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所有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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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28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所有制结构
分类号: F421.3
页数: 3
页码: 288-2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发展全民工业,改造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工业有全民、集体、私营三种所有制结构。
关键词: 洞口县 工业 结构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县境内没有官办工业,只有个体和合股联营两种结构。新中国建立后,发展全民工业,改造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到1956年“三大改造”任务完成后,洞口县的工业有全民、集体、私营三种所有制结构。
  第一节 全民
  县内全民所有制工业,由市办、县办和部门办三部分构成。1986年有企业34家,职工3662人,完成工业总产值3782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7.4%,
  一 市办
  邵阳市在县内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有邵阳市石下江煤矿、邵阳市茶铺茶场机械厂、邵阳市茶铺茶场茶叶加工厂3家,均创办于1958年,原为县办全民企业;60年代先后收归邵阳地区办,1986年改为市办,有职工432人,工业产值373万元。
  二 县办
  县办全民所有制工业始于50年代初。1950年武冈县政府将私营大昌公司怡和铁厂收归国有,定名为惠民铁厂,有职工28人,洞口有了第一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951年新办国营雪峰工厂,即县印刷厂前身。到1952年底,共有县办全民所有制国营工业企业5家,职工53人,年产值31万元。主要行业有炼铁、发电和印刷等。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新办县属国营企业2家,到1957年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7家,职工248人,年产值89万元。1958年“大办工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发展到18家,职工2864人,年产值317万元。因设备、技术、原材料、经营管理都跟不上,在三年国民经济调整中,对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先后四批精简下放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1574人,到1965年底,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只有6家,职工1290人,年产值323万元。1969年后,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工业”,县办地方国营企业发展很快,到1978年县办国营工业企业发展到14家,职工1890人,产值1841万元。1978年以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产业、产品和技术结构作了调整,新建和改造了一批国营工业企业。1986年,全县有县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4家,主要行业有食品、机械、建材、化工、造纸、印刷、电力等,职工2016人,工业产值2441万元,比1952年增长75.5倍。
  三 部门办
  1953年商业部门首先创办副食品加工厂。以后,森工、粮食等部门先后创办一些全民所有制企业。到1986年各部门办有国营工业企业17家,职工1214人,产值968万元。
  第二节 集体
  集体所有制企业分为县属集体、乡(镇)村集体和部门办集体三种。1986年,全县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共201家,固定职工6399人(不含村办),产值6184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61.1%。
  一 县办
  县办集体工业,主要是轻工业局(手工业联社)所属工业企业。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全县手工业社(组)为50个,职工2002人,产值299万元,是年成立县手工业联社,领导和管理各基层手工业社(组)。在1958年“大跃进”的浪潮中,一部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过渡”为全民工厂,一部分下放给社队办。全县2000多名手工业社员,有700余名被调去炼钢铁,有200多名被调去赶制“滚珠轴承”。这样,县办集体工业基本解体。1961年贯彻调整方针,将历来从事手工业管理工作的干部调集归队,建立县手工业管理局,下放到社队办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全部收归县管,不适合上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手工业企业,也大部分退下来,恢复为生产合作社或合作工厂,使县办集体工业开始回升,但尚未达到1957年的水平。1965年,全县手工业合作工业企业47家,职工1897人,产值279万元。“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办集体工业又遭受挫折,163名职工被下放到农村从事农业。1969年以后,一些县级领导带领职工抵制“左”的干扰,提出要大力发展县办集体工业,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陆续新建或扩建一批县办集体所有制工厂。到1986年,全县共有县办集体工业企业46家,职工5786人。主要行业有织染、陶瓷、皮革、塑料、电器、造纸、五金、火柴、农药、机械、化工和木材加工等,年产值3668万元,居湖南省第五位、邵阳市第一位。
  二 乡(镇)村办
  乡(镇)村工业的基础是农村个体手工业者。1958年人民公社“大办工业”,一面接收县办集体47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的人、财、物,一面从农村吸收能工巧匠和知识青年,全县各公社办起433家社办工业企业,固定劳力3048人。主要行业有建材、农具、造纸、五金等,年产值达1087.61万元。因资金缺乏,工具简陋,技术落后,管理混乱,造成产品质量差,经济效益低,社队企业严重亏损。1961年贯彻调整方针,对社队企业进行调整,原下放到社队的47家县办集体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连人带财产全部收归县管,从农村吸收的能工巧匠回农村参加生产,除少数公社保留农具修理组和拖拉机站外,大批社队企业停办,社队工业总产值下降到51.3万元。1970年后,为提前实现农业机械化,全县又办起49家社、镇农机配件厂。1976年以后,根据县内6万余亩茶叶收获加工的需要,全县陆续办起了社(镇)、队茶叶加工厂30家(社办26家、队办4家),有机械设备440余台(件);同时还积极发展采矿、造纸、机械、建材等工业,先后办起了江潭水泥厂、溪造纸厂、黄桥汽车修配厂等社、镇骨干企业。到1986年,全县有镇办企业31家,乡办企业110家,村办企业807家,常年固定和半固定劳力6086人,产值1941万元,实现利税106.37万元。
  三 部门办
  1953年,洞口合作总社创办高沙供销社糖厂,为部门办集体工业之始。以后,有些部门相继办起集体工业企业14家,职工613人,产值575万元。
  第三节 私营 个体
  新中国建立前夕,集中在各集镇的个体手工业者1914人,散住在农村的2976人,主要搞竹木、金属加工和土木建筑业,生活一般比较贫困。1952年,全县个体工业产值372万元。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个体手工业户逐年减少,产值相应降低,1955年产值降至288万元,1957年只有48万元,1958年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消失。1980年前后,县内个体手工业和联营工业相继开办和发展起来,1983年出现合作经营的家庭工业联户。1986年,全县共有私营和个体工业企业711家,从业者777人,拥有流动资金11.29万元,年产值151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5%。主要有酿酒、服装、针织、制鞋、小五金、修理等行业。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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