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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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41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环境保护
分类号: F403.3
页数: 1
页码: 418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洞口县环境保护包括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环境保护措施情况。
关键词: 环境 保护 洞口县

内容

第一节 环境污染
   洞口县环境污染主要由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引起。
   一 水污染
  水污染主要由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造成。据不完全统计,境内每年排入河中的工业废水700余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达83万吨。石江、高沙两镇工业相对发达,废水与污水排放量最多。石江镇年排放量521.62万吨(其中氮肥厂252万吨、造纸厂169万吨),占全县工业废水总排放量的74.5%;高沙镇年排放工业废水40.4万吨,占全县总排放量的5.8%。随同工业废水排放的污染物有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耗氧量、汞、六价铬、砷、挥发性酚、氰化物、硫化物、锌、有机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使河流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平溪江石江镇以下和蓼水河高沙镇以下的河水污染严重,已不能饮用。1985年座落在高沙镇的洞口农药厂漏出废农药水,使高沙青云村发生大量死鱼现象。据监测,平溪江的石江镇断面河水中,PH平均值逐年升高,超标率由1982年的8.6%上升到1984年的18.5%,化学耗氧量超标率由1982年的19.45%上升到1984年的36.1%,1984年平均值超过国家地面水三级标准;河水中溶解氧逐年下降,最低值由1982年的7.08毫克/升,下降到1984年3.08毫克/升,低于国家地面水三级标准。
  二 大气污染 洞口境内每年工业排出废气45232.2万标立方米,每年排入大气的有害物质总量4126.5吨,其中排放烟尘1842.2吨、二氧化硫865.3吨、粉尘571.9吨、氮氧化物451.18吨,使局部大气环境受到了严重污染。1980年4月,邵阳地区环境监测站对石江镇大气进行监测,二氧化硫的最高日平均浓度为0.54毫克/立方米,超标3.6倍;氮氧化物最大一次检出率为0.2毫克/立方米,超标1.3倍,日平均浓度为0.02~0.16之间。
   三 噪音污染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加上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及管理比较落后,使境内城镇的环境噪音污染日趋严重。据测量:各种车辆噪音在距7.5米处时,声量达82~92分贝,在5米处时,声级达90~95分贝。
   四 废渣污染 县内的废渣主要是燃烧炉渣和煤矸石等。1985年,对境内22个企业进行统计,年总排放废渣量为3.8万吨。石江电厂煤渣灰比放变化在(6.18~19.5)×10—8CL/ka范围内,均值在12.2×10-2CL/ka,煤渣灰比放超标率为82%。老煤渣占地面积8658平方米,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第二节 生态失衡
   洞口县生态失衡主要表现在森林破坏,水土流失,气候恶化,有益动物减少等方面。
   一 森林覆盖率减少 县内天然次生植被,除溪、月溪、鼓楼、大屋、长塘、渣坪、桐山等乡保留少部分外,其余均遭破坏,代之人工林或灌丛,成为派生林。植物群落除个别地方是顺向演替外,大部分表现为逆向演替。森林覆盖率由新中国建立初期的70%减少到48%。
   二 水土流失 到1986年止,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27.09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8.2%。每年流失泥沙83万吨,折算损失有机质16642~24963吨,带走碱解氮91.1~125.6吨、速效钾50.2~65.9吨、速效磷3.1~4.7吨。表土和有机质的大量流失,土壤中无机养料被淋溶,导致土壤肥力衰竭。 1958年以来,境内主要河流河床普遍提高1~2米,河道加宽2~4米,沿河两岸农田相应减少,且易遭洪水淹没,河道严重淤塞。50年代,境内河流通航总里程118公里,通航船只载重达4~6吨。1975年以后,通航里程只有15公里(龙潭铺到石下江8公里,马园到黄桥铺7公里)。 水库、山塘淤塞现象较为严重。中、小型水库和山塘原设计总蓄水量为1.9亿立方米,现有淤泥1000万立方米。半江水库从1975年到1980年的6年中,泥淤累积度达6米,计25万立方米。南景水库1970年建成,容量为1080万立方米,平均每年淤塞32公分。
   三 气候恶化 随着大气污染和植被被破坏等现象不断升级,境内气候逐步恶化。1704年到1949年的245年中,境内洪水成灾13次,平均19年1次。1950年到1986年的36年中,洪水成灾25次,平均3年2次。平时气候变化无常,气温上升,冬季冰雪减少,夏季十分炎热,秋季年年天旱,对发展农业生产极为不利。
   四 有益动物减少 森林资源遭到破坏,古树残存无几,加之农业上滥施农药、化肥等,使境内益虫益鸟和珍贵动物大幅度减少,有的甚至面临绝迹,致使害虫猖獗,生态失去平衡。
   第三节 环境保护措施 1979年成立洞口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环境保护工作。1986年成立洞口县环境保护局和县环境监测站,采取“防、管、治”三结合的办法,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 “三废”处理 1980年开始,由县环保部门牵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对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1980年到1985年全县共投资23万元,用于建设废水治理工程,每年处理废水245万吨,处理率为39.13%,达标率为29.5%。1980年~1985年,县内工矿企业的锅炉共设置消烟除尘设备24套,12座工业窑炉有4座得到改建,年处理废气量29910万标立方米,处理率为66.13%。石江大米厂1983年自行设计的除尘器曾获邵阳地区科委科技成果四等奖。1980年到1985年全县共投资38.4万元,用于建设治理废渣工程,利用废渣生产水泥、砖块、肥料,不仅处理了废渣,每年还从废渣中获纯利5万余元。
   二 调节农业生态平衡
  首先大搞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发展林业,提高森林覆盖率,为飞禽走兽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其次控制使用农药,保护益虫益鸟。1981年以来,对农作物的病、虫、兽害防治,注意发挥天敌和自然因素的控制作用,尽量少用或不用农药,或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代替剧毒高残留农药。县农药厂淘汰了残毒严重的“六六六”农药,生产叶蝉散、甲胺磷、甲效磷等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第三是改进使用化肥方式,化肥使用改浅施为深施、改面施为条施或穴施,既提高肥效,又减少污染,以利于生态平衡。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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