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江河捕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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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20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江河捕捞
分类号: S97
页数: 1
页码: 2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水产的江河捕捞的发展渔业生产情况。
关键词: 洞口县 水产 江河捕捞

内容

县境内有长5公里以上的溪河80条,总长千余公里,水产品丰富。每年从江河捕捞一批鱼类及小水产,供应市场。据武冈县渔获物产量报告表载:“民国35年(1946)资水流域江湖渔获物产量500市担”(折2.5万公斤),洞口境内约占五分之三,其中有鲤鱼、青鱼和横鱼。
  在旧社会,水域均为两岸的地主和有权势者所有,分段管辖,经他们许可后,方可捕捞,捕捞者交以纳金或鲜鱼,渔民所得甚少。新中国成立后,江河收归国有。1955年先后组织江南、江潭、马元等专业捕捞队,共116户,国家供应粮食,以江河捕捞为生,年捕鲜鱼100吨左右,其中40%由县肉食水产公司收购。60年代中期起,鱼类资源日渐衰减,专业渔民年捕量80吨左右;70年代捕量减至40吨;80年代捕量降到20吨。鱼个体重量由50年代每尾0.5公斤降到0.05公斤。专业渔民另谋职业。同时,毒鱼、炸鱼、电麻鱼现象严重,河水污染,江河鱼类濒临绝迹。对此,县人民政府发出布告,禁止毒鱼、炸鱼、电麻鱼等非法行为,保护水产资源,发展渔业生产。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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