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作机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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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2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作机具
分类号: S223
页数: 1
页码: 2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境内传统的耕作农具有犁、铁耙、木耙、脚耙、锄头等,有计划有步骤进行耕作农具改革,努力实现耕作机械化。
关键词: 洞口县 耕作 机具

内容

洞口境内传统的耕作农具有犁、铁耙、木耙、脚耙、锄头等,新中国建立后,有计划有步骤进行耕作农具改革,努力实现耕作机械化。1954年起推广双轮双铧犁,后因耕牛不胜负荷而停止使用。1964年县建立拖拉机站,购置4台中型拖拉机耕田,总动力79.38千瓦。1967年花鼓公社成立拖拉机站,购置大、中型拖拉机3台,总动力81.6千瓦,在七里大队示范使用,以后在全县推广。到1969年底,全县用于耕田的拖拉机42台,总动力621.1千瓦,机耕面积达4000标准亩,70年代初,大部分公社购置大、中型拖拉机,并建立拖拉机站,广泛利用拖拉机耕田,同时还购置机耕(滚)船、手扶拖拉机耕田。到1978年,全县共有拖拉机635台,总动力7638.5千瓦,其中大、中型181台,总动力4324.7千瓦;手扶拖拉机454台,总动力3313.8千瓦;机耕(滚)船75台,总动力369千瓦,合计机耕面积4.5万标准亩,占水田总面积的10%。1981年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的耕地分散,机械耕作不方便,拖拉机多用于农村短途运输,机耕(滚)船也由1978年的75台减少到1986的11台,总机耕面积仅0.29万标准亩,比1978年减少42100标准亩。1984年以后,由于个体农机专业户的兴起,手扶拖拉机不断增多,1986年全县用于耕田的手扶拖拉机达310台,机耕(滚)船11台,总动力3525.5千瓦,耕田67115标准亩,比1982年增加22倍,比机耕面积较多的1978年也增加48%。
  插秧是项繁重的体力劳动,党和人民政府曾推广过插秧机械,减轻农民的体力劳动。1964年县农业局从醴陵引进二号插秧机两部,在花鼓公社苏黄大队试插,各公社派代表参观学习;1965年县机械厂仿制289部,在花鼓、桥头、竹市、太平等公社使用,由于插秧技术性能差,秧苗损伤大,成活率低,于1966年停止推广。
  1958年试制、推广双、单行中耕器,并生产供应一批,后因达不到松泥、除草的目的,三年以后逐步停止生产供应而淘汰。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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