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煤炭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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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30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煤炭供应
分类号: F416.21
页数: 2
页码: 321-3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煤炭供应企业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加速了锅炉的更新改造。
关键词: 能源 煤炭 供应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煤炭均由各煤矿自行销售,供应量很少。新中国建立以后,对煤炭实行计划统一管理,社队(乡村)煤矿由企业单位自行管理,但必须由工业部门下达销售计划,按计划进行供应。1979年9月成立洞口县煤炭公司后,下设洞口、高沙、石江、山门、黄桥等5个煤炭管理站,分地区供应到用户。50年代,年均供应5000吨左右;60年代,年供应均为15万吨。供应范围:工矿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大部分农村村民等。对耗煤单位实行定额计划供应,从1982年起,对超定额耗用煤加价15%收费;对城乡生活用的无烟煤,由邵阳市煤炭公司按季度从武冈、隆回、邵阳各县煤矿调运,由县煤炭公司凭指标供应。1983年,原煤总销售152712吨,1984年138518吨,1986年只119741吨。销售总量逐年减少,其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指示,加强了能源管理;各企业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加速了锅炉的更新改造,降低煤耗;加上从1984年7月起,农村生活用煤取消差价补贴,全县积极推行马蹄型回风节煤灶,使煤炭消耗量逐年略有减少。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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