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工业产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34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地方工业产品
分类号: F427.64
页数: 2
页码: 360-3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开始收购地方工业产品仅有手工业产品,多为自产自销。
关键词: 洞口县 商业 工业产品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仅有手工业产品,多为自产自销。
  新中国建立后,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开始收购地方工业产品。于1953年进行初步分工,明确由供销社收购手工业产品,国营商业部门收购其他产品。1956年,全县收购棉布、棉纱、土纸、白酒、雨伞和铁、木、竹制农具等地方工业产品32个品种,收购金额48万元,占同年全县商品国内纯购进总额560万元的8.5%,其中,商业局系统占55%,供销社系统占45%。
  50年代初,县内地方工业品的收购形式较多。对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小型农具等,采取选销、订购或加工订货等形式;对有关国计民生的食品、纺织品实行统购包销。“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统统改为统购包销的单一形式,即概由国营商业部门和供销社系统包揽,形成了“产什么,收什么,卖什么”的倾向。1978年后改为对一、二类商品继续统购包销,对三类商品实行订购、选购或自销。
  1980年全县收购食品、纺织品、羽绒制品、化工产品、日用百货、纸张、日用杂品、农械农具、家具、火柴、氮肥、化学农药等地方工业产品,收购金额1389万元,占同年全县商品国内纯购进总额的10.1%。1981年至1986年,随着商品流通渠道不断扩大,生产厂家自销产品迅速增加,商业系统收购量有所减少。1986年商业部门收购地方工业产品总值1280万元,占同年全县商品国内纯购进总额的9.9%,比1980年减少7.84%。其中,商业局系统占38.9%,供销社系统占44.6%,物资系统占3.1%,农机系统占4.2%,农业系统占3.6%,其他占4.6%。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阅读

相关地名

洞口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