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护林防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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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22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护林防火
分类号: S762.3
页数: 2
页码: 238-2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森林的护林防火情况。
关键词: 洞口县 森林保护 护林防火

内容

旧社会,林区生产刀耕火种,森林火灾时有发生,有时连烧几昼夜,损失惨重。新中国建立初期,森林仍受火灾威胁,1954年全县发生山火102次,毁坏山林9235亩,引起县委、县人委重视,根据上级指示和当时情况,印发了《护林防火条例》和《护林防火奖惩条例》7000余份及有关护林防火通知、通告,广为张贴宣传;发动学校写宣传标语,出黑板报、墙报,组织学生扭秧歌、打腰鼓宣传护林防火;在交通要道和山边竖立永久性护林防火宣传标语牌3468块;组织山区乡和看山员开展护林防火安全竞赛。1955年推广长塘乡山林用火十大管理经验,组织和发动群众制订公约,加强用火管理,做到“六不烧”(未经批准、未开好防火线、未组织好灭火班子、未准备好灭火工具、太阳大、风力大),人离火熄。1956年发生山林火灾49次,比1954年减少53次。全县7个主要林区乡有6个实现山林无火灾。年终总结评比,长塘乡和49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受表彰。1957年溪瑶族乡党委书记朱甫生为防止山火,发起“清明”扫坟不烧纸,实行常年值班、专职专责的护林防火签名运动,全县林区90%以上的成年人响应并参加签名,当年山火下降到18次。1958年进一步开展山林防火宣传,完善规章制度,全年仅发生山火1次,烧毁山林面积只3亩。此后,每年春季都安排一段时间开展护林防火宣传,年底进行总结评比表彰。
  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县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农业的副书记或副县长任指挥长,山林面积大的区和山区公社成立指挥所,大队、生产队成立护林防火小组。县与毗连的黔阳、溆浦、隆回、绥宁、武冈县成立联防指挥部,县内毗连的区、社成立14个联防指挥所,设了望台5个,实行轮流值勤当班。由于加强联防,70年代平均每年发生山火5.4次,毁林700亩左右。进入80年代,除进一步健全联防机构外,其他各项制度日臻完善。县内5个国营林场设护林防火点150个,配备专职防火员180人;山区和半山区的村,每村设护林员1~5人;全县开防火线1910公里,防火道8000公里。1980~1986年共发生山火2次,毁林445亩,比1970~1976年的50次减少48次,毁林减少6555亩。
  对违反用火规定,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山火犯罪,检察院、法院及时追究刑事责任。截至1986年止,全县共依法查处山火犯罪94人,其中判刑19人,拘役、赔款的75人;另有177人情节较轻,令其写出公开检讨书或做木制护林宣传标语牌。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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