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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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32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交通管理
分类号: U491
页数: 2
页码: 344-3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交通管理情况,其中包含路政、车辆、航政、运输市场等。
关键词: 洞口县 交通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路政管理
  洞口建县后的公路交通事业由县建设科兼管。1955年,县政府设交通科管理。1961年山交通局管理。1972年,县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1981年,县政府贯彻执行省政府颁发的《湖南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试行)》。1982年5月,县政府发出了《关于切实维护公路两侧留用土地的通知》,规定公路两侧留地:干线3米,支线1.5米,并在干线公路上设置公路用地界桩。同年,县政府又发布《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的布告》,使路政管理正常化、制度化。1984年被评为湖南省路政管理工作先进县,出席了中央在四川召开的全国路政管理先进单位表彰会议。
  第二节 车辆管理
  1949年前,车辆归省交通部门管理。以后地方车辆由邵阳地区监理总所垂直领导和管理。1961年县设立车辆监理站,后改为洞口交通监理站,负责县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1984年3月,增设了洞口农机监理站,负责拖拉机的检验、报户、核发牌证及考试考核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农机监理机关对所有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审查。机动车辆在公路上违章行驶或肇事,均由交通监理机关调查处理。1961年到1986年,县内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846起,死亡267人,受伤481人,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第三节 航政管理
  1952年11月,成立洞口民船运输站,负责船舶登记、检验,并办理水运业务。1956年11月,成立湖南省洞口航管站。1961年9月,改称洞口县航管站,1964年并入湖南省隆回航管站。1974年又恢复洞口航管站。1985年7月,并入湖南省隆回港航监督站。港航监督机关负责辖区内水运安全、船舶检验、船员考核考试及征收航道养护费等。
  第四节 运输市场管理
  1972年7月起,在洞口、石江、高沙、黄桥、山门、竹市、桥头、江口等地设置交通运输管理站,全面加强运输市场管理。
  1976年6月起,洞口县执行省、地规定的统一车船运输票证。1980年2月根据《湖南省运输市场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公路、水路的旅客运输和发生运费结算的社会货物运输,都由交通主管部门实行“三统”(统一管理货源,统一安排运力,统一计费标准)管理。县成立了“三统管理办公室”负责填开车船货物运输统一票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营、集体、个体一齐办运输,县政府调整“三统”管理,1982年9月,规定凡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和搬运装卸业务的必须使用湖南省统一的运输票证,执行统一运价。
  附记:
  1944年秋,日军侵逼湘中,国民政府当局为固守湘西战略要地,在洞口平溪江畔青山塘的大沙洲上,修建了长1500米、宽30米的军用飞机场,曾起落飞机多次,最多的一天达到10架次,1945年日军投降后停用。1975年后机场被辟为农田,但因蓄水性能差,又改为营造速生林地。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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