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水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230
颗粒名称: 第九篇 水利
分类号: TV211
页数: 18
页码: 247-2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政府视水利为农业的命脉,集中财力、人力、物力大搞水利建设,利用江河水能修建水轮泵,安装柴油机、电力提水工程,加强管理、除险加固、配套挖潜,提高工程效益。
关键词: 洞口县 水利 工程

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洞口虽有较丰富的水利资源,却不能得到较好的利用。据1949年统计,洞口境内有小山塘10574口,小溪河坝1120座,泉井2124处,筒车408架,总蓄引提水量5000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6万亩,旱涝保收面积5 万亩。由于水旱灾害频繁,农业常遭减产。在民国期间的38年中,共发生旱灾13年次(民国 3 、10、11、13、14、17、18、22、23、24、32、34、35年),水灾10年次(民国元、7、11、13、15、18、25、26、36、37年)。民国14年(1925)从春到秋,久旱无雨,塘井干涸,河水断流,草木枯萎,农民家空粮绝,吃树皮、草根、观音土,饿死、病死、逃荒者不计其数。新中国成立后,县委、县政府视水利为农业的命脉,集中财力、人力、物力大搞水利建设。50年代初期,以维修、挖深、加高塘坝为主,并修建一批骨干山塘和小型水库;50年代后期,农业合作化解决了单家独户无法解决的劳力调配、资金筹集及占用耕地、移民等问题,建成一批中型水利工程。60年代初期,水利建设转入调整巩固阶段,对“大跃进”修建的工程进行加固配套,并着重修建河坝引水工程;60年代后期,在抓好蓄水工程的同时,利用江河水能修建水轮泵,安装柴油机、电力提水工程。70年代,水利建设稳步发展,以续修、配套为主,抓好管理,并新建、扩建一批骨干工程。自此,形成库、塘、坝和蓄、引、提相结合的水利灌溉体系。80年代水利建设的重点为加强管理、除险加固、配套挖潜,提高工程效益。
  新中国建立后到1986年,全县水利建设总投资10654.21万元 ,其中国家投资3474.21万元(含地、县自筹264.88万元);群众自筹7180万元。投工13839.78万个,完成土石方12001万立方米。整修、新建、扩建水利工程2.4万余处,总蓄引提水量达33400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54.2万亩,早涝保收面积36.4万亩,分别为1949年的6.64倍、3.39倍和7.28倍。
  第一章 工程建设
  第一节 蓄水工程
  全县到1986年底止,有蓄水工程17608处,库容19950万立方米,正常年提供水量16200万立方米,灌田39.2万亩(为设计数,下同)。
  一 山塘
  洞口东南丘陵区,多天水田,农民历来有修山塘蓄水抗旱的习惯,但规模小,效益差。1949年,境内的10574口山塘年供水量不足1000万立方米,灌田仅3万余亩。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县政府将修建山塘做为基础工程,提高天水田的抗旱能力。原教信乡炭山、龙塘、东边一带(今金田乡),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严重缺水,三年两头早,人们反复修理山塘,未能制服旱魔,故称“复修坪”。土地改革后,复修坪的农民分到了田土,便把“复修坪”改为“翻身坪”,但水利问题没有解决,农民还是不能多打粮食。从1952年起,先后修建了龙塘、炭山等11口小山塘,后又将炭山山塘扩建为小一型水库,除改善原有2000亩水田的灌溉条件外,还新开水田400亩,改变了过去那种“三年两头早”的状况,当时这里流传着“翻身坪,翻身坪,修好塘(山塘)库(水库)才算真翻身”的歌谣。翻身坪所在的九区根据丘陵区的特点,推广翻身坪的经验,全区到1956年止新修山塘、水库97口(座),1957年邵阳专员公署在这里召开水利建设现场会。1958年黄桥公社(原九区,今黄桥区)副书记杨松才代表全社赴北京参加了全国农田基本建设会议。此后,全县推广九区修小山塘的经验,到1979年,共新修山塘6885口,山塘总数达17459口,较1949年增加65%,容量3550万立方米,灌田7万余亩。60年代末和70年代,中、小型水利工程崛起,水利设施日臻完善。随着修水库、拦河筑坝、动力排灌等中型工程的建设,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不少地方出现了毁塘改田的现象,县政府及时予以制止,要求各地将小山塘改为结瓜工程,塘库串联,增加蓄水量,到1986年所毁废的1100口山塘全部得到恢复。
  二 水库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无水库。1951年由邵阳专署建设科唐伯凤设计并负责施工,将花鼓乡正龙村的棉花塘扩建为小二型水库,当年冬开工,次年春建成,坝高12米,蓄水51万立方米,灌田701亩。为当时邵阳专署三座示范水库之一。其后,全县各地陆续兴修各类水库。县委、县人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工地指挥施工。1956年修半江水库,县长孙明贤在工地与民工同吃、同住、同劳动。一座高42米、长131米的钢筋混凝土弧形滚水拱坝,从设计到竣工费时不到两年,受到国家水利电力部领导和苏联专家的好评,大坝模型被选送北京对外展出。1958年以后,全县进入兴修中、小型水库的高潮,县委书记初增科和水利技术人员商讨研究,勘察选点,并决定停建县委、县人委办公楼,紧缩财政支出,筹集资金兴修水库。每年兴修水利由一年一次的“冬修”增加到“夏修”(插完早稻后到收割早稻前)、“秋修”(插完晚稻后到收割晚稻前)、“冬修”(冬耕冬种后到次年春耕前)三次。每年参加兴修水利的劳动力达10万人以上,连年如此,没有间断。到1970年全县共建成水库134座,其中中型4座、小一型17座、小二型113座,设计总库容12424万立方米,灌溉水田23.5万亩。由于工程没有完全配套,库容和灌溉面积分别只达到设计的78%和74%,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如半江水库,大坝拦截半江河,汇水面积36.4平方公里,库容372万立方米。为了增加半江水库的蓄水量,在库尾又修一座汤家园水库,设计坝高35.8米,蓄水551万立方米,计划灌溉桥头、花鼓、石桥、茶铺4个公社3万余亩水田。后来,大坝实际只完成20米,蓄水不到200万立方米,修建没有达到设计标准,不能抗大旱。1972年洞口大旱,只灌溉了桥头公社近万亩晚稻,花鼓、茶铺、石桥3公社有2万余亩晚稻受旱减产。县委书记李荣中沿半江水库3条干渠,实地考察晚稻旱情后,决定当年冬天开工,续修汤家园水库,将大坝加高到35.8米,使库容量达到551万立方米,确保大旱之年灌田3.2万亩。此后,除新修2座小一型水库、13座小二型水库外,着重抓原有水库的扩建、续修、配套,增加库容,提高抗旱能力。对原有的小二型水库113座,扩建63座、配套31座、加固19座;小一型水库17座,扩建8座、配套5座、加固1座;中型水库4座,全部进行配套、扩建、加固。到1986年全县共建成水库149座,其中小二型126座,小一型19座,中型4座,总库容16400万立方米,为蓄水总量的80.2%,灌田32.2万亩,为有效灌溉面积的59.4%,是水利工程中供水量最多、灌溉面积最广的工程。
  附 中型水库简介
  梅田水库
  位于石桥乡梅田村井家坝、赧水二级支流凤水的上游。1958年12月动工,由桥头公社主建。1959年扩大灌区,由桥头、高沙两公社合建。1960年枢纽工程竣工,大坝高25.5米,副坝5座,库容1060万立方米,灌田1.2万亩,集雨面积仅3.87平方公里,来水量不足。1963年修建红岩拦河坝,其灌溉渠道与水库灌溉渠道串联。1969年成立蓼水灌区后,该库和红岩拦河坝及半江水库等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为了发挥水库的调节作用,于1971年冬扩建,大坝加高至35.8米,副坝增加到22座,长2810米,最大副坝高26.6米。总库容3000万立方米,控制集雨面积71.87平方公里,其中外引68平方公里。1973年枢纽工程竣工,总干渠2条39.95公里,干渠5条52.5公里,支渠41条182公里。由于蓄引结合,灌溉面积由原来的8.2万亩扩大到12.5万亩,蓼水和平溪流域的15个乡(镇)以及邵阳市茶铺茶场受益。并装有两台400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利用灌溉水量发电。
  龙江水库
  位于醪田乡龙江村、赧水二级支流黄背河的上游。1959年9月动工,1962年11月扩建,1963年3月枢纽工程竣工,坝高28.5米,控制集雨面积52.8平方公里,其中外引47平方公里,副坝2座。设计总库容1222万立方米,正常库容1100万立方米。有总干渠1条3公里,干渠4条56公里,支渠12条46公里。设计灌田3万亩,实灌3.6万亩,超设计20%。因水量不足,大早年难以保收。灌溉范围是醪田、水东、石柱、山门、江潭5个乡(镇)和隆回县的柳山乡3个村。水库设计发电装机2台400千瓦,已装1台200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利用灌溉水量发电。
  南景水库
  位于岩山乡雷井村的南景冲、赧水二级支流岩山河上游。该库分三期完成。1958年冬动工,1959年完成大坝高18米,1960年大坝增高到27.5米,1966年至1970年大坝完成,高33.5米,系均质土坝,超设计高1米。副坝2座。总库容122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080万立方米。控制集雨面积21.3平方公里,其中外引19.6平方公里。由于引水渠道标准低,导致常年蓄水不足。设计灌田2.2万亩,实灌2万亩,旱年尚难保收。有总干1条5.3公里,干渠3条20.3公里,支圳19条290公里。灌溉岩山、管竹、洞口、木瓜、竹市5个乡(镇),并装有2台共250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利用灌溉水量发电。
  大业水库
  位于西中乡福泉村大业冲、赧水一级支流蓼水上游。1966年9月16日动工(1969年冬武冈参加修建),1971年枢纽工程基本竣工,1976年配套工程基本完成,开始受益。总库容1626万立方米,正常库容1484万立方米。主坝高30.7米,副坝8座,最高的高17米,全是均质土坝。总干渠1条18公里,干渠4条32公里,支渠13条85公里。控制集雨面积32平方公里,其中外引29平方公里。由于引水工程尚未完善,水库不能蓄满,设计灌田5.3万亩,实灌4.2万亩。
  第二节 引水工程
  境内引水工程主要从溪河引水。到1986年,全县有河坝、小引水渠和泉井5347处,年引用水量1亿立方米左右,灌田18万余亩。
  一 溪河引水
  全县共有大小溪河130多条,其中5公里以上的80条,注入资水水系的71条,县内流域面积1949.584平方公里;注入沅水水系的9条,县内流域面积249.8平方公里。新中国建立前,河坝的修建,大抵有民办、义办和官办三种。民办由1~2人牵头,组织受益农民联合主办,这种形式居多;义办即由富户独资或会首倡修,《武冈州志》记载:“花园团邓鳌引泡洞水灌田,独资经营,以泽乡里”;官办河坝始于明代,清代以后,史不见传。历代所筑河坝均为临时性的木石坝、竹篓坝,容易被洪水毁坏。到1949年,县境内共有河坝1120处,常年引水4000万立方米,灌田近10万亩。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河坝投资省、占地少、效益大、不要移民等优点,一方面对原有河坝进行维修加固和改造,另一方面新建1000余座,其中中型引水河坝2座。到1986年全县共有大小河坝2420座,正常年提供有效水量9500万立方米左右,灌田近17万亩。
  (一)红岩拦河坝 位于花园乡杨柳溪、赧水一级支流蓼水河上游。1963年11月动工,次年5月建成,控制流域面积702平方公里,设计引用流量7.5立方米/秒。坝型为圬工溢流坝,坝高5.5米,轴长96米,总干渠1条37公里,干渠5条61.5公里,渡槽1处72米,倒虹吸8处1350米,引水灌库18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2座、小二型15座,灌塘4586口。年引用有效水量5000余万立方米,是蓼水灌区的主要水源,与梅田水库合灌田12.5万亩,并利用总干跌水开展综合利用,建有电站2处5台625千瓦。
  (二)山门拦河坝 位于山门镇小桥村与里仁村搭界的洞门口,属赧水二级支流黄泥江上游。1956年冬动工,为当时邵阳专署水利局的示范性重点工程,当年建成受益。控制流域面积172平方公里,引用流量2.07立方米/秒,设计灌田1.4万亩,实灌1.5万亩。原为小阿基式木板滚水坝,高2.2米,轴长42.9米,到1969年,坝面木板破损,后重新设计改为支墩连拱坝,左右两岸各设引水闸1座,右岸建有小水电1处,装机55千瓦,灌溉山门、水东、管竹、横溪、竹市5个乡(镇)农田。
  二 岩溶地下水
  县内地下水资源丰富,据〇〇九三四部队1978年4月至1979年8月系统完成全县1/20万的水文地质普查资料和1982年至1984年的农业区划校核,地下水总储量3.65亿立方米/年。新中国建立前,流出地面的泉井2024处,利用1446处,占泉井的71.4%。新中国建立后,采取“围泉蓄水”和“机械提水”灌溉,把地下水充分利用起来,如管竹乡利用横溪乡的温塘泉水灌田3000余亩;石江镇歇凉界村,安装电灌提地下阴河水灌300亩农田和村办园艺场的150亩柑桔园。到1986年,全县引用泉水和岩溶地下水灌田较建国前增加近两倍,年引用水量800万立方米左右,灌田1.4万余亩。
  第三节 提灌
  人力水车和筒车,历来是洞口境内农田灌溉的主要提水工具,辅以挑水、提水、戽水。1949年,境内共有水车3万余架、筒车408架,灌田近1万亩。新中国建立后,农民继续使用这些原始提水工具。50年代初,全县所有筒车都进行了维修,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农民也不断添置水车,使全县水车总数在50年代中期增加到5万余架。50年代后期开始使用机械提水,60年代开始用水轮泵和电力提水。70年代以后,随着机械和电力提灌的增加,筒车和人力水车大量减少,但因人力水车简便,易于移动,仍是排灌的辅助工具。到1986年,全县有机械提灌2648台,18749.9千瓦;有电灌189台,4000多千瓦;水轮泵115处254台。共灌田16.8万亩。
  一 机械提灌
  1957年太平乡木山高级农业社率先购置1台1235型18.375千瓦煤汽机,安装在龙头石抽水灌田,随即,全县安装5台91.875千瓦,灌田1100余亩,到年底,增加到14台257.25千瓦,灌田3000亩右右;1961年发展到98台904.054千瓦,灌田9000余亩。1961年太平公社木山大队首先安装1台1105型7.35千瓦柴油机抽水,此后,柴油机逐渐代替了煤汽机,但由于石油供应短缺,机械工业处于初期阶段,因此,对机械排灌的发展采取“积极稳步”的方针,到1969年底,全县用于灌溉的柴油机才282台2321.13千瓦,灌田2.5万亩。70年代,石油供应增多,凡有水源的社、队均可购买小型柴油机流动抽水,1979年增加到1585台共10822.14千瓦,尔后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部分提灌机械因油料供应紧张且消耗大而改为电灌,机械提灌处于下降趋势。1986年统计,全县有机灌设备2648台共18749.85千瓦,灌田8.8万亩。
  二 电力提灌
  1964年开始在洞口公社(现城关镇)新平大队建成1台14千瓦的电灌站,灌田260亩。70年代末全县发展到39台共581.5千瓦,灌田6000亩左右。80年代电灌进一步发展。到1986年全县已有电灌189处共3800多千瓦,灌田4.1万亩。
  三 水轮泵提灌
  县内溪河滩多流急,落差大,发展水轮泵条件优越。1958年,西中乡长春村安装3台水轮泵,代替了32架筒车、18架人力水车,使用6年,亩平仅维修费1.05元、工0.6个。该乡先后在蓼水河两岸安装了17台,灌田3100多亩,投资仅1.3万余元,亩平4.3元。1964年后,县里组织20余人对平溪、蓼水、黄泥江、赧水等河流进行普查规划。对平溪江进行了梯级开发,先后建成灌田1000亩以上的水轮泵9处装机70台,灌田3万亩。1986年止,全县有水轮泵站115处装机254台,灌田4万亩,内中型水轮泵站3处,简介如下:
  (一)鸟竹园站 位于木瓜乡白田村鸟竹园组,系赧水一级支流平溪河中游,控制流域面积1281平方公里,引用流量30立方米/秒。1976年冬动工,1979年6月27日遭特大洪水灾害时,进水闸、引水渠被冲毁,灾后及时复修,于1980年建成枢纽工程,投入运行。大坝高3米,长238米,系圬工硬壳溢流坝。引水渠长2.2公里,宽20米。引水闸1座,船闸1处(10×50米)。安装60—6水轮泵4组11台,40—4水轮泵2台,最高扬程65米,原设计灌溉洞口、竹市2区4个乡镇的田土15343亩,1983年“四查四定”核定为11000亩。已修好干渠3条26公里,支渠11条35公里,灌田4000余亩。设计发电装机3台375千瓦,后又扩建1台250千瓦,共装机4台625千瓦。1984年5月31日,平溪河上游雪峰山区普降暴雨3小时,雨量达120毫米,集流约5小时,山洪迅猛,洪峰延续时间长,洪水位虽比1979年低0.7米,但工程损失比1979年大,大坝上游右防洪堤及该段550米河岸、排流丁字坝2座、引水渠首左防洪堤110米、船闸左岸40—4型水轮泵上水管、跨引水渠倒虹吸管、一号交通桥2.5米长的北端土堤,均被冲毁;引水渠左右墙冲垮4段,长155米,平均高1米,引水渠左右墙土堤冲毁7段,共长1640米。灾后,地区、县、区、乡政府及时组织群众复修,耗资17.68万元,其中省、地拨给2万元,县水利电力局和鸟竹园水轮泵站、灌区群众自筹15万元,当年夏季复修好引水渠等工程,使灌区早、晚稻及时受益,其他工程于1986年春修复。
  (二)田凼坝站 位于黄桥镇的雷霆村,系赧水干流的赧水中游,控制流域面积2660平方公里。1979年省交通厅以开发航道为主结合发电进行兴建,1981年完成船闸,1983年6月签订协议移交给洞口县。县根据黄桥区有关乡镇的要求,确定以水轮泵灌溉为主,结合发电、通航,设计安装80—8型水轮泵3台,60—6型水轮泵2台,灌溉田土1.59万亩;发电装机4台2600千瓦,年平均发电量1174万千瓦时。现枢纽工程已基本完成,坝高3.7米,轴长116米,系圬工重力坝,并装有钢质弧形闸门10扇(10.7×4米)。灌田1.2万亩,电站4台机组2600千瓦,于1986年6月8日并网发电。
  (三)团结坝站 位于平溪江双江口下游1.5公里、树林乡与石江镇交界处的红石古河滩,控制流域面积2226平方公里,干流长85公里。1966年开工,1975年冬完成。县投资80万元,群众自筹150万元。系圬工硬壳砂石填心坝,坝轴长220米,高5.6米,坝脚宽12.1米,顶宽2米,左右引水渠各1条,机坑各1处;设计右岸装60—6型水轮泵10台,已装好8台,左岸装60—6型水轮泵8台,已装好7台。除完成枢纽工程外,另建电站1座,三拱公路桥1座;左右两岸干渠7条,总长23公里。设计灌溉面积12017亩,年均发电量90万千瓦时,由于渠道渗漏严重,现实灌8000亩,年发电量120万千瓦时。
  第四节 喷灌
  1978年湖南省水利厅在洞口县推广旱土喷灌,国家投资30万元,发动群众集资投工,先在省棉花生产基地的黄桥区金田公社翻身坪安装移动式喷灌机3台,喷灌300亩;在黄桥镇正山大队安装7台,喷灌500余亩;在县洞口园艺场安装4台,喷灌柑桔500余亩。随即,一些社队园艺场相继兴办,到1979年底,全县已安装喷灌机165台,受益面积2.7万亩。1980年5月,国家水利水电部在县竹市、南泥园艺场,山门公社园艺场和该社的里仁、清水、山门、田凼大队园艺场以及山门镇农蔬大队园艺场进行固定式、半固定式柑桔喷灌试点。当年6月设计,7月动工,12月建成,控制喷灌面积2618亩,其中半固定式7处,喷灌面积2478亩,固定式1处,喷灌面积140亩。整个试点工程共用劳动日2.75万个,建机房18座670平方米,内有10处加压站,安装柴油机8台179.34千瓦,电动机2处60千瓦;8处提水站,安装柴油机145.53千瓦;铺设各种管道1.4万余米;装置金龙PY40型喷头72个,共投资47.63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9.55万元,自筹8.084万元。喷灌对早土作物增产显著,对柑桔、茶叶尤甚。1981年6月原邵阳地区行政专员公署水利水电局会同地、县科委、统计局、财税局对洞口县已建喷灌进行经济效益调查,全县喷灌受益的2.7万亩早土与同等条件的早土对比,柑桔年亩平增产155公斤,蔬菜年亩平增产6000公斤。经过计算,1979年和1980年全县喷灌增产折值215.59万元,扣除油耗、维修费和人员工资,净增收入183.8万元,为两年喷灌投资111万元的1.66倍。自1978年到1986年,全县共投资325万元(国家投资172万元,社队自筹153万元),建成喷灌264处,总机具455台1960.25千瓦,控制喷灌面积53403亩,其中柑桔18730亩,茶叶16458亩,分别占总面积的35.1%和30.8%。在喷灌设施中,电子自动式喷灌1处喷灌110亩,固定式1处喷灌140亩,半固定式11处喷灌14882亩,移动式251处喷灌38271亩。为表彰喷灌工作的先进单位,邵阳地区行政专员公署1981年授予洞口县水利水电局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三等奖,评为全省喷灌先进县。省内外一些同行单位相继来洞口县参观。但在农业生产责任制中,部分地方对喷灌设备管理不善,致使一些机具零件被损坏或被盗,不能发挥喷灌效益。
  第五节 河道改直
  50~60年代,改江改河只是少数地方的群众自发行动。1973年到1977年,参观学习外地“树成行、渠成网、田成方”的经验,全县各地开始进行围河改河(江)。山门、花鼓、洞口、管竹、桥头、石桥、花园等社(镇),对所在境内的溪河进行截弯取直和围滩造田,投入了大量的劳力和物力。桥头公社1975年冬集中8000劳力,40天内将贯穿社内6个大队9公里长的半江河截弯改直成6.9公里,改好后,两岸增加水田450亩。继而花鼓公社从毗邻桥头的地段起,将贯穿境内的半江河下游改好,直至蜜蜂岩,长10公里左右。花园公社1970年冬至1976年春将燕岭河和沙皮江流入龙头境内的一段改直。洞口公社1973年至1977年将其境内的5条溪河改好,共10公里。1977年“四社”(桥头、花鼓、管竹、树林)、“两队”(山门的里仁大队、竹市的向阳大队)改造大小溪河6条,开排灌圳56条,长60多公里。石桥公社也改了流经社内的赤竹河。改江改河,截弯取直,虽在两岸造出了一些田土,但有的截弯取直后,河床狭窄,泄洪能力减弱,洪水一来,四处横流;有的改后,河床高出农田,淤积加剧,造成水土流失。
  第二章 抗旱 防洪(汛)
  洞口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春末夏初多雨,盛夏秋季多早,既要防汛防洪,又要防旱抗旱。1954年县成立防旱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县长或抓农业的县委副书记任指挥长,副县长、人武部部长、水利水电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乡和骨干水利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研究部署防旱防汛的各项准备,做出渡汛、抗旱方案,落实防旱防汛措施。
  第一节 抗旱
  洞口县人民素有拦河筑坝、开塘挖渠、架枧引水、车水挑水抗旱的经验,但效益小,有旱必灾,有时损失相当惨重。民国10年(192■),干旱127天,称“辛酉年大早”,农业失收六成以上,农民挖蕨根、采葛、找野菜充饥。新中国成立后,自1954年到1986年的32年中,夏早17年,遇早率为53%;秋旱除1965年和1985年外,其余年分均有出现。有时夏秋连早,长达100余天。干旱出现,党和政府发动群众,奋起抗御。50年代初,抗早主要靠人力水车从山塘、河坝提水。1956年和1957年的百日大早,山塘干涸,溪江断流,全党全民动员,依靠农业合作化的集体力量,组织男女劳力,扎棚露宿,日以继夜,车水、挑水、提水、打井、开渠引水,出动人力水车5万余架,特别是石江、黄桥和平溪江、黄泥江等河两岸农民,为把河水引上天水田、台田,联合组织水车几架、十几架至几十架,连续提水几米、十几米至几十米,甚至翻过几座山几条坑。1956年马鞍石车蓼水河的水,联合60多架水车,提水70米以上,使当年旱灾损失减少。60年代,水利设施增多,农田灌溉以水库蓄水、河坝引水、抽水机、水轮泵提水为主,结合人力车水,使全县能抗旱90天以上的水田由1960年的11.7万亩增加到1969年的20.3万亩。干旱仍威胁少水田、天水田和旱土作物。70年代水利设施更为完善,形成蓄、引、提相结合的灌溉体系,抗早90天以上的稻田由1970年的21.5万亩增加到1979年的32.38万亩,到1986年全县农田基本实现了水利自流化。
  第二节 防洪(汛)
  县境西北雪峰山一带系暴雨中心区,每年夏季常发生局部山洪灾害。1950年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防洪,在河流两岸修建防洪堤,平溪江沿岸就有青山、茅铺、七星、江洲、德洲等较大的防洪堤。现全县有大小防洪堤5120条共1320多公里。拦蓄水工程和防洪堤的建设,减轻了沿河两岸田园的山洪灾害。花园公社1970年冬至1975年冬修筑了4条防洪堤,总长1万余米,控制了沙皮江、杨柳溪、蓼水流经该社地段的洪水灾害,该社黄金大队修筑长400米的东风防洪堤,不仅保护了岸边水田,并在堤内开田39亩。但溪河泄洪能力小,不能抗拒特大洪水袭击,1979年和1984年的特大洪水,平溪河几处较大的防洪堤溃氾,有5000余亩农田遭水淹和沙压。
  水利工程多建在山溪峡谷,尤以雪峰山麓较多,出现暴雨洪水,则首当其冲。为使工程免遭洪水损坏,每年水利工程的新建、岁修和维修任务抢在汛前完成;并备足防汛器材(草袋、麻袋、钢材、木材、水泥、铁丝、照明灯具、油料及工具),落实抢险队伍。由于措施有力,保证了水利工程设施安全渡汛。1973年5月17日上午10时,大业水库4号副坝(高17米、长90米)外坡严重滑坡,滑动面顶长41米,后宽54米,坝脚外移10.5米。险情发生后,邵阳地委主要负责人和洞口、武冈两县县委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抢修,3万多劳力上阵,打桩压脚,运石13万多方,经过5昼夜抢修,保证了工程安全。
  第三章 水土保持
  第一节 水土流失
  50年代初,全县森林覆盖率56%,水土流失轻微。1958年以后,森林被破坏,覆盖率下降,泥沙流失严重。据洞口水文站测定,平溪江上游每年平均输出悬移质10万吨,其中4~7月每月输出1万吨以上,6月最多,为4.5万多吨。以悬移质占输沙量六分之一算,县内中、低山地区水土流失面积,每年每平方公里泥沙流失量10600吨;丘岗平区流失面积,每年每平方公里泥沙流失量1900吨。全县年泥沙输出总量约83万吨,折算损失有机质肥16642~24963吨,流失碱解氮91.1~125.6吨、速效钾50.2~65.9吨、速效磷3.1~4.7吨。总计,丘岗平区每年流失表土层1.4毫米,中、低山区每年流失表土层7.8毫米,土层日薄,土质越瘦。
  水土流失使裸露岩面积增大,全县有裸露岩地84149亩,占全县面积的2.6%,水土流失较重的杨林、青龙两乡,裸露岩地已达15325亩,占两乡总面积的12.7%。
  水土流失使地下水位下降,井泉干涸。1950年,全县有井泉2024处,到1986年只有1446处,减少28.6%。
  第二节 治理措施
  一 造林绿化 涵蓄水土
  自1952年到1986年,全县历年人工造林171.79万亩,保存面积105.8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74年的42.5%上升到1986年的47.8%。改造了大量荒山、残林和裸露岩地,减轻了水土流失。在造林中,溪河两岸农民积极营造防护林,防止河滩、河岸崩塌。全县河滩、沙洲5248亩,到1984年成片植树的有4000余亩,植树3.2万多株,减轻了洪水灾害。木瓜乡万里村在平溪河中的苦竹洲,面积250亩,内有水田100亩,1958年洲上林木全部砍光,此后,经常遭洪水冲刷,农田被淹,沙洲崩塌,洪水过后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才能恢复。1962年起在沙洲上营造枫杨、乌桕、樟树、河柳、楠竹等,1970年已郁闭成林。1979年6月27日大暴雨,江水猛涨,洪峰流量为每秒3300立方米,由于林木的阻挡,洪水流速减缓,堤岸安然无恙,洲上水田90%得到保护。江潭乡江洲村的龙转洲,面积150亩,每亩有楠竹200根以上,有效地保护了下游400余亩水田不受洪水冲刷。黄桥镇乔江村河岸枫杨成林,有护岸林100亩,河岸农田很少受洪水冲毁。
  在造林绿化的同时,实行封山育林,保护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山门镇清水村1958年森林被破坏后,水土流失严重,只晴几天,万人寨下的溪水就断流。1970年起,封山育林,又复群山叠翠,溪水长流。江潭乡楼场村林地7137亩,1961年前,由于森林被破坏,荒山增多,水土流失严重,1961年起,坚持封山育林,造管结合,到80年代初,森林覆盖率达67%,全村无水土流失面积。
  二 修筑防护工程
  到1986年,全县除修建5120条防洪堤外,还拦河筑坝2420座,既引水灌田,又拦蓄泥沙,另外还修筑防崩堤、避洪圳,将坡土改为梯土。全县柑桔园5.6万亩和茶园4.3万亩全部梯级化,大部分修好消力池;常耕早土12.27万亩,80%改为梯形或将直耕改为横耕。
  治理水土流失虽有显著成效,但易被忽视,仍是值得经常注意的一个严重问题。
  第四章 水利管理
  30多年来,水利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1977年南景水库被评为全国水利管理先进单位,向锦堂代表南景水库参加了在湖南桃源县召开的全国水利先进代表会。
  第一节 机构 队伍
  60年代中期,儿处中型水库没有全面竣工受益,小型水库、山塘多为谁建谁管谁受益,没有统一管理机构,余缺无法调节,效益不能充分发挥。中型水库先后竣工受益后,灌溉面积增加,打破原有行政区划界限,按水系建立灌溉体系。1968年成立蓼水、平溪、黄泥江、大业四大灌区。邵阳市的大圳灌区东风水库建成后,干渠经县内黄桥流灌隆回,大圳灌区在洞口黄桥设管理所,这就使全县形成五大水系管理机构,共398名职工。灌区成立管理委员会,吸收受益区负责人担任领导职务。灌区下设28个管理站(所),站(所)以下划分行水区,行水区共选配行水组长326人。
  第二节 工程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经历两个阶段。
  谁建谁管阶段 这一阶段自50年代至1967年,以水利工程为单位建立管理所。半江、龙江、南景、梅田水库和山门、红岩拦河坝等中型工程直属县管;小一型、小二型工程,以大队或两个以上大队联管,小一型工程建立管理站,由公社领导;小二型工程由大队确定人员专管或兼管。小型塘坝,由生产队管理。这种制度,各自负责各自的工程养护和维修,所需资金和物资、劳力,谁管谁承担,谁管谁受益。管理人员的报酬,县管工程按国家工资制度执行,公社、大队管理的实行工分加补贴(每人每月补现金9~18元,大米7.5公斤)。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性和业务水平,均由领导机关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撤换。由于谁建谁管,没有统一的规范,制度不够健全,也没有建立观测设施,一旦发生险情,有时措手不及;再则,上下左右之间容易发生矛盾。
  按水系管理阶段 按水系建立灌区,这是充分利用水源,提高灌溉效益,减少矛盾的一项创新。从1968年起,按水系建立县管的黄泥江、平溪、蓼水、大业四个灌区和团结坝、田凼坝、鸟竹园三个水轮泵站及大圳灌区洞口联所,并将这些工程范围内的结瓜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小型塘坝的水权统一由灌区管理。规定在灌区范围内,所有水源和水利设施统一由灌区负责调度和组织维修,加强工程的防洪保安与加固配套,县、公社及中型、小一型水库都建立了防汛机构,每年在汛前落实抢险队伍,制订渡汛方案,汛期加强工程观测,中型水库装有水文观测设施,安排专人观测。对险病工程在冬修水利时按照一保安二配套三挖潜的办法进行除险加固。到1986年底止,为32座水库、12座河坝进行保安处理,疏通引、灌渠道82条120公里,混凝土防渗渠道40条90公里。为更好地完善管理制度,1986年起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将没有纳入灌区管理的乡管工程,建立乡水利管理站,由乡长兼任站长,乡水利员任副站长,具体负责全乡的工程维修、灌溉管理、水费收缴;乡、村的小一型、小二型工程建立水利管理所,专人管理;县管的8个工程按干渠以水系或以乡为单位建立管理站或联合管理站,由乡长兼任站长,乡水利员任副站长。灌区站、所以下或乡水利管理站以下的村级管水组织以支圳或以村为单位设行水区,由受益户推选出行水组长。分级管理促进了水费收缴,1986年全县共收水费52万元,其中县管水利工程单位的水费48万元,解决了管理人员的报酬和部分工程维修费用。
  为搞好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县政府于1981年11月19日发出通知,决定对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和相当于小二型水库的水利设施进行定权发证,制订了《洞口县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标准的意见》。于当年冬开始,1383年春结束,对水利工程所属的山、水、田、土、渠道界限和枢纽工程,依法确定权属和保护范围,明确各类工程的经营管理和安全保护范围。工程经营管理责权区域划定后,县人民政府发给权属证书。对工程的安全保护范围有权有责,并由工程单位与当地乡村政府签订保护协议。在保护范围内不准取土、炸石、埋坟、建房、挖窑等;保护范围内的山坡林木,不得乱砍滥伐;洪水线以上的原有水田可继续耕种,但不得随意扩大,早土一般不再种植;保护范围内的水面不得装设拦鱼、卡鱼等妨碍水流的设备。
  第三节 灌溉管理
  农业合作化时,水利工程随田入社,推行“三定一奖罚”制度,即定田,根据原来每项工程的灌溉范围和水量情况,改革不合理的用水系统,调盈补缺,调反为顺,重新确定灌溉范围;定水,根据每个塘坝的供水量及其灌溉面积的耐早能力,确定灌溉时间和深度;定抗旱能力,以塘坝为单位确定灌区灌溉天数。对按规定放水夺高产的奖,违背规定,浪费水源造成减产者罚。
  1957年水利管理又推行“五定四结合”制度,即定田、定水、定抗旱能力、定人、定报酬,实行引蓄水与备耕相结合,抗旱能力与耕作质量相结合,合理灌溉与增产技术相结合,看水员报酬与定田定人定抗旱能力的分工相结合,当时收到较好效果。
  1968年分水系建立灌区统一管水后,实行“六先六后”的放水制度,即先远后近,先活水后死水,先返水后放水,先坎田后垅田,先塘水后库水,先水田后旱土。
  水利灌溉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后,要求灌区实行按田分水,流量包段,即灌区负责行水到站(所),站(所)负责行水到受益村行水区,行水组长负责送水到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负责送水到田,千方百计实行“一把锄头放水”。为达到此目的,层层进行责任承包,对管理人员实行包工程安全、包流量、包段、包灌溉面积、包处理水利纠纷、包收缴水费的“六包”岗位责任制。面上小型工程也实行“三包”(包灌溉、包收入、包蓄水)、“三线”(洪水位线、蓄水位线、养鱼水位线)、定奖罚(超额完成任务奖,未完成任务受罚)等责、权、利三结合的奖罚责任制。由此,全县水利灌溉管理逐步趋向制度化、规范化。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阅读

相关地名

洞口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