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营行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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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26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经营行业
分类号: F279.24
页数: 4
页码: 278-2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关键词: 洞口县 乡镇企业 经营行业

内容

第一节 农业
  洞口县乡镇和村组办的农业企业,是乡镇企业中发展较早、较多的行业。土地改革时,没收地主的山林,一部分分给农民,一部分划归国营林场,余下部分归乡政府建立林场。农业合作化初期,开始办茶场、园艺场、渔场和养猪场,以后增加养牛、养羊、养兔、养蜂和饲养家禽。人民公社化时,山门、桥头(今毓兰镇)、木瓜、秀峰、水东等公社,从各大队抽调劳动力相继办起公社园艺场,计150亩,栽柑桔6100株。为巩固公社集体办场,由国家定销粮食,一直沿袭不变,这些场为全县办柑桔场起了示范作用。1958年全县共办农业企业620个,其中种植业40个,从业人员600人,经营面积1650亩;养殖业580个,从业人员1300人,主要为养猪,年末存栏8.07万头,占全县总存栏猪的64.66%。由于“五风”错误的影响,大部分企业效益极差,多数先后停办。1962年经过调整后,继续办的园艺场10个,经营面积310亩;鱼苗场5个,水面13亩;捕鱼队2个,从业人员71人;养猪场191个,饲养员611人,年末存栏猪3533头,只占全县总存栏猪的4.66%。
  1965年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各地把治山治水、开展多种经营与兴办集体种养企业结合起来,又先后办起一批林场、茶场、果园场和猪场、兔场等,70年代中期进入盛期,至1978年全县公社、大队办农业企业898个,从业人员15108人,总收入614.34万元,占乡镇企业总收入29.55%,内有种植企业781个,经营面积49.70万亩,从业人员14317人,收入565.96万元,其中茶园6.15万亩,柑桔场1.47万亩,林场42.07万亩;养殖企业117个,重点是养猪,其次为养鱼、养鸭等,年末存栏猪1.54万头,占全县年末存栏猪的10.5%,从业人员791人,收入48.38万元。
  1979年起,社队企业冲破种养范围,注重发展工商企业,种养企业相对发展缓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农业企业有的解体,有的变集体经营为个人或联合承包,1986年底,全县只有乡村两级办种养企业789个,从业人员10955人,总产值1218.5万元,占乡镇企业总收入24.8%,比1978年增长98.34%。原有的重点养猪及养鸡、养鸭、养羊、养兔、养蜂等均解体为个体或专业户饲养,只保存乡镇办渔场27个,从业人员292人,放养水面335.76亩,并建有家鱼孵化池5个,年产四大家鱼苗(青、草、鲢、鳙)400万尾。种养企业办得好的茶铺乡南水村,有园艺场1个,渔场2个,加上村民组办渔场,年总产值13.5万元,人平产值100元。
  第二节 工业
  1958年乡镇兴办一批炼铁厂、修造厂、石灰厂、砖瓦厂等工业企业,工业产值达1087.61万元。因盲目上马,设备差,技术落后,经营管理不善,多数亏损严重,被迫停办或下马,至1961年工业企业产值减少到117.07万元。尔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机械的增加,先后办起一批以加工业为主,其次为制造、采掘、建材、修理等工业企业。1986年底全县共有乡、镇、村工业企业948家,其中乡镇办114家;从业人员6086人,其中在乡镇办工业企业从业的2631人;乡镇工业总产值1827.79万元(1980年不变价),总收入2089.25万元,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33.4%。乡镇村办工业企业共分6大类,26种行业。
  以茶叶、粮食加工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1986年底全县有219家,从业人员1636人,产值715万元,占乡镇工业总产值的39.1%。其中茶叶加工厂30家,粮油加工厂179家,罐头食品加工厂6家,饲料加工厂4家。茶叶是县内的拳头产品,1973年花鼓公社首建机械化红碎茶厂,年加工能力125吨,至1982年全县有社办机械化红碎茶厂26家,加工机械494台(件),年设计加工能力1032.5吨,实际加工1216.4吨,加上村办加工厂,全县所产鲜茶叶80%在乡镇村办加工厂加工外运。粮食加工企业始办于1961年,随后全县各公社、大队普遍办起碾米厂,实现粮食加工机械化。1980年后,部分乡村碾米厂承包给个体,1986年只有乡村办碾米厂132家,从业人员361人,年加工能力17.52万吨。罐头食品加工,是80年代随着县内年产柑桔量的增加而兴建起来的,1986年止,已有山门、大水等乡镇罐头食品厂6家,生产桔子罐头291吨。
  以木竹为主要原料的制造企业,1986年止,全县有215家,从业人员910人,年产值320.89万元,占乡镇工业总产值17.56%。其中乡镇办木竹加工厂17家,造纸厂(溪)1家,铁制品厂20家,陶器厂11家。县内盛产竹木,利用边角余料加工生产、生活用具,早已有之。农业合作化时乡镇就筹办加工厂,后划归手工业系统管理,70年代又转归乡镇管理。中间实行木竹统一管理,加工厂又停止生产。1979年后木竹市场开放,加工厂又陆续组建。溪造纸厂,1980年筹办,1982年投产,生产32克、51克有光文化纸,28克包装纸,21克油封纸和鞭炮纸,取代了手工业生产的官堆纸、时仄纸和大纸(迷信用纸),年产247吨,产值35万元。陶器是县内的传统产品,始于明嘉靖年间,最早为仙鸡寨(今洪茂乡长清村)。新中国建立后,洪茂乡的光明、石门村及水东乡、高沙镇先后兴建,有的因质量差,成本高,亏损严重而停办,现存的有洪茂乡10家,高沙镇1家。
  以煤炭为主的采掘企业,包括开采铁、锰、磷、钨、砷和铅锌矿。煤炭开采集中在树林乡,其次为江潭乡和石江镇。1986年底全县有乡村办煤矿18家,从业人员317人,年产煤1.99万吨,占全县总产量的10.55%,收入44.32万元,占乡镇工业总收入的2.42%。树林乡树林村办的羊古坳煤矿,建于1966年,1984年省煤炭厅投资32万元,改造老井一对,改造巷道797米,建新井一对,1986年产煤3万吨,比改造前提高一倍,人平产煤174.4吨,是邵阳市乡村煤矿劳动生产率最高的煤矿。木瓜乡开采褐铁矿、菱铁矿,南泥乡开采桐子山赤铁矿,供应县办铁厂生产。1981年县办铁厂转产,乡办铁矿开采也停止。金田、杨林、茶铺、大水、秀峰、江口等乡镇先后开采过锰矿,石柱、青龙、渣坪、溪、花园等乡镇开采过铅锌矿、磷矿、钨矿和砷矿,几年后因资源不清、销路不畅而停采。
  以农机修理为主的修理企业,1971年首先在山门公社建农机修理厂,随后各社镇相继兴办,至1981年全县有社镇办修理厂25家,从业人员300人,收入125万元。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机修理和小五金的修理亦实行个体或联合体承包,到1986年只有247家,从业人员1250人,产值315万元,占乡镇工业总产值17.23%。黄桥汽车配件厂是现有7家企业中办得最好的,建于1976年,有职工102人,固定资产20万元,设备比较齐全,既搞修理,又能生产“解放”、“东风”牌汽车的空气压缩机、节能气泵和农用汽车前后桥总成,生产的“东风”发动机气缸盖和节能气泵,产品畅销11个省、市、自治区。1986年产值40.26万元,上交利润1.85万元。
  以水泥为主的建材企业,1986年底共有240家,其中乡镇办水泥厂2家,砖瓦厂34家,石灰厂21家,水泥预制件厂3家,共从业人员1909人,产值383.33万元,占乡镇工业总产值的20.97%。江潭、茶铺乡水泥厂,是乡镇骨干企业,分别于1976年和1984年筹建,次年投产,年产水泥1.15万吨,占全县水泥总产的29.77%。1977年树林乡建机砖厂,以炉渣为原料,生产机制炉渣砖,解决了石江电厂炉渣无处堆放的难题,治理了环境污染,生产效率高,50人的厂子,年产砖100万块以上,质量好,受压力强,损坏少,深受用户欢迎。
  乡镇办小水电站,至1986年有9座,装机46台5574千瓦,从业人员64人,年发电量832.6万度,收入49.25万元,占乡镇工业总收入的2.7%。
  第三节 建筑业
  县内早有泥木匠工,农忙务农,农闲务工,分散经营。农业合作化时起到60年代末,这些匠工由大队或生产队组成专业队外出搞副业,在县内外城乡承包建筑工程。乡镇办建筑业始于70年代初期。1970年管竹公社组织泥木工人成立基建队,有61人,从事民间建筑,以后不断充实力量和更新设备,发展到420人,其中有技师1人,技术员7人,分4个中队,65个班组,不但在县内承包较大工程,还远涉广东、贵州及省内各县市,年完成建筑面积3.8万多平方米,收入40多万元。1985年和1986年连创全优工程2处,1986年被批准晋升为洞口县管竹建筑工程公司。水东、江潭乡和城关镇的建筑队(公司)也是乡镇骨干企业,在省内外承包工程项目,质量好,享有盛誉。截至1986年止,全县共有建筑队(公司)59个,从业人员3314人,收入642.17万元,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10.3%。
  第四节 运输业
  1956年合作化时,全县500余户个体船民带着547只龙泊船组成洞口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下设洞口、石江、高沙等船运大队,归当地乡镇领导,1974年1月转为洞口县民间运输公司后,为大集体性质,归口县交通局管理。60年代中期,部份公社、大队开始购置拖拉机耕田,利用农闲从事短途运输,到1979年全县各社队有农闲从事短途运输的大、中、小型拖拉机639台,农用汽车55辆,公社成立拖拉机管理站,实行统一管理,单独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工分补贴,按公社上调企业人员同等对待,技术人员另加补助。1980年后,实行经营承包,社队拖拉机有的承包给个人,有的转卖。大拖拉机逐步减少,手扶拖拉机适应耕作和短途运输,增加快,1986年全县有大小拖拉机1509台,农用汽车271辆,年货运量2746.77吨,收入705.8万元,占乡镇企业总收入11.3%。
  第五节 商业服务业
  商业、饮食业,1980年以前全由国营和城镇集体经营。1981年起乡镇开始兴办商业及饮食业等服务性行业;绝大多数村办有经销店,靠近集镇的村还办有饮食店、旅社、百货店,到1986年底,全县乡、村办商业服务性行业已有1462家,总收入1346.34万元,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21.5%。
  缝纫,农业合作化时,部分高级社成立缝纫生产小组,集镇组织缝纫社,归口二轻管理,70年代中期,划归社队企业部门管理。1980年全县社办缝纫店(社)4个,从业27人,收入1.3万元;大队办缝纫店100个,从业150人,收入3.5万元。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民购买缝纫机增多,个体开业者不断增加,原社队缝纫店均承包给个体。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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