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存款 侨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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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38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存款 侨汇
分类号: F830.48
页数: 2
页码: 400-4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增加储蓄窗口,改善服务态度,做到随到随储,方便群众,促进储蓄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洞口县 存款 侨汇

内容

一存款民国32年(1943),武冈县银行高沙、洞口办事处开办存款业务,吸收机关单位往来存款或暂时存款。私人存户不多。存款月息为1分2厘到1分5厘。1945年日军犯境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存款余额极少。新中国建立后,县人民银行广泛吸收游资,在城镇兴办折实储蓄(又称折实存款)。银行逐日公布折实单位牌价,存款时将货币按牌价折成单位数存入,取款时再将单位数折成货币数支付。1952年停办。同时开办保本保值储蓄和定期活期储蓄。1952年全县城乡储蓄9.5万元,城镇人平5.51元,农村人平0.07元。自1954年到1986年期间,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信用社和邮电局都先后开办存款业务。储蓄种类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有奖定期储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定额储蓄和活期存款9种。全县各金融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公民储蓄的所有权”的政策,坚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增加储蓄窗口,改善服务态度,做到随到随储,方便群众,促进储蓄事业的发展。1986年全县城乡储蓄总额达4932万元,比1952年增长518倍。城镇人平达493.2元,比1952年增长88.5倍;农村储蓄人平达39.44元,比1952年增长562倍。
  二侨汇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落实,洞口县从1980年起开办侨汇业务。1985年前统一山人民银行办理,1985年移交给工商银行。到1986年累计汇入款48.52万元。兑领汇入款时,同时发给侨汇券。持侨汇券可按优惠价购买紧俏商品。属房屋基建汇入款,政府可供应一定数量的平价木材、钢材和水泥。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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