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松坡图书馆
邵阳松坡图书馆
机构用户
邵阳松坡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六章 货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38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货币
分类号:
F822
页数:
2
页码:
396-3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各种货币的流通情况。
关键词:
洞口县
金融
货币
内容
第一节 银两 银元 铜元
清代实行银两制,但到晚清市场上已有大量银元流通。清宣统二年(1910)规定银元为本位币,民国3年(1914)北洋政府亦规定银元为国币,而洞口境内大宗交易仍以银两为计算单位。民国22年(1933)3月,国民政府宣布“废两改元”,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元一元,从此洞口境内基本结束“银两”和“银元”并存局面。银元共有100余种。洞口境内使用的有龙洋、袁洋、孙洋、船洋、双柱洋、站人洋等。民国24年(1935)11月宣布法币政策,禁用银元。由于当时物价飞涨,法币不断贬值,故禁而不止。
银铸的辅币称银角、毫子。面额有五分、一角、二角、五角4种,洞口境内均有流通。铜铸的辅币有铜钱和铜元。铜钱始于晚清,民国年间在洞口境内流行,有一文至二百文8种。使用最多的是十文铜元。此外,洞口境内一度还有镍、铝辅币在市场上流通。
第二节 法币 关金券 金圆券
民国24年(1935)实施“法币政策”,宣称法币是银本位制货币,与银元等价。面额分为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并规定以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家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民国31年(1942)起,政府将原来专供交纳关税用的“海关金单位兑换券”在市场流通,称“关金券”,关金1元折合法币20元,与法币并行流通。后因战时物价飞涨,法币贬值,面额日益加大,民国37年(1948)法币最高面额达五百万元。同年8月10日,国民政府发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及《金元券发行办法》,规定由中央银行发行金圆券,以法币300万元兑换金圆券1元,取代已无法维持的法币。同时发布《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规定人民持有的黄金、白银、银币和外国币券须于9月20日前,向中央银行兑换成金圆券。此举旨在搜刮人民手中的金银和外币,因而招致人民的强烈不满和抵制。
金圆券标榜为金本位货币,原定含金量0.22217公分。初期面额最高为拾元,2元等于1银元,民国38年(1949)4月面额最高为1百万元,贬值至24万元等于1银元。
第三节 市票
物价飞涨,法币贬值,人民对法币很不信任。民国37年(1948)夏季开始,银元和铜元又在市场上流通。为了便于银元、铜元的找补和流通,高沙商会和永发达、呙仁泰、聂万泰、元通泰、华德昌、陈贤杰以及黄桥辅的义和堂、石下江的合庆钱店、花园的存厚祥等较大的店铺,,均发行纸币作为铜元、银元的辅币。这种纸币以银元抵押,纸币1元等于银元1元。纸币票面有一角、二角、五角和一分、二分、五分,在一定区域内流通。
第四节 人民币
1951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命令,统一国内币制,全国一律使用“人民币”。洞口境内流通的人民币面额为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二百元、五百元、一千元、二千元、五千元、一万元、二万元、五万元。人民银行收兑金圆券,银元、铜元禁止流通。收兑金圆券的比价为人民币1元等于金圆券13500元。地方纸币由发行单位兑换。
新中国成立初期,物价曾几次出现涨风。为了稳定币值,人民银行建立金库,使各项财政收入迅速集中于银行,控制投放,实行现金管理;推行转账结算,储蓄放款和工资均折实计算,以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建立发行库制度,搞活现金调拨,物价迅速稳定,奠定了人民币的信誉。
原人民币由于面额过大,给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许多不便。为了适应国家计划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进一步巩固新中国的货币制度,从1955年3月1日起,全国发行新版人民币。新人民币的面额为十元、五元、三元、二元、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二分、一分。新人民币1元等于旧人民币1万元。全县收回旧人民币62.77亿元,其中兑换收回27.5亿元。在新人民币发行过程中,物价稳定,反映良好。1957年12月1日,又发行一分、二分、五分三种铝质辅币。
1963年12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对苏联制版的十元、五元、三元的三种票券停止发行,并只收不付。到1964年4月1日止,全县共收兑85万元,其中兑换61.2万元,商品回笼19.8万元,储蓄回笼4万元。
1980年4月15日起,发行4种金属辅币,即一元镍币和一角、二角、五角3种铜币,与同面额的纸币在市场上同时流通。
洞口县人民币投放有5条渠道:一是工资支出;二是农副产品收购支出;三是农村财政信用支出;四是行政事业管理支出;五是其他现金支出。人民币回笼有4条渠道:一是商品销售收入;二是服务事业现金收入;三是城乡人民储蓄和贷款回收;四是其他现金收入。
1986年全县投放17862万元。比1978年增加3.8倍,共回笼4200万元,比1978年增加1.8倍。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阅读
相关地名
洞口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