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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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30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供电
分类号: TM72
页数: 2
页码: 315-3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照明年用电量情况,工矿企业和电力事业有了发展,供电量随之增加,国民经济得到更快发展,人民生活大有改善,用电量激增,供电单位提出供电申请,然后山供电单位按电源情况,制定方案、签订协议、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一条龙”办法,由供电部门全盘负责。
关键词: 能源 电力 供电

内容

1952年至1954年,县城照明年用电量达2.7万度。1956年后,工矿企业和电力事业有了发展,供电量随之增加,1966年用电量达303.7万度,为1952年的151倍。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县内“五小工业”发展很快,用电量猛增,1976年增至1802.5万度,为1966年的6倍。自1978年后,国民经济得到更快发展,人民生活大有改善,用电量激增。1986年,全县供电量达4310.6万度,为1976年的2.4倍,其中工业用电2705万度,占62%;乡镇企业用电480万度,占11%;农业用电387.8万度,占9%;生活照明用电738.8万度,占17%。
  根据上级颁发的《供用电规则》和实施细则,县内供电实行“一门对外,独家经营”。川电单位首先向供电单位提出供电申请,然后山供电单位按电源情况,制定方案、签订协议、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一条龙”办法,由供电部门全盘负责。
  一 工业用电
  建县初期及以前,县内工矿企业生产皆为手工操作,1956年部分企业才以电能为动力进行生产,当年用电2.1万度,一直到1962年才增至32万度,以后相继建办一批工业企业,用电量相继增多,到1973年增至1099.5万度,为1956年的52.3倍。以后又陆续办了一批企业,1986年用电量达2705万度,为1973年的2.5倍。
  二 农业用电
  农业用电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排灌。加工用电始于1962年,用电25万度,排灌用电始于1965年,用电8万度。以后,电力事业逐年发展,农业用电量得以逐年上升。1978年,农业用电量达151万度,1986年达387.8万度,为1978年的2.5倍。
  三 乡镇企业用电
  县内乡镇企业1962年仅用电3.3万度。国民经济经过调整后,乡镇企业通过整顿提高和发展,1963年用电量增至32万度。以后,乡镇村办企业不断拓开新的领域,如饲料粉碎、林农产品加工、采掘业等各行业门类的扩展,以及个体户企业的兴办,用电量大幅度增长,1978年达308.8万度,为1963年的9.3倍,1986年增至480万度,为1978年的1.5倍。
  四 生活照明用电
  1952年县城用电2.7万度,以后逐年扩展到小集镇,再辐射到集镇郊区及边远农村。1955年达5.7万度,1962年跃至123.7万度,1978年增至519.1万度,为1952年的192倍。改革、开放政策深入贯彻后,人民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炊具等不断增添,用电量随之增加。1986年,生活照明用电达738.8万度,为1978年的1.42倍。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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