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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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27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275
页数: 2
页码: 283-2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财务管理除抓好增产节约、成本核算和提高资金利用率外,主要是抓好财务纪律和利润分配。
关键词: 乡镇企业 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

内容

财务管理除抓好增产节约、成本核算和提高资金利用率外,主要是抓好财务纪律和利润分配。
  人民公社化初期,其收入由公社统一管理,任意使用。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后,企业谁办谁管,收支大权集中于社队党组织和政府,企业收入除部分留作再生产费用外,统由社队安排,很少直接分配给社员;民主理财制度不健全,财务混乱、贪污挪用、浪费等现象在乡镇企业中普遍存在。1980年秋,地、县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山门公社企业进行了体改试点。1982年4月至1983年11月,开展财务整顿,全县382个乡镇企业,清理了346个。通过检查,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选派10名会计,赴省会计训练班学习。县举办企业会计培训班6期,共培训381人次。到1986年底,乡、村企业共配备会计722人。
  乡镇企业的利润分配,规模较大、生产比较正常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全额利润分成、超计划分成等办法;规模较小,生产不正常,收入不够稳定的企业,实行利润包干。1980年以后,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的30%,作为企业留成,70%上交乡镇企业办。村办企业实现利润不上交,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其余由社员讨论分配。联办企业除留足扩大再生产费用外,其余部分由联办单位按协议办理。1984年进一步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后,有超利润分成,全额利润分成,利润包干等方式。
  乡镇企业管理费解交,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文件规定,按乡镇企业销售收入总额1%的比例由乡镇提取。1983年起提取的管理费,30%交县乡镇企业局,70%留给乡镇企业办。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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