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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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30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管理
分类号: TM73
页数: 4
页码: 316-3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水电火电并网运行后,为充分发挥水火电调节作用,协调好两者的关系以利统一调度。
关键词: 能源 电力 管理

内容

1984年10月以前,71处企业自行发电由企业自己管理;石下江火电厂由县工业局管理;县办水电站由水电局管理。水电火电并网运行后,为充分发挥水火电调节作用,协调好两者的关系,1984年10月13日县委决定将石下江火电厂划归水电局统管,以利统一调度。
  一 体制
  分县、乡、村三大块管理体制。
  县办县管的水电站有田凼坝、黄金洞、团结坝、半江、鸟竹园、茅铺、四清坝、杉木冲、龙塘、梅田、曲塘、龙江、岩塘13座和石下江火电厂。这些电站(厂)由主管单位县水电局管理。
  乡镇办乡镇管理的水电站有单机装机容量100千瓦以上的兰河、黄冲、大江、洪茂、月溪、枫木、毓兰、辣子洞、江边、大屋10座。利润不上交,技术由县水电局负责培训和指导。
  村办村管的水电站有106处,利润不上交,县水电局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
  二 规章
  1966年前,实行边建边管,贯彻“以站养站,以站发展站”的原则,由县水电局领导,公社成立水电管理委员会,专人负责。“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管理一度松驰,出现发展无规划,用电事故多,电力浪费大,设备利用率低,拖欠电费严重的混乱现象。70年代后期起,推行“谁建、谁管、谁受益”的政策,制订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供用电、农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电价规定。80年代,县政府推行省水利水电厅颁布的小水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一查五定”(查经济效果,定安全指标、生产任务、消耗、规章制度、人员编制)管理措施,于1981年以黄金洞电站为试点,1982年,邵阳市水电局验收合格,随即在全县推广。对单机装机容量在100千瓦以上的水电站加强检修,消除隐患,保证生产安全;核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制订好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技术、财务、器材和用电的管理。1985年9月按“一定五查”标准验收合格的水电站有10处,装机容量6326千瓦。当年10月全省小水电“一定五查”复查互查工作会议在洞口县召开,与会者听取了洞口的经验介绍。黄金洞电站,第一个获得全省“一定五查”复查合格证,洞口变电站第一个获全省“标准化变电站合格证”。
  三 计划用电
  为搞好计划用电,1980年在县电力公司建立了电网调度室,由调度员负责电网的开机或停机和各供电区域的调度,平衡用电负荷。根据负荷情况,安排发电计划;调节负荷高峰,加强用电管理;做到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在干旱季节或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一般工业企业让电,以保证农业排灌;一般企业让电,以保证支农的农药化肥企业用电。
  四 安全用电
  为了安全用电,电力系统贯彻执行水电部统一颁发的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设备接交验收规程。发电和供电单位及班组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日。每年在雷雨季节和冰冻前,有目的地进行大检查,消除事故隐串。建立事故统计制度,开展事故分析活动;推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不定期组织对设备状况的巡回检查,进行安全评比奖罚。有电的乡村,乡成立了电管委员会,村成立了电管领导小组,均配备农电员,负责管理供电的具体业务和执行安全用电制度。
  附录:
  黄金洞电站:位于县城以西26公里的月溪乡栗山村的黄金洞,傍320国道,处赧水一级支流平溪河上游。70年代中期,洞口和高沙两镇五小工业发展很快,加上农业用电,供电十分紧张。1974年10月县委决定修建黄金洞电站,19978年8月建成2台装机容量为500千瓦的机组投产。1979年6月27日被山洪冲毁,7月初修复并扩建,至1980年5月竣工。大坝高18米,引水渠长1.3公里,径流量4.5立米/秒,控制流域面积230平方公里。设计水头66米,装机4台,装机容量2000千瓦,单机引用流量1立方米/秒,年平均发电量1220万度,是专供发电的径流电站。1982年6月获得“一查五定”验收合格证,获全省小水电劳动竞赛技术指标先进单位称号。1983年发电1132万度,实现利润22.2万元,曾两度获邵阳地区小水电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优胜红旗单位称号。
  田凼坝电站:位于黄桥镇雷霆村,处赧水干流的中游,控制流域面积2660平方公里,年均流量64.8立米/秒,坝高3.7米,长119.5米,设计水头5米,装机容量2600千瓦(4×650),单机引用流量17.4立米/秒,年均发电量1174万度,设计年利用4515小时。该站是80年代洞口县内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站。1979年省交通厅以开发航运为主结合发电而拟修,暂投资103万元。1981年完成船闸工程后,因兴建闸坝要淹没60多亩耕地及三处灌田1700亩的小水轮泵,与当地村民发生矛盾,达不成赔偿协议而停修。1982年12月,经省、地、县、乡主管部门协议,将此工程无偿移交给洞口县人民政府。1983年6月,签订了移交协议书,并由省、地交通部门续拨款28万元,将工程所存物资、存款亦无偿移交,由县水利局续建。在保证抬高水位5米,使船闸能正常通航的前提下重新设计。于1984年动工,因资金短缺,县政府动员各单位和职工集资101.4万元,木材610立方米,尚未能满足支付,经省、地水电部门派员察看认可,又先后拨款115万元,贷款182万元,及部分钢材指标。由于管理有方,尚节余资金20万元。1986年6月建成,一次并网发电成功后对促进黄桥工业发展,解决2000亩干旱农田灌溉,缓解县内供电矛盾,发挥了较好的作用。1986年11月,在全省小水电重点项目座谈会上,介绍了该项工程设计合理、投资省、建设速度快、质量好等方面的经验。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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