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村(大队)组办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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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26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村(大队)组办企业
分类号: F319
页数: 1
页码: 2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农业生产合作社试行集体养猪,规模不大,项目不多,主要是养猪场、经济作物场以及建筑专业队。
关键词: 洞口县 乡镇企业 合作社

内容

1955年竹市乡木瓜农业生产合作社试行集体养猪。1956年江口乡江口农业社集体养牛、养羊。1957年茶铺乡有些高级社集体养兔、养蜂。人民公社化后,各大队办起园艺场(或经济作物场)、养猪场、林场。1961年人民公社建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队办企业得到巩固和发展。60年代中期,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队办企业除种、养场外,还有木工、锯工、泥工等专业队,到1976年,全县有大队办企业973个,从业人员1415人,年总收入1065.23万元,利润254.22万元,上交税金34.85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的村办企业,承包给个人或联合体。到1986年全县村办企业969个,从业人员10744人,年总收入1848.71万元,利润379.57万元,上交税金58.11万元。
  生产队(村民小组)办企业也是在1958年从办养猪场开始的,以后虽有所发展,但规模不大,项目不多,主要是养猪场、经济作物场以及建筑专业队。80年代初期,这类企业解体为联办或户办。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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