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疫病防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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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20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疫病防治
分类号: S476.5
页数: 4
页码: 218-2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畜牧业疫病防治的方法。
关键词: 洞口县 畜牧 疫病防治

内容

一 疫病
  县内畜禽疫病种类繁多。新中国建立后,发生过的疫病有40种,其中新增9种(猪4种、牛2种、禽2种、兔1种)。分布广、危害大的27种,其中有畜禽共患病4种,猪病10种,牛病7种,禽病6种;属病毒性病9种,细菌性病12种,寄生虫病5种,支原体病1种。
  畜禽共患病有炭疽病、狂犬病和布氏杆菌病。
  炭疽病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为急性败血性烈性传染病,俗称“倒栏症”,并可感染及人。新中国建立前,此病发生,又缺医无药,就造成“十家牛栏九家空”。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为杜绝此病,组织民间兽医,一方面在全县进行疫病普查,一方面组织药源进行防疫、治疗。每年春秋两季对牛、猪进行注射无毒炭疽芽胞苗或炭疽Ⅱ号芽胞苗,防治炭疽病,效果显著。到1956年炭疽病已全部扑灭,自此,至今未发。
  狂犬病,是人畜共患的烈性病,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区境内曾多处发生,此后,在竹市、山门区等地也有出现。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先后发出通告消灭狂犬,禁止饲养家犬并多次召开会议,布置区、社领导组织力量围歼狂犬,使狂犬病得到控制,但尚未彻底消灭。截至1986年止,全县共出现狂犬181只,全部死亡,伤5453人,感染死亡82人。
  布氏杆菌病,C0年代后期从外地传入,在洞口、石江区和秀峰乡有感染,扑灭及时,感染面不广。
  猪病 县内常见有猪瘟、丹毒、肺疫、仔猪副伤寒、白痢等。猪瘟,俗称“烂肠瘟”,病源长久,40年代前就有发生。新中国建立后,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完全控制。1952~1986年中有1954年、1956~1957年、1966~1967年、1975~1976年、1982~1986年5个高峰期,其中,1957、1974、1975、1976、1983、1984、1985、1986年,每年因此病死亡猪在千头以上。猪丹毒,俗称“鬼打印”、“打火印”,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有发生;1952~1956年全县各乡镇均有发生,以后提高防疫密度,发病率死亡率逐年下降。80年代防疫密度达90%以上,该病基本控制,发病率和死亡率由1952年的2.54%和0.86%降至1986年的0.82%和0.07%。猪肺疫,每年均有发生,且日趋严重。50年代至70年代初,年发生100~400头,死亡40~100头。1972年发病突破500头,1973年高达2530头,发病率为饲养数的0.69%,死亡1320头,死亡率为52.1%,直到1986年,每年发病在千头以上,死亡200~1000头。仔猪白痢,每年全县各地都有发生,一般发生于10日龄至1月龄仔猪,1月龄以上较少,发病率20%左右,死亡率在10%以内,1986年发病率达28.5%,死亡率为3.1%。仔猪副伤寒,1952年~1972年的的21年中,在石柱、毓兰、山门、管竹、桐山、水东等12个乡镇发生,发病率0.02~0.03%,死亡率0.01~0.06%。1973年从外地引进猪种带入病源,造成暴发,全县有14个乡镇270个村发生,病猪6350头,发病率1.73%,死亡825头,死亡率0.22%。此后加强防治,发病率和死亡率都有下降,1986年发病率为0.66%,死亡率为0.13%。
  牛病 主要有肝片吸虫病、流行性腹泻、间发流感、出血性败血病。牛瘟已得到控制,破伤风少见。肝片吸虫病和流行性腹泻多发生于山区8个乡镇,年发病率0.01~0.16%,死亡率0.005~0.033%。出血性败血病,呈散发性发生,病史已久。1952~1986年间有25年发生,全县39个乡镇发生,共发病牛909头,年均26头,死亡545头,致死率为60%。以后加强免疫注射,改善管理,及时治疗,发病率和死亡率逐年下降。1986年发病牛19头,为0.034%,死亡10头为0.018%。流行性感冒,以3~5岁黄牛易感,多在夏末秋初,因气候骤变、过度劳役、饲养管理不善而诱发此病。50~70年代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在0.03~0.18%和0.008~0.03%之间。80年代后,存在劳役过度、管理欠佳等问题,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1986年发病率达1.71%,死亡率为0.04%。破伤风,在县境内发病历史久,过去称“木马症”,散发性发生,发病率不高,死亡率高,全县自1952年至1986年间有28年在26个乡镇先后发生病牛58头,死亡47头,致死率为81%。
  禽病 有鸡新城疫(亚洲鸡瘟)、禽霍乱、球虫病、仔鸡白痢、鸭瘟等。鸡新城疫全县39个乡镇均有发生,危害严重。1952年全县发病鸡25.02万羽,死亡24.79万羽,分别为总饲养数的21.7%和21.5%。1968年为发病最高年份,发病29.58万羽,死亡29.14万羽,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为总饲养数的26.82%和26.42%。此后加强防疫注射和治疗,1986年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6.4%和16.1%。禽霍乱,在县内发生早,年代长,范围广,死亡率高。1952年全县各乡镇有500个村发生此病,以鸡为主,鸭、鹅次之,共发病17.99万羽,死亡17.16万羽,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为总饲养数的15.6%和15.4%。1952~1986年,每年都有发生,其中除1960~1963年发病率和死亡率低于10%外,其余各年都在11%以上。仔鸡白痢,多发于春季,50年代流行面不广,数量不多,与当时饲养数量小、孵化季节迟有关,以后逐年增多。进入80年代,全县各地均有发生,发病率在20%左右,死亡率在2.5%上下。鸭瘟,致死率极高,1955年在花鼓乡首次发现,725只鸭发病,全部死亡,及时进行控制,没有蔓延;70年代,流传至毓兰、石桥、管竹,80年代又蔓延至高沙、马鞍、石背、金田、水东、青龙等乡镇。
  二 防治
  清、民时期,靠民间兽医用草药防治(一般疾病),一旦疫病流行,束手不策,畜禽死亡率高。新中国建立后,兽医机构逐步完善,技术力量加强,治疗水平提高,实行“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使牛瘟、猪水泡病得到消灭,猪喘气病、家禽小鹅瘟和兔瘟基本控制。
  机构 1952年县成立家禽保育站,配兽牧干部2人,5月组织民间兽医、去势员21人成立高沙、石江两个兽医诊所,并培训家畜防疫员,开展畜禽治疗和预防注射。1954年兽牧干部增加到5人,建兽医诊所8个,有兽医134人。1955年成立县畜牧兽医工作者协会,各区成立分会,入会者145人。1958年春,43个乡镇均建立畜牧兽医诊所,兽医增加到168人,形成比较完整的农村畜牧兽医体系,同年秋实现人民公社化,兽医诊所全部改为公社畜牧水产科,并培训亦农亦医防疫员342人,1961年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全县划为42个社镇,原公社畜牧水产科所属人员分别划归各公社镇成立畜牧兽医站。70年代初,各大队的防疫员改称“赤脚兽医”。1971年各区食品站配有专职兽医。1986年全县有畜牧技术干部25人,乡镇畜牧兽医站39个,有专职兽医219人。各站建有站房,配有冰箱、保温箱等冷藏设备,部分站配有显微镜。有村兽医241人。全县形成防疫体系。
  预防 1953年开始畜禽防疫注射,每年春、秋两季由县组织防疫人员逐地进行。注射用疫苗,50年代和60年代初由省、地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供应不收费,1963年起县畜牧兽医协会制作兔化弱毒疫苗,供防疫注射用,免费供应。防疫面达80%以上,发病率逐年下降。1976年起全县普遍推行“三包”(防疫注射、治疗、去势)防疫合作制度,饲养户每年按饲养牛、猪头数交纳“三包”费,肉猪每头0.8~1元,母猪、耕牛每头2~3元,兽医站如期进行防疫治疗,如因人为耽误预防和治疗造成牛、猪死亡,兽医站按规定理赔。畜牧业的发展,饲养量增多,发病率也有增加,达10~15%,但治疗水平提高,治愈率达80~90%。1977~1986年,全县年均预防注射牲猪87.6万头,耕牛3.5万头,家禽46.7万羽,分别为饲养量的95%、86%和42%。
  检疫 1956年起在洞口、高沙、黄桥、石江、山门等5个集镇设畜禽检疫点,配有专职检疫员,以后又在集市墟场设临时检疫点,实行肉品检验和以牲猪为主的活畜禽检疫。1985年在花园、江口、石江3处设点开展交通检疫。1986年按照国家农牧渔业部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和《实施细则》对畜禽上市、运输、销售,实行“三证”(免疫证、检疫证、消毒证)管理,截至当年止,全县配有专职检疫员74人,监督员5人,分别在全县25个农贸市场和3个交通检疫站进行检疫工作。
  治疗 牛病以中草药治疗为主,兼用化学药品;猪、家禽以化学药品治疗为主,兼用中草药。中草药由兽医自采自制。化学药品,1968年前从外地购入,1969年建立县兽药厂,当年生产氨基比林、磺氨噻唑等8个品种,1982年扩大到20个品种,均经省、地、县药检部门检验合格,成批生产,除满足本县畜禽治疗需要外,还销往河北、江西、贵州、广西等省和本省怀化、娄底、湘西等地。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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