领导人提意见4153条,其中属党的领导方面的479条,人民民主专政方面的396条,党群关系方面的567条,领导和干部作风方面的684条,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的271条,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689条,工农关系方面的614条,民主政策方面的67条,其他386条。这些意见,绝大多数是正确的,也有少数人散布有害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县委采纳了正确的意见,制订整改方案,改进领导作风,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9月以后,洞口县的整风运动转为反右派斗争,分领导动员、大鸣大放、组织辩论、群众批斗四个阶段进行。反右派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犯了严重扩大化的错误,把一些在“大鸣大放”中提出批评意见或说了过激之词的干部划为“右派”,进行批斗。到1958年6月,全县反右派斗争结束,共错划右派275名,分别作了开除公职送农村监督劳动和降职降薪监督使用处理。1978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组织力量对被错划为右派的人员进行复查,全部改正,恢复名誉和公职,原是党员的,恢复党籍,原有职务的大部分恢复原职。死者,对其家属进行抚恤。
六 反“右倾”运动
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县委自1959年9月开始,进行反“右倾”运动,历时4个多月。全县95%以上的党员,90%以上的干部参加运动,对那些对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提出不同意见的党员和干部开展专题辩论和重点批判。全县有13人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4人被打成反党分子,7人被分别打成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分子,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1961年,县委虽为上述受处分的党员甄别平反,但在处分结论中留有“尾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部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七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6月,县委召开区、社党委书记和县属机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研究部署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会后,县委组织工作组在大水公社的3个大队18个生产队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为全面开展运动作准备。
1964年初,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贯彻中共中央“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把运动引向深入,7月中旬,按照邵阳地委安排,选配1184名干部,组成社教工作团,赴邵阳县郦家坪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历时一年。 1965年8月,邵阳地委从地直机关、双峰、邵东、新化和洞口4县抽调5526名干部,组成洞口县社教工作总团,下设10个分团,分别进驻县属机关学校和8个区(35个公社、424个大队、4261个生产队、3个集镇和8个农林场所),全面展开了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历时一年,翌年8月,运动结束,社教工作总团撤离洞口。 社教运动是农村自土地改革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政治运动。在总体布局上,农村先走一步,机关、企事业单位相继展开。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干部象土改那样艰苦深入、扎根串联,抓“阶级斗争”,“重新组织革命队伍”。在农村,从生产队到公社层层建立贫下中农组织,各机关单位以出身好的职工为主体普遍建立职工代表会,做为革命的“依靠力量”。运动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66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比1965年增长26.1%。 在运动中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将干部“四不清”的问题扩大化了,清算出来的贪污、盗窃账真真假假,但要求一律退赔。退赔出来的钱、粮、物,当成“胜利果实”分给贫下中农。运动中,共有426名党员分别受到留党察看、党内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在清理阶级队伍时,又新划一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新兴资产阶级分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对“四清”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人作了甄别平反。
八 “文化大革命”运动 1966年6月10日,县委贯彻中共中央通知(即《五、一六通知》),成立洞口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进驻一、二、三中学等单位,向各区和城关镇派出联络员,发动群众批判所谓“三家村”,揪“小邓拓”,“文化大革命”从此开始。8月,长沙、北京、邵阳等地大专院校的“红卫兵”陆续来县进行所谓“革命串联”。随后,部分机关单位职工和中、小学师生上街游行,张贴大字报,“炮打九级”司部令(中央、大区、省、地、县、区、社、大队、生产队)。 11月以后,外地来县串联点火的红卫兵络绎不绝,从县城到乡村的所谓“革命造反组织”争相成立。在江青“文功武卫”口号的煽动下,对立的两派组织斗争愈演愈烈,直至发生多次武斗,有些造反群众公然夺解放军的枪枝、弹药。1967年1月下旬,县直单位的几个造反组织,“踢开党委闹革命”,联合夺取县委、县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相继瘫痪。3月,县人武部介入“文化大革命”,进行“三支”“两军”,同时,建立县生产指挥小组,负责对全县工农业生产进行组织指挥。 1968年3月7日,经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批准,洞口县革命委员会成立。4月,县革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始全面清理阶级队伍,深挖所谓“黑三线”,历时一年,把一批干部当成国民党残渣余孽、阶级异已分子、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死不悔改的走资派等进行批斗。 1970年6月28日开始,在全县全面开展“一打三反”运动,历时一年。又伤害一些好人,造成一些冤假错案。1978年以后,分别进行复查定性,平反纠正。 1970年12月,恢复了中共洞口县委会。1971年9月底,县委常委和县人武部党委成员,学习中共中央67号文件,研究部署向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传达“九·一三”事件真相。从10月16日起,向广大党员及工农兵群众传达中央关于林彪叛党叛国的文件,层层培训理论队伍,深入开展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大批判。全县出现了局势稳定,生产上升的新气象。1972年和1973年虽然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全县粮食总产量仍然连年上升,平均每年递增11.8%,是洞口建县以来粮食生产增长最快的年份。
1974年初,江青反党集团煽动“批林批孔”,把矛头指向周恩来总理。县内一些造反派重新制造“内乱”,虽然遭到广大干部群众抵制,但是农业生产仍然受到损害,1974年比1973年全县粮食减产6.2%。 1975年,县委着手进行全面整顿,社会秩序趋向稳定,工农业生产逐步发展。年底工农业总产值达12925万元,比1970年增长35.38%,各行各业,呈现一派欣欣向荣景象。1976年初,又开展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当年粮食又比上一年减产15650吨。1976年12月,县委召开县直各单位及区、社主要负责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文件。会后,在县城召开万人大会,声讨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紧接着在全县掀起声讨“四人帮”罪行的群众运动热潮。自此,持续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这场内乱在洞口结束。
九 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1978年5月中旬,洞口县委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学习《光明日报》发表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联系实际,展开讨论,从思想上和理论上批判“文化大革命”的极左错误,端正思想认识。这对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起了积极作用。1979年初,县委召开了四级干部会,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左”的错误,实现党的工作重点转移。会上,县委为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干部公开平反,恢复名誉。会后,全县城乡广大干部群众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自觉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与此同时,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坚决执行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1980年,县委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草案)》,翌年7月,县委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并把这一精神贯彻到广大群众中去。上述活动,对肃清“左”的流毒,进行拨乱反正起了重要作用。
十 平反冤假错案 县委于1980年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干部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认真进行复查平反。全县在反右派、反右倾、“四清”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开除出队的干部职工共有1711人,经全面认真复查,平反纠正了1555人。平反纠正的人员中,有1224人恢复、安排了工作,127人作退休安置,16人作退职处理,152人已离人世的给予抚恤。列入复查的历史老案463件,平反纠正了306件。同时,对公、检、法处理的案件进行了复查,该肯定的肯定,该平反的平反,实事求是,不冤枉好人。因冤假错案被停发、扣发工资的人员补发了工资,其中给“文革”中出队的715人补发了168.33万元,给其他落实政策人员108名发了生活困难补助费3.87万元。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财物的3225户赔款18万元;清退了“文革”中被挤占的私房223户,面积1.52万平方米。此外,全县为2555人落实了统战政策;平反了农村基层干部中的冤假错案543人。这一系列措施,调整了社会关系,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十一 清理“三种人” 1982年洞口县委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组织上对“三种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进行清理。同时逐一查清“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划清是非,消除隐患。通过清查,对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犯有一般错误的人,帮助他们说清事实,丢掉包袱,积极工作;对犯有严重错误的进行必要处理。其中有4人受到党纪处分,5人受到政纪处分。
十二 党政机构改革 1983年,县级党政机构实行改革,县委办事机构新增党史征集办公室、老干部工作局;县政府办事机构由36个精简为30个,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外贸局、农机局、物资局、供销社、轻工业局等行政机构改为企业单位。95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局以上领导成员退居第二线。改革后领导干部的年龄下降,文化程度上升。局级领导成员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8.1岁降低到43.8岁;区、乡、镇领导成员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6岁下降到35.4岁;县级领导新增有大专文化程度的4人;局级领导成员中有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19人;区、乡、镇领导有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7人增加到34人。 1985年10月初到12月底,各级领导班子,又进行了一次调整,其指导思想是:“符合四化要求,合理配套,稳定五年左右”。县委组织由17人组成的考察小组,对全县72个局以上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将46名年龄在35岁以下,文化程度较高、事业性较强、勇于开拓的干部提拔到局级领导岗位。安排一批年达54岁的局级领导成员退居二线。 在调整领导班子的同时,对县属机构又一次进行了精简、调整和变动。1985年底,县直党、政共设立51个机构,其中县委5个,县府30个,直属机构6个,部分局级企、事业单位7个,其它3个。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改称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武装部,为副县级机构,实行由地方和上级军事机关双重领导的新体制。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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