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结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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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391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结算
分类号: F830.4
页数: 1
页码: 401-4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现金结算、转账结算业务量。
关键词: 信贷 结算 洞口县

内容

一 现金结算
  以国家现金管理制度为皆导,其业务量占银行结算总量不到10%,但系转账结算的基础。1952年为1200万元,1986年增至1.57亿元。
  二 转账结算
  分同城结算与异地结算两类。有支票托收承付、托收无承付、付款委托书、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限额结算等方式。业务量较大的是:
  1、汇兑
  汇兑按传递方式分信汇、电汇、票汇三种;按通汇地点分全国、省辖、县辖和行社四级。洞口县1986年可以直接办理全国汇兑的银行有3家;可以办理省辖和县辖的银行机构13家;行社通汇的有51家(13个银行机构和38个信用社)。
  2、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洞口县于1954年开办托收承付业务。1980年开办委托收款业务。至1986年,全县各行、社共办理托收承付70908笔,计51417万元;办理委托收款48436笔,计4675万元。
  3、限额结算
  限额结算是一种客户自带的结算凭证。按受理地区分县内、省内和外省、市。于1979年开始办理。人民银行于1983年结束,农业银行延缓到1986年。此种结算能当面钱货两清,为购销双方所欢迎。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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