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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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36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政
分类号: F812.2
页数: 1
页码: 3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境内各乡、镇均向武冈县财政局报账。当时由于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乡、镇财政仅起了罗掘资金,勉强维持公务人员生活费用的作用。
关键词: 洞口县 财政 体制

内容

民国年间,洞口境内各乡、镇均向武冈县财政局报账。当时由于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乡、镇财政仅起了罗掘资金,勉强维持公务人员生活费用的作用。
  新中国建立后,废除民国时期的地方性苛捐杂税,与民休养生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县一级财政体制。30多年来,财政管理体制,曾有多次变革。
  1949~1952年。实行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体制,一切财政收支项目、办法、范围和标准,均按国务院统一规定办事,收入全部上缴,支出由武冈县财政局汇总向专员公署报账。1953年起实行中央、省、县三级财政管理体制,洞口县开始建立县一级财政,实行“按收入分类分成”,固定五年不变。县财政收入有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调剂收入三种;支出分为正常性支出和专项拨款支出两项。
  1958~1960年实行“收支下放,计划包干,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财政体制,各项财政收支一律按隶属关系列入财政预算。1961年根据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缩小县级财权,规定一切收支必须纳入国家预算,县财政要保证收支平衡,不打赤字。1964年,再次扩大地方财权,加强县级财政。
  1971~1973年,县财政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收入大于支出的上缴,支出大于收入的由上级财政补贴。收支指标一年一定,超收和节支,留县使用;短收和超支,自求平衡。
  1974~1975年实行“固定比例分成”,由上级财政核定分成比例,支出指标包干,超收另有分成。1976年恢复“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财政体制。
  1980年以后,改变过去多年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办法,开始建立公社一级财政体制。1985年进一步完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对区级采取“经费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一年一定”的办法;对乡、镇采取“定收定支,收入上缴,超收分成(县占60%),短收分担(县负担90%,1986年调整为80%),支出下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一年一定”的办法。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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