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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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28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集体
分类号: F421.3
页数: 2
页码: 289-2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发展集体工业所有制结构。
关键词: 工业 集体 所有制

内容

集体所有制企业分为县属集体、乡(镇)村集体和部门办集体三种。1986年,全县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共201家,固定职工6399人(不含村办),产值6184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61.1%。
  一 县办
  县办集体工业,主要是轻工业局(手工业联社)所属工业企业。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全县手工业社(组)为50个,职工2002人,产值299万元,是年成立县手工业联社,领导和管理各基层手工业社(组)。在1958年“大跃进”的浪潮中,一部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过渡”为全民工厂,一部分下放给社队办。全县2000多名手工业社员,有700余名被调去炼钢铁,有200多名被调去赶制“滚珠轴承”。这样,县办集体工业基本解体。1961年贯彻调整方针,将历来从事手工业管理工作的干部调集归队,建立县手工业管理局,下放到社队办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全部收归县管,不适合上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手工业企业,也大部分退下来,恢复为生产合作社或合作工厂,使县办集体工业开始回升,但尚未达到1957年的水平。1965年,全县手工业合作工业企业47家,职工1897人,产值279万元。“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办集体工业又遭受挫折,163名职工被下放到农村从事农业。1969年以后,一些县级领导带领职工抵制“左”的干扰,提出要大力发展县办集体工业,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陆续新建或扩建一批县办集体所有制工厂。到1986年,全县共有县办集体工业企业46家,职工5786人。主要行业有织染、陶瓷、皮革、塑料、电器、造纸、五金、火柴、农药、机械、化工和木材加工等,年产值3668万元,居湖南省第五位、邵阳市第一位。
  二 乡(镇)村办
  乡(镇)村工业的基础是农村个体手工业者。1958年人民公社“大办工业”,一面接收县办集体47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的人、财、物,一面从农村吸收能工巧匠和知识青年,全县各公社办起433家社办工业企业,固定劳力3048人。主要行业有建材、农具、造纸、五金等,年产值达1087.61万元。因资金缺乏,工具简陋,技术落后,管理混乱,造成产品质量差,经济效益低,社队企业严重亏损。1961年贯彻调整方针,对社队企业进行调整,原下放到社队的47家县办集体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连人带财产全部收归县管,从农村吸收的能工巧匠回农村参加生产,除少数公社保留农具修理组和拖拉机站外,大批社队企业停办,社队工业总产值下降到51.3万元。1970年后,为提前实现农业机械化,全县又办起49家社、镇农机配件厂。1976年以后,根据县内6万余亩茶叶收获加工的需要,全县陆续办起了社(镇)、队茶叶加工厂30家(社办26家、队办4家),有机械设备440余台(件);同时还积极发展采矿、造纸、机械、建材等工业,先后办起了江潭水泥厂、溪造纸厂、黄桥汽车修配厂等社、镇骨干企业。到1986年,全县有镇办企业31家,乡办企业110家,村办企业807家,常年固定和半固定劳力6086人,产值1941万元,实现利税106.37万元。
  三 部门办
  1953年,洞口合作总社创办高沙供销社糖厂,为部门办集体工业之始。以后,有些部门相继办起集体工业企业14家,职工613人,产值575万元。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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