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筑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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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40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建筑业
分类号: F407.9
页数: 3
页码: 411-413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洞口县建筑业包括建筑队伍,设计施工情况。
关键词: 建筑业 洞口县 匠人

内容

第一节 建筑队伍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土建工程建筑人员统称为匠人,其中有泥水匠、石匠、木匠、锯匠、画匠、雕匠、漆匠等,平时走村串户,个体经营;需要承建庵院、寺庙、祠堂、桥梁等大型工程时,由掌墨师牵头,自行组合临时施工队伍,集体承包基建工程,竣工后又分散经营。 新中国建立后,建筑施工人员称为泥工、木工、锯工、石工、漆工诸种。1952年洞口县建设科组织30名泥工、木工,成立“洞口县基建工程队”,负责修建城镇房屋。1958年发展到有固定职工82人、合同工248人,能修建洞口县人民大会场等高大建筑。1961年2月,洞口县基建工程队调整下放,仅有国家干部1人,固定职工7人。1969年,县基建工程队改名为洞口县建筑工程公司,并逐年增加工人,到1973年,有正式工人116人,设计人员4人。能承担修建高五层的混合结构的办公楼和宿舍。1980年分为洞口县第一、第二、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和洞口县建筑设计室,归县建委管辖。以后,不断增加工人和技术人员,到1986年共有固定职工461人、合同工90人。有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4人、技术员7人。拥有刨、凿、锯、锉、钻、吊等机械设备246台(件),固定资产161.6万元。有修建21米以内跨径的厂房和12层以内楼房等高难建筑物的设计、施工能力,年竣工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 洞口境内的泥水、石、木、画、雕、漆匠等手工匠人,技术纯熟,尤以石匠为最。明、清时期,境内不少匠人到广西、贵州、云南等地承修高规格的庙宇、祠堂。民国年间亦有不少匠人在外地承包高难建筑。新中国建立后,境内手工匠人到外地承包基建工程的活动更为广泛。1958年12月,县人委指派唐国盛带队,组织石江、黄桥、竹市等地的50名石工,参加北京“人民大会堂”、“农业展览馆”、“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首都北京火车站”四大工程建设,负责加工花岗岩石料,圆满完成任务,和首都“十大”工程的设计、施工人员一道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央领导人接见。1970年,管竹公社组织泥、木、石、锯等60名工匠,成立管竹基建队,承建三层以下楼房建筑。80年代以来,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该建筑队不断扩大,平时有固定职工420人、合同工199人,旺季包括临时工可达千余人。拥有机械设备63台(件),固定资产30万元,能承建20米跨径和6层以内的楼房。1975年为株洲田心机车车辆厂修建的6层全框架式科研大楼,经省级验收定为全优工程。到1986年底止,全县共有常年乡、镇基建队(含公司)18个,固定职工3098人,建筑旺季可达2万余人;有个体建筑队3个,固定职工217人,建筑旺季达千余人。
   第二节 设计施工
   一 勘察设计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无勘察设计专业机构,没有专职设计人员,一些大型建筑均由木匠和砌匠中的掌墨师设计。新中国建立后,选择经验丰富的老木匠、老石匠承担设计任务。县人民会场就是由一个老木工设计的,造型美观,结构合理,从建成使用到现在30多年,没有出现倾斜和裂缝。1965年县建筑工程队配备4名专职设计人员。1979年12月3日成立县建筑设计室,直属县建委管辖,为省城乡建设厅核准的丁级设计单位。现有专职设计人员8名,其中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3人,具有6层以下楼房建筑的设计能力。自1979年县建筑设计室成立到1984年,共完成设计建筑面积20.25万平方米。
   二 施工设备 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施工设备落后,一直沿用传统的手工工具,泥工仅有泥刀、泥夹之类,木工也只有斧、刨、锯、凿等简易工具。新中国建立后,逐步引进并使用动力工具,木工先后使用带锯、圆盘锯、轧刨、平板刨、凿孔机、刨边机等,泥工也先后使用打夯机、筛砂机、拌灰机、磨石子机、拌和机、平板振动机、插入振动机等。进入本世纪70年代,钢管工架逐步代替竹木脚手架,使用卷扬机进行垂直运输,部分建筑企业使用塔吊。
   第三节 建筑技术 洞口境内现存一些古老寺院建筑,均系砖、木、石结构。其基本构造方式,是由立柱和架梁组成屋架,墙壁只起维护和间隔作用。构架连接部位,采用榫卯和设计斗拱,具有“晃而不散,摇而不倒”的抗震作用。屋檐如翼飞角翘,既有利于室内采光,又能避免日晒雨淋。正面立有牌头,雕龙画凤,栩栩如生,各种人物,维妙维肖,鸟兽花卉,鲜艳夺目。住宅形式,可分为独立式、庭院式、群落式三种。独立式为中等以上农户的传统住宅,每户只有一栋建筑物,一正一横,从侧面看呈“人”字形。庭院式为富豪人家的住宅,大都是外设石砌围墙,由正堂、两侧厢房及天井组成一进,由三至四进组成封闭式大宅。群落式,又称“自然村”,由多座房屋联缀而成,每座四扇三间,结构简单,一般农民一户一座,贫困农民几户一座。住宅结构,分草木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三种,以草木结构和砖木结构居多,混合结构极少,雪峰山区的住宅多为木质结构,一般为一层,多建于山腰斜坡,后屋吊脚,俗称“吊脚楼”,为山区民房的特有格局。 新中国建立后,房屋向砖砂混合结构发展。营造方法,亦因材料而异,一般是框架灌注和局部预制装配等。一些大型建筑,大都建成钢筋混凝土屋面,建筑式样多为长形,格调单一.进入本世纪80年代后开始出现一些风格别致的房屋建筑。城镇居民住宅,70年代,不成套,且无独户使用的卫生设施。农村住宅,多数仍沿用硬山式檐瓦屋顶,唯檐廓改建为阳台;也有些农村住宅为平顶楼房,并有庭院。在装潢艺术上,城镇房屋外墙多采用各色砂石粘面和彩色水泥弹涂及马赛克粘面等,商店门面,还采用大理石粘面;内壁使用涂料、油漆、墙布及花瓷砖等。部分农村住宅亦然。城乡房屋的美观、实用、坚固和采光程度,都远胜旧时建筑。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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