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筑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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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40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建筑队伍
分类号: F407.9
页数: 2
页码: 414-41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新中国建立前到1986年底止洞口县建筑队伍的变化情况。
关键词: 建筑 队伍 洞口县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土建工程建筑人员统称为匠人,其中有泥水匠、石匠、木匠、锯匠、画匠、雕匠、漆匠等,平时走村串户,个体经营;需要承建庵院、寺庙、祠堂、桥梁等大型工程时,由掌墨师牵头,自行组合临时施工队伍,集体承包基建工程,竣工后又分散经营。
  新中国建立后,建筑施工人员称为泥工、木工、锯工、石工、漆工诸种。1952年洞口县建设科组织30名泥工、木工,成立 “洞口县基建工程队 ”,负责修建城镇房屋。1958年发展到有固定职工82人、合同工248人,能修建洞口县人民大会场等高大建筑 。1961年 2 月,洞口县基建工程队调整下放,仅有国家干部1 人,固定职工7 人。1969年,县基建工程队改名为洞口县建筑工程公司,并逐年增加工人,到1973年,有正式工人116人,设计人员4人。能承担修建高五层的混合结构的办公楼和宿舍。1980年分为洞口县第一、第二、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和洞口县建筑设计室,归县建委管辖。以后,不断增加工人和技术人员,到1986年共有固定职工461人、合同工90人。有工程师 3 人、助理工程师 4 人、技术员 7 人。拥有刨、凿、锯、锉、钻、吊等机械设备246台(件),固定资产161.6万元。有修建21米以内跨径的厂房和12层以内楼房等高难建筑物的设计、施工能力,年竣工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上。
  洞口境内的泥水、石、木、画、雕、漆匠等手工匠人,技术纯熟,尤以石匠为最。明、清时期,境内不少匠人到广西、贵州、云南等地承修高规格的庙宇、祠堂。民国年间亦有不少匠人在外地承包高难建筑。新中国建立后,境内手工匠人到外地承包基建工程的活动更为广泛。1958年12月,县人委指派唐国盛带队,组织石江、黄桥、竹市等地的50名石工,参加北京“人民大会堂 ”、“农业展览馆 ”、“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首都北京火车站”四大工程建设,负责加工花岗岩石料,圆满完成任务,和首都 “十大 ”工程的设计、施工人员一道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央领导人接见。1970年,管竹公社组织泥、木、石、锯等60名工匠,成立管竹基建队,承建三层以下楼房建筑。80年代以来,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该建筑队不断扩大,平时有固定职工420人、合同工199人,旺季包括临时工可达千余人。拥有机械设备63台(件),固定资产30万元,能承建20米跨径和6 层以内的楼房。
  1975年为株洲田心机车车辆厂修建的 6 层全框架式科研大楼,经省级验收定为全优工程。到1986年底止,全县共有常年乡、镇基建队(含公司)18个,固定职工3098人,建筑旺季可达2 万余人;有个体建筑队 3 个,固定职工217人,建筑旺季达千余人。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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