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商品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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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34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商品销售
分类号: F713.3
页数: 4
页码: 362-3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人们消费水平和购买能力逐渐提高,市场商品销售额不断增加。
关键词: 洞口县 商业 商品销售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商品销售额较少,亦无统计。新中国建立后,人们消费水平和购买能力逐渐提高,市场商品销售额不断增加。1952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10.12万元,1957年1278.68万元,1966年2262.84万元,1970年2824.25万元,1975年4182万元,1980年7805万元,1986年达到15547万元,比1952年增加18.2倍,年平递增3.02%。按类别分:生产资料占21.3%,生活消费品占78.7%。按部门分:商业局系统占21.4%,供销社系统占41.5%,粮食局系统占20.4%,物资局系统占7.9%,其他占8.8%。
  第一节 生产资料
  新中国建立前,境内生产力水平低,人们对生产资料的需求量较少。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种生产资料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供需矛盾时有发生,国家对主要生产资料实行计划销售。1986年,全县工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总值达3299万元,比1952年增加70倍,年均递增13%。
  新中国建立初,洞口境内农民使用石灰、菜(棉)饼等农业生产资料,多属就地购入。1952年,全县商业系统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总值4万元,当年仅销售氮肥1吨。1956年后,农业合作社普遍建立,农药、化肥的销售量开始增多,1957年销售化肥241吨、农药278吨,农用物资年销售值为47万元,比1952年增加10.75倍。50年代末始销人力打稻机,60年代初始销农用柴油机、手扶拖拉机,对化肥、农药等主要农用物资,陆续实行计划销售。以后,随着科学种田的不断推广,农用物资销售值相应增大。
  1950年至1959年,县内金属、机电、建筑材料销售量较少,由国营商业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兼营。1960年建立县物资管理局,专营全县金属、机电及建筑、轻工、化工材料等工农业生产计划物资的经营管理。是年,物资局销售钢材143吨、生铁48吨、电机19台795千瓦、水泥116吨,销售总额12.37万元。随后,销售网点逐渐由县城扩展到农村,1978年后,钢材、水泥等物资的计划销售成倍增长,但供需矛盾突出。1985年开放市场,全县金属、机电、建筑等材料的计划平价销售量逐渐减少,计划外议价销售量逐渐增多,生产厂家可直接向用户销售,社会经营者剧增。1986年,全县共供应钢材5500吨,比1960年增加37.5倍,其中计划平价3000吨;供应水泥42073吨,比1960年增加34.4倍,县内自产38722吨,从外地购进3351吨;供应生铁197吨,比1960年增加3.1倍,全部从外地进货;电动机308台2033.4千瓦,比1960年增加15.2倍;其它材料和设备均有大幅度增长。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的木材、楠竹均由私营竹木行号销售,历来自给有余,大量外销。据《武冈州志》记载: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洞口境内有33.33万根杉木运往益阳、汉口、上海等地销售。新中国建立初,私营竹木行号时开时闭。1952年前归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1954年,国家开始对木材实行统购统销,由森工(后改为林业)部门专营。是年销售木材8.47万立方米,其中外售6.69万立方米,主要是杉、松及其它杂木。1958年开放木材市场,实行多家经营。1959年全县木材销售量达到13852C立方米,砍伐量大大超过了生长量,不少地方滥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1961年以后,政府控制木材砍伐量,并再次归口林业部门一家经营。1966年销售木材49950立方米。此后,木材销售量均在此数内上下浮动,略呈减少趋势,供求矛盾日益增大。1979年起,为了充分利用县内森林资源,县里提出“山上管严,山下搞活”的口号,在全县各个集镇开放木材交易市场,供求矛盾稍有缓和。1985年3月,全县取消木材统购统销,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议购议销新体制。是年底,全县经营木材者达100余家,林业部门年销售量下降到43384立方米。1957年至1986年县林业(含森工)共计销售木材196.4万立方米,平均每年销售57764立方米,销售楠竹1190万根,平均每年销售35万根。
  第二节 生活消费品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生活消费品皆为自由销售,价格不稳定,销售量极少。日军侵华期间,商路阻绝,食盐奇缺,价格曾高达“石谷斤盐”(100市斤稻谷买1市斤盐)。新中国建立后,将人民生活必需的消费品如粮食、食油、棉花、煤炭、煤油等列为一类商品,由国家实行计划定量供应,其他消费品在购买力和商品可供量基本平衡的情况下,一般按平价敞开销售。“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商品匮乏,供求矛盾较大,对一些紧缺消费品曾采取过凭票证按平价或敞开按高价供应的权宜办法。1961年,凭票证按平价销售的消费品20余种,敞开按高价销售的10多种。1978年以后,境内经济发展,商品丰富,除粮食、食油、煤炭等仍按计划定量平价供应(同时有部分议价销售)外,其它消费品均敞开销售。消费品的销售,一般以一年中的一季度和四季度为旺季,各占全年销售额的30%左右,二、三季度的销售额则各占20%左右。为了保障供给和方便群众,县内商业部门经常采用举办商品展销会、增设流动摊点和货郎担下乡等形式,扩大消费品的销售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境内生活资料的供应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商品的销售总额成倍增长,1986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5547万元,比1952年增长18.2倍;二是商品销售品种日益增多,1986年销售生活资料品种达8800种,比1952年增加11倍;三是主要商品销售量大大增加,1986年与1952年比,猪肉增加37.7倍(最高销售量1980年比1952年增加197.8倍),食糖增加42.18倍,卷烟增加60倍,毛线增加19.45倍,胶鞋增加22.7倍,手表增加1971倍,单车增加950倍,缝纫机增加303倍;四是高档耐用商品的销售逐步走俏。从1983年开始销售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高档商品。1986年,全县共销售电视机2205台,电风扇3656台,收录机864台,洗衣机809台,电冰箱28台。不少人家用上了电饭煲、电炒锅。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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