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财政管理和财务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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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36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财政管理和财务监督
分类号: F812.2;F231.6
页数: 3
页码: 385-3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财政和财务监督的管理情况。
关键词: 洞口县 财政管理 财务监督

内容

第一节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新中国建立初期,对行政事业经费采取定员定额管理办法,执行政务院统一规定的供给标准,经费由武冈县人民政府统一造具决算,按月上报核销。
  1952年开始,逐步建立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统一支出标准,经费实报实销。1954年改为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实报实销的办法。1959年改为收支预算包干管理办法,根据单位不同性质,分为全额预算、差额补助、自收自支三种类型。1960年实行包干报销办法,即核定各项定额费用包干使用。1980年以后,改为按人定额、项目包干的管理办法,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第二节 企业财务管理
  洞口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在50年代,限于利润监交和投资拨款等工作。60年代以整顿财务基础工作和健全规章制度为主。70年代进行促进经济核算、推行民主理财以及清仓查库、扭亏为盈等工作。80年代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财政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双增双节”运动,推行经济责任制。
  一 工商企业财务检查
  1958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改善企业经济管理,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企业财务检查,纠正了部分企业的财务混乱状况。此后逐步形成每年一次的财务、税收会查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会查制度一度中断。1981年以后,恢复财务、税收会查制度,当年在全县工商企业中共查出截留挤占应上缴利润74.8万元,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了补交或罚款处理。以后财务大检查每年进行一次。1984年,全县所有工商企业首先由单位自查,然后由县抽查,查出截留利润、成本不实、滥发奖金实物、私分商品、化大公为小公等问题,计金额82.5万元,除作严肃处理外,还在财务制度上补充许多新的规定。1985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停发奖金实物,进一步健全财政制度。此后,一年一度的财政、税务大检查更为严格,发现问题均作出了处理。
  二 企业利润监交
  洞口县国营企业利润自1956年开始由财政、税务机关监交,并先在商业、森林工业等部门试办,1957年后逐渐扩大范围。1958年起,国营企业缴纳所得税。1983年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留利,留利占利润50%以上。
  三 清仓查库 清产核资
  建县以来,全县先后进行5次清仓查库、清产核资工作。
  1959年,第一次核定企业流动资金。参加核资的有工矿企业,商办工业,粮食工业,邮电等单位。
  1961年,对工交系统所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着重清理大办工业以来工商企业家底,处理资产盈亏、报废、烂账及材料差价等财务遗留问题。
  1972年,工业企业再次全面核资。参加核资的有县属全民工业12户,工业总产值689.5万元,核定流动资金定额175万元,每百元产值占用定额流动资金25.38元,比1971年节约资金16.7%。
  1979年开展清仓查库、清理资产工作。经审查核实,工业企业核销财产、物资损失和财务遗留问题共153万元,清理出多余积压物资值88.5万元;商业、供销社系统企业共清查出有问题的商品值28万元。
  1981年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县共清查全民企业42户,清出多余闲置固定资产36.4万元,积压物资值104.5万元,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17.3万元,流动资产报废损失10.8万元。清查二轻系统集体企业22户,清出多余闲置固定资产10.2万元,积压物资值37.5万元,固定资产报废损失41.5万元,流动资产报废损失5.8万元。通过清查,基本上搞清企业家底,解决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留在账面上未处理的损失。在此基础上,核定11户国营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定额。
  四 扭亏增盈
  洞口县于1963年开始,开展企业扭转亏损、增加盈利的工作。1980年有亏损企业3户,亏损额为75.9万元。通过做好扭亏增盈工作,亏损逐步减少,1984年下降到1户,1985年实现了全县无亏损户。
  五 利润留成
  自1958年开始,国家与企业实行利润分成。1980年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增加企业留成比例。1980年到1986年全县工业企业盈亏两抵,实现利润332.4万元,税前用于归还单位技术改造借款119万元,加上每年财政补贴,企业留利260.3万元。商业企业盈亏两抵,实现利润1390.13万元,企业留利293万元,余额上交财政。
  第三节 冻结与控制存款
  冻结与控制存款是国家平衡财政收支、控制货币投放的紧急措施。1960年、1961年和1967年,均采取过冻结存款措施。1976年,为了克服“文化大革命”造成的财政困难,又一次采取冻结存款的措施,对全县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12月底按银行账面结余的92.3万元予以冻结。1977年3月进行复查,1978年10月按规定分别作了处理;上缴财政5.2万元,转作企业流动资金29.8万元,集体企业留用57.3万元。
  1981年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控制单位上年结余存款的紧急通知》,全县各银行规定对单位1980年底的存款,先按账面余额予以冻结,然后由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进行清理。经清理后全县账面余额共计296.6万元,其中属控制的20.8万元,除购买国库券外,一律不准动用。同年12月,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解除控制。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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