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畜牧水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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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198
颗粒名称: 第七篇 畜牧水产
分类号: S964;S82
页数: 15
页码: 213-2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畜牧水产的各种发展情况。
关键词: 洞口县 畜牧 水产

内容

第一章 畜牧业
  境内粮产丰富,牧草繁茂,天然饲料较多,具有发展畜牧业的良好条件,历为湖南牲猪重要产地。但新中国建立前,发展十分缓慢。1549年,洞口境内出栏肥猪不足4万头,存栏耕牛不足2万头,畜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一般为10.0%。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十分注重发展畜牧业生产。1952年建县后,立即成立家畜保育站,后改为畜牧兽医站,1956年成立畜牧兽医工作者协会,配备专业人员,建立技术推广体系和疫病防治体系,畜禽生产逐步发展。1952年畜牧业产值572.9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13.6%,其中牲猪产值367.84万元,占畜牧业产值的64.2%。1955年畜牧业产值增长到685.1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4.53%,其中牲猪产值642.64万元,占畜牧业产值的93.8%。此后畜牧业生产几经起伏,1956年到1962年因“五风”和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减产,畜牧业生产跌落,1964年开始回升,但发展速度不快。1979年后,国家调整生产政策,改“公养私养并举”为“私有私养”,专业户逐渐增多,产品多渠道流通,品种不断改良,饲养不断优化,养殖技术不断提高,到1986年畜牧业产值达4411.61万元,比1952年增加7倍,占农业总产值的23.5%,其中牲猪产值2916.11万元,占畜牧业产值66.1%,仅次于粮食生产。
  第一节 畜禽饲养
  一 家畜
  (一)猪
  养猪为洞口境内农户的传统副业,饲养量居畜类之冠,自古在湖南享有盛名。据《武冈州乡土志》记载:清·光绪年间,武冈州西北面(今洞口境内)每年除当地自食销售外,还有近万头肥猪销往广州、澳门、香港等地。民国34年(1945)日本入侵时大势掠夺,牲猪饲养量急剧下降,抗日胜利后逐步恢复,1949年户平饲养近1头。新中国建立后,农民分得土地,粮食丰收,政府号召户户养猪,推行“私有私养公助”的方针,发放贷款和预购定金扶植私人养猪。1952年建洞口县时,全县饲养牲猪11.69万头,户平1.23头。随后连年增长。1955年在竹市乡木瓜农业生产合作社试行集体养猪,以后陆续有所发展,到1957年,全县牲猪发展到16.74万头,户平1.64头,年末存栏10.04万头,其中集体存栏1949头。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组织全面“大跃进”,各公社、大队、生产队大办“万头”、“千头”、“百头”集体养猪场,将社员私有私养牲猪收归集体饲养,因饲料供应不上,管理不善,死亡较多,且连续三年粮食减产,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养猪积极性受到挫伤,牲猪生产跌落,1960年全县牲猪饲养量减至10。36万头,1961年再减至6.99万头,比1957年减少58.7%,其中集体养猪由1958年存栏8.07万头,下降到3764头,减少95.33%。1962年后,贯彻“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同时对完成派购猪任务者给予粮食指标和布票奖酬,牲猪生产又有所回升,1964年全县养猪24.98万头,户平2.29头,比1961年增长2.57倍,其中集体养猪增长2.29倍。
  1965年后又强调队队办集体养猪场,到1968年已普及全县各大队、生产队,将社员私养母猪收归集体,限制私人饲养,对饲养好、收入多的户视为“资本主义”,私人养猪减少。1966~1968年,全县年平养猪22.09万头,户平1.87头,其中集体养猪年平1.52万头,均低于1964年的水平。1970年开始纠正限制社员家庭养猪的错误,并提出“两条腿”(集体、私人)走路的方针,对集体养猪场进行整顿。1977年政府投资32万元支持集体养猪场建设,其中20万元用于桥头公社(现毓兰镇)在新江大队建立机械化养猪场,但全县集体养猪发展不快,1970年~1979年集体养猪业在2~3万头之间徘徊;社员私人养猪发展较快。全县牲猪饲养数由1970年的24.20万头,上升到1979年的51.25万头,增长1.12倍。
  1979年后,实行私有私养,集体养猪逐步由减少到停止,并取消派购任务,调高牲猪价格,加之粮食丰收,改良牲猪品种,推广配合饲料,加强疫病防治,大大促进养猪事业的发展,并涌现养猪专业户340户。1986年全县饲养牲猪78.92万头,户平4.59头,人平1.16头,出栏31.37万头,养猪产值2916.11万元,占畜牧业产值66.1%。
  牲猪品种,县内历为黔邵花猪,属肉脂兼用型,适应性广,繁殖率高。1957年起陆续从宁乡县流沙河引进宁乡猪,从长沙县引进大围子猪,从衡阳三塘农场引进约克夏,这些良种猪与本地母猪杂交有一定优势,适应性广,长肉快,饲养3~4个月即可出栏,每头毛重在100公斤以上,促进了牲猪发展。1980年后注重引进瘦肉型品种,从杭州大观山种畜场引进长白猪,从岳阳君山农场引入大约克,从四川绵羊地区种畜场引入杜洛克及汉普夏(大型黑猪)共912头,其中公猪212头,用人工授精方法与黔邵花猪种杂交,产生二元杂交母猪7320头,竹市、洞口、山门、高沙、桥头、石江、黄桥等区镇的瘦肉型猪生产基点,以瘦肉型良种公猪与二元杂交母猪杂交,产生三元杂交猪商品代,以满足广大养猪户对瘦肉型牲猪苗的需要。1985年洞口县定为湖南省瘦肉型牲猪生产基地,年出口瘦肉型活大猪1.4万多头,居邵阳市第一位。
  (二)牛
  洞口境内农户历来饲养黄牛和水牛,均为役用。西北山区多黄牛,东南丘陵区多水牛。民国21年(1932)洞口境内山区户平养牛1.14头,丘陵区户平养牛1.04头。民国34年(1945)日军犯境,掠杀大批耕牛,仅洞口、高沙、桥头、石江几处就被掠杀3400多头,致使耕牛数量急剧减少,到1949年洞口境内存栏耕牛不足2万头。
  新中国建立后,政府鼓励农民养牛,宣传“牛是农家之宝”。县政府颁发保护耕牛布告,发放耕牛贷款,成立护牛组织,加强饲养管理,严禁滥宰滥杀;处理残牛,须经批准。1952年全县共有耕牛3.83万头,较1949年增长91.5%,每百亩水田有牛7.2头。
  耕牛历为户养。农业合作化后,牛折价入社,集体建栏,派专人饲养,划拨饲料地,留好饲料粮。进入秋季,储草备料,修补栏舍,准备过冬,严寒季节各级领导组织畜牧技术人员进行检查,保护耕牛安全过冬。1957年全县耕牛发展到4.55万头,比1952年增长18.8%,每百亩水田有耕牛9头。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耕牛归大队所有,公社任意平调,重用轻管轻繁殖,接着又是三年粮食减产,饲料不足,1962年耕牛下降到3.85万头,比1957年下降15.38%,每百亩水田只有8.3头。是年开始调整政策,耕牛所有权下放到生产队,建立饲养役用制度。60年代中期推行过公有私养,后又改为公有公养,奖励繁殖小牛,规定繁殖小牛成活到一周岁,水牛按四分之一、黄牛按二分之一折价奖给饲养者,调动了饲养繁殖耕牛的积极性,到1972年,一直保持年存栏4万头以上。横溪公社荷竹大队饲养的耕牛,膘肥体壮,产仔多,发展快,多次评为模范单位,出席县、省农业先进单位代表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生产队的耕牛折价给水田承包户,饲养更为重视,并出现养牛专业户17户,耕牛发展速度加快,到1986年全县有耕牛5.46万头,平均每百亩水田有牛11.88头。
  役用牛的品种也不断改良。境内原有湘西黄牛,体型矮小,行动灵活,但役用力差。1971年10月从黑龙江海拉尔引进三河种黄牛10头,其中母牛8头;1972年从陕北黄土高原引进役肉兼用型秦川黄牛7头,其中母牛5头,引进公牛与本地黄母牛杂交,优势较明显,尤以秦川牛突出,初生犊体重23.7公斤,比本地黄牛交配犊13.8公斤重9.9公斤。1974年又从河南南阳地区引进役用型南阳黄牛3头,其中公牛2头,体型长,骨架高,脚较小,跑路快,役拉力比秦川还强,在木瓜、石柱、醪田、黄桥等乡杂交繁殖。50年代前,境内水牛为滨湖水牛类型,驱体高大结实,役力强,1956年各地选留强壮公牛配种,发展良好,1964年又从滨湖购进水公牛16头,加强配种繁殖,但良种公牛分布面不广,滥交乱配严重,退化突出。1974年引进磨拉水公牛2头,与本地水母牛杂交,后代优势明显,但良种公牛太少,难以达到优化目的。引进37头黑白花奶牛,安排在龙江种畜场饲养,后中转至县耕牛改良站,均因草场不好,管理不善而逐步死亡或出卖。从1984年起由县耕牛品种改良站推行湖南省畜牧研究所的冷冻良种公牛精液人工配种法,在县内基本普及。
  (三)羊
  县内农户饲养山羊历有习惯,但数量不多,主要分布在江口、山门、黄桥3个区。1952年全县存栏山羊560只,以后有所发展,全为地方品种。1957年存栏3271只,1960年达6203只,1961年至1962年下降到1000多只,1963年后又逐步回升,直至1982年保持在3500~5400只之间。1983年开始下降,1986年全县存栏826只,出现养羊专业户2户。
  1980年至1983年从陕西三源县引进改良奶山羊540只,集中在县龙江种畜场和部份农户饲养,因不适应环境,加上管理不善,相继死亡。
  (四)家兔 家犬
  洞口境内历来只少数农户饲养地方肉兔,食肉卖毛皮,经济效益不高,发展缓慢。50年代中期利用家兔制作兔化弱毒疫苗,稍有发展。1959年引进安哥拉毛兔,后又引进西德长毛兔,经济效益高,70年代后期起养兔风靡一时,社、队兴办集体养兔场,派人去外地学习饲养经验,到1977年全县有集体兔场34个,养长毛兔840只;1980年集体兔场发展到43个,个体户3000户,存笼12300只。1982年集体兔场下降到17个,养兔个体户达9249户,共存笼兔3.76万只,为全县最高峰。1983年后,因兔毛收购价格下跌,疫病流行,存笼免逐步减少,到1986年养兔户仅323户,存笼6053只。
  家犬,城乡饲养较为普遍。山区猎户喜养猎犬。由于犬是狂犬病的传播者,60年代县政府几次下令打狗,禁止喂养,养户减少,部分村基本绝种。80年代虽继续禁养,但喂养户增多,由看家防盗转为肉食。
  (五)马 驴 骡
  新中国建立前,饲养马者为富豪人家,洞口境内数量很少。饲养驴、骡用于拉车搞运输。1952年全县共31匹,以后虽有所增加,但发展很缓慢。1958年,政府号召加快机械化、半机械化,板车运输增加,马驴骡有所发展,从1959年至1972年保持在100~160匹之间。以后机动车辆增加,畜力车不相适应,马驴骡的饲养逐渐减少,1981年后无统计。
  二 家禽
  饲养:养禽以鸡为主,鸭次之,鹅更少。新中国成立前,富庶之户鸡鸭鹅成群,贫困户饲养很少,个别户以养群鸭(俗称棚鸭)为生。民国21年(1932)武冈县家禽出笼31.6万羽,洞口境内约占三分之一,户平4.39羽。新中国建立后,家禽饲养经历了发展——减少——发展的曲折过程。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得田地,粮食丰收,生活水平提高,家禽饲养发展很快,1952年全县出笼64万羽,户平6.74羽,人平1.82羽。1957年出笼112.3万羽,户平10.99羽,人平2.76羽,分别比1952年增长63.05%和51.64%。1958年冬人民公社化后,推行集体饲养,限制私人饲养,加之粮食连续减产,鸡鸭饲养量下降。1961年只出笼53.9万羽,比1957年减少58.4万羽,减少52%。整风整社后,虽然实行“公养私养”并举,但因基础差,部分社队限养、禁养严厉,对饲养好的户视为“资本主义”,家禽难以发展,全县年饲养量在50~70万羽之间徘徊,国家下达禽蛋收购任务难以完成,直到1978年出笼才达108万羽,接近1957年水平。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政策放宽,粮食增产,全价饲料、高蛋白饲料能满足供应,家禽迅速发展,并涌现养鸡专业户51户,养鸭专业户181户,1986年全县出笼家禽155.5万羽,户平9.05羽,人平2.28羽。
  品种:鸡以本地种为主,体型小,觅食力强,蛋肉兼用,母鸡年产蛋80~120个。1956年至1958年先后引进产蛋型和蛋肉兼用型来杭鸡、九斤黄、澳洲黑、洛岛红、芦花鸡;1975年引进白洛克;1984年引进星布罗;1985年引进罗斯鸡和美国的AA鸡。在县畜牧良种场繁殖推广。鸭多为本地麻鸭,体型小,喜合群游走,适应性广,成熟早,母鸭80~100日龄产蛋,年产量180~200枚。抗日战争前引进番鸭,俗称“洋鸭”,不喜走动,繁殖力差,与本地母鸭杂交产生子代,俗称“靠鸭”,不健走,反映迟钝,抗病力强,长肉快,无繁殖能力。1958年从北京引进北京鸭,毛色全白,易育肥,群集性强、易管理。1975年引进苏州麻鸭,觅食力强,80天左右出笼。苏州麻鸭与本地母鸭杂交,子代生长快,80日龄可达2.5公斤,比同期本地鸭增重66.7%,很受农户欢迎。1985年从衡东畜禽良种场引进康贝尔鸭、樱桃鸭,生长快,易育肥。鹅的饲养不普遍,多于沿河两岸,为肉用型,产蛋少,长肉快,2.5个月即可出笼上市。除本地种外,还饲养武冈铜鹅。
  家禽孵化:鸡、鹅历为母鸡、母鹅孵化后代。鸭少量的用鸡孵,成批则使用孵房。1978年起在县畜牧良种场采用火坑孵房孵鸡,一次可孵雏鸡数千只;80年代逐步采用电孵和机械孵化。
  三 其他
  蜜蜂 县境内民间历有养蜂习惯,均为零星家养,年养200群左右。新中国建立后,既鼓励私人养蜂,又有供销部门建立养蜂场,发展较快,1959年达1202群。1978年后供销部门的养蜂场停办,涌现了一批专业户,到1986年全县有养蜂专业户38户,加上个体家养共养蜂4680群,年产蜂蜜6.6吨。
  水貂 1958年县畜牧良种场引种饲养繁殖,1962年发展到520只,后因精简机构,又无饲养技术,停止饲养。
  鹿 1977年渣坪公社建养鹿场,养鹿30只,因饲养技术差,逐渐死亡,1981年全部消失。
  第二节 饲料与草场
  一 饲料
  畜禽饲料有青、粗料和精料。
  青料 来源于种植和采集。历年种植的有萝卜、牛皮菜、芥菜、南瓜、云南苋菜、红薯藤及荞麦苗、燕麦苗等;1956年引种水浮莲;1958年引种革命草、水葫芦、水花生;1979年引种莪菜、黑麦草等。农户常年采集的野生青料有鹅藤草、菊花草、车前草、鸭脚板、鸭舌草、柘古草、墨蔸草、地菜、水芹菜、蒲公英、青鱼胆、地古牛、铁马鞭、山豆根、黄花草、碎米草等百余种及青嫩杂草树叶。淡季,青料实行青贮和干贮。60年代推行青贮发酵饲料(洗净、切短、装入缸内或窖内,压紧密封),70年代试验用糖化饲料(青料加米糠、麦麸等,封存发酵糖化)养猪,因贮存复杂未能推开;干贮为传统办法,主要有红薯藤、稻草、玉米杆叶、秕谷、豆壳、油菜壳等,多用作牛、马、驴、骡、羊过冬饲料。
  精料 主要有稻谷、荞麦、麦子、玉米、红薯,其次是米糠、豆渣、棉饼、豆饼、油饼、骨粉等,以后发展为配合饲料、全价饲料和高蛋白饲料。据农业区划调查,1981年全县消耗饲料粮53237.3吨,占粮食总产量20.8%其中国家奖售粮4541.8吨,占饲料粮总数的7.9%;在饲料中,稻谷占74.8%,养猪占用82%。“牛是农家之宝”每头每年留饲料粮60公斤左右。母牛产仔后还要喂鸡蛋、豆浆、甜酒之类的营养品滋补。进入80年代,畜禽饲料实行科学配料,由工厂生产。1982年岩山乡畜牧站在县农业部门的扶持下,购回一套500型粉碎搅拌机,年产能力1000吨。1983年县粮食局在县城木鱼坳建配合饲料厂,单班生产能力3000吨,随后各乡镇、各区粮管站陆续筹建,至1986年全县有配合饲料厂23家,粉碎机25台(套),单用粉碎机13台,搅拌机4台,碎饼机4台,颗粒饲料机1台,职工124人,年单班生产能力1.81万吨,实际生产饲料2.24万吨。市场供应的高蛋白颗粒饲料充足。养猪、养鸡、养鸭专业户和部分农户使用配合饲料和高蛋白饲料饲养家畜家禽。
  二 草场
  县境西北,地处雪峰山脉,山多草多,是放牧耕牛、山羊的天然场所。1980年重点普查西北山区8个公社110个大队,有天然草山12.1万亩,占普查区总面积145.3万亩的8.3%,尤以龙坪山、江岩口、密庵山、维子岩、茶子山、倒银坪等地黄色土质,水源充足,植被以禾本科牧草为主,是天然的牧地。县内中山区属沟谷地带,植被复盖率达80%以上,林草混间,灌丛、青草混生,四季长青,虽不纯属养畜草山,但放牧、割草四季皆宜。
  全县1982年普查结果:有疏林草场32.69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29.67万亩,占90.8%,且分布比较集中,1万亩以上的4处,计7.36万亩;5000亩以上的9处,计7.12万亩;1000亩以上的2处,计4358亩;1000以下的166处,计9.55万亩;草坪草埂8.26万亩。其类型有:
  山地草丛类草场9.4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29.5%。此类草场一般在海拔1200米以上的山地,沿雪峰山余脉的山脊呈狭长带状延伸。主要分布在江口区和洞口、桥头区的小部分,牧草总覆盖率达80%以上。
  灌木草丛类草场14.78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45.2%,主要分布在海拔500~1200米的丘陵区和低山地区。
  草坪草埂类草场8.26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25.3%,主要分布在平丘地区。
  第三节 疫病防治
  一 疫病
  县内畜禽疫病种类繁多。新中国建立后,发生过的疫病有40种,其中新增9种(猪4种、牛2种、禽2种、兔1种)。分布广、危害大的27种,其中有畜禽共患病4种,猪病10种,牛病7种,禽病6种;属病毒性病9种,细菌性病12种,寄生虫病5种,支原体病1种。
  畜禽共患病有炭疽病、狂犬病和布氏杆菌病。
  炭疽病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为急性败血性烈性传染病,俗称“倒栏症”,并可感染及人。新中国建立前,此病发生,又缺医无药,就造成“十家牛栏九家空”。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为杜绝此病,组织民间兽医,一方面在全县进行疫病普查,一方面组织药源进行防疫、治疗。每年春秋两季对牛、猪进行注射无毒炭疽芽胞苗或炭疽Ⅱ号芽胞苗,防治炭疽病,效果显著。到1956年炭疽病已全部扑灭,自此,至今未发。
  狂犬病,是人畜共患的烈性病,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区境内曾多处发生,此后,在竹市、山门区等地也有出现。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先后发出通告消灭狂犬,禁止饲养家犬并多次召开会议,布置区、社领导组织力量围歼狂犬,使狂犬病得到控制,但尚未彻底消灭。截至1986年止,全县共出现狂犬181只,全部死亡,伤5453人,感染死亡82人。
  布氏杆菌病,C0年代后期从外地传入,在洞口、石江区和秀峰乡有感染,扑灭及时,感染面不广。
  猪病 县内常见有猪瘟、丹毒、肺疫、仔猪副伤寒、白痢等。猪瘟,俗称“烂肠瘟”,病源长久,40年代前就有发生。新中国建立后,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完全控制。1952~1986年中有1954年、1956~1957年、1966~1967年、1975~1976年、1982~1986年5个高峰期,其中,1957、1974、1975、1976、1983、1984、1985、1986年,每年因此病死亡猪在千头以上。猪丹毒,俗称“鬼打印”、“打火印”,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有发生;1952~1956年全县各乡镇均有发生,以后提高防疫密度,发病率死亡率逐年下降。80年代防疫密度达90%以上,该病基本控制,发病率和死亡率由1952年的2.54%和0.86%降至1986年的0.82%和0.07%。猪肺疫,每年均有发生,且日趋严重。50年代至70年代初,年发生100~400头,死亡40~100头。1972年发病突破500头,1973年高达2530头,发病率为饲养数的0.69%,死亡1320头,死亡率为52.1%,直到1986年,每年发病在千头以上,死亡200~1000头。仔猪白痢,每年全县各地都有发生,一般发生于10日龄至1月龄仔猪,1月龄以上较少,发病率20%左右,死亡率在10%以内,1986年发病率达28.5%,死亡率为3.1%。仔猪副伤寒,1952年~1972年的的21年中,在石柱、毓兰、山门、管竹、桐山、水东等12个乡镇发生,发病率0.02~0.03%,死亡率0.01~0.06%。1973年从外地引进猪种带入病源,造成暴发,全县有14个乡镇270个村发生,病猪6350头,发病率1.73%,死亡825头,死亡率0.22%。此后加强防治,发病率和死亡率都有下降,1986年发病率为0.66%,死亡率为0.13%。
  牛病 主要有肝片吸虫病、流行性腹泻、间发流感、出血性败血病。牛瘟已得到控制,破伤风少见。肝片吸虫病和流行性腹泻多发生于山区8个乡镇,年发病率0.01~0.16%,死亡率0.005~0.033%。出血性败血病,呈散发性发生,病史已久。1952~1986年间有25年发生,全县39个乡镇发生,共发病牛909头,年均26头,死亡545头,致死率为60%。以后加强免疫注射,改善管理,及时治疗,发病率和死亡率逐年下降。1986年发病牛19头,为0.034%,死亡10头为0.018%。流行性感冒,以3~5岁黄牛易感,多在夏末秋初,因气候骤变、过度劳役、饲养管理不善而诱发此病。50~70年代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在0.03~0.18%和0.008~0.03%之间。80年代后,存在劳役过度、管理欠佳等问题,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1986年发病率达1.71%,死亡率为0.04%。破伤风,在县境内发病历史久,过去称“木马症”,散发性发生,发病率不高,死亡率高,全县自1952年至1986年间有28年在26个乡镇先后发生病牛58头,死亡47头,致死率为81%。
  禽病 有鸡新城疫(亚洲鸡瘟)、禽霍乱、球虫病、仔鸡白痢、鸭瘟等。鸡新城疫全县39个乡镇均有发生,危害严重。1952年全县发病鸡25.02万羽,死亡24.79万羽,分别为总饲养数的21.7%和21.5%。1968年为发病最高年份,发病29.58万羽,死亡29.14万羽,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为总饲养数的26.82%和26.42%。此后加强防疫注射和治疗,1986年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6.4%和16.1%。禽霍乱,在县内发生早,年代长,范围广,死亡率高。1952年全县各乡镇有500个村发生此病,以鸡为主,鸭、鹅次之,共发病17.99万羽,死亡17.16万羽,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为总饲养数的15.6%和15.4%。1952~1986年,每年都有发生,其中除1960~1963年发病率和死亡率低于10%外,其余各年都在11%以上。仔鸡白痢,多发于春季,50年代流行面不广,数量不多,与当时饲养数量小、孵化季节迟有关,以后逐年增多。进入80年代,全县各地均有发生,发病率在20%左右,死亡率在2.5%上下。鸭瘟,致死率极高,1955年在花鼓乡首次发现,725只鸭发病,全部死亡,及时进行控制,没有蔓延;70年代,流传至毓兰、石桥、管竹,80年代又蔓延至高沙、马鞍、石背、金田、水东、青龙等乡镇。
  二 防治
  清、民时期,靠民间兽医用草药防治(一般疾病),一旦疫病流行,束手不策,畜禽死亡率高。新中国建立后,兽医机构逐步完善,技术力量加强,治疗水平提高,实行“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使牛瘟、猪水泡病得到消灭,猪喘气病、家禽小鹅瘟和兔瘟基本控制。
  机构 1952年县成立家禽保育站,配兽牧干部2人,5月组织民间兽医、去势员21人成立高沙、石江两个兽医诊所,并培训家畜防疫员,开展畜禽治疗和预防注射。1954年兽牧干部增加到5人,建兽医诊所8个,有兽医134人。1955年成立县畜牧兽医工作者协会,各区成立分会,入会者145人。1958年春,43个乡镇均建立畜牧兽医诊所,兽医增加到168人,形成比较完整的农村畜牧兽医体系,同年秋实现人民公社化,兽医诊所全部改为公社畜牧水产科,并培训亦农亦医防疫员342人,1961年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全县划为42个社镇,原公社畜牧水产科所属人员分别划归各公社镇成立畜牧兽医站。70年代初,各大队的防疫员改称“赤脚兽医”。1971年各区食品站配有专职兽医。1986年全县有畜牧技术干部25人,乡镇畜牧兽医站39个,有专职兽医219人。各站建有站房,配有冰箱、保温箱等冷藏设备,部分站配有显微镜。有村兽医241人。全县形成防疫体系。
  预防 1953年开始畜禽防疫注射,每年春、秋两季由县组织防疫人员逐地进行。注射用疫苗,50年代和60年代初由省、地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供应不收费,1963年起县畜牧兽医协会制作兔化弱毒疫苗,供防疫注射用,免费供应。防疫面达80%以上,发病率逐年下降。1976年起全县普遍推行“三包”(防疫注射、治疗、去势)防疫合作制度,饲养户每年按饲养牛、猪头数交纳“三包”费,肉猪每头0.8~1元,母猪、耕牛每头2~3元,兽医站如期进行防疫治疗,如因人为耽误预防和治疗造成牛、猪死亡,兽医站按规定理赔。畜牧业的发展,饲养量增多,发病率也有增加,达10~15%,但治疗水平提高,治愈率达80~90%。1977~1986年,全县年均预防注射牲猪87.6万头,耕牛3.5万头,家禽46.7万羽,分别为饲养量的95%、86%和42%。
  检疫 1956年起在洞口、高沙、黄桥、石江、山门等5个集镇设畜禽检疫点,配有专职检疫员,以后又在集市墟场设临时检疫点,实行肉品检验和以牲猪为主的活畜禽检疫。1985年在花园、江口、石江3处设点开展交通检疫。1986年按照国家农牧渔业部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和《实施细则》对畜禽上市、运输、销售,实行“三证”(免疫证、检疫证、消毒证)管理,截至当年止,全县配有专职检疫员74人,监督员5人,分别在全县25个农贸市场和3个交通检疫站进行检疫工作。
  治疗 牛病以中草药治疗为主,兼用化学药品;猪、家禽以化学药品治疗为主,兼用中草药。中草药由兽医自采自制。化学药品,1968年前从外地购入,1969年建立县兽药厂,当年生产氨基比林、磺氨噻唑等8个品种,1982年扩大到20个品种,均经省、地、县药检部门检验合格,成批生产,除满足本县畜禽治疗需要外,还销往河北、江西、贵州、广西等省和本省怀化、娄底、湘西等地。
  第二章 水产
  县内水产以鱼类生产为主。新中国建立前,鱼苗鱼种靠外地供应,养鱼发展不快,成鱼放养限于少量山塘,产量不高,产区又集中在高沙、黄桥、石江一带,其他地区较少;江河捕捞为少数富豪人家控制,群众食鱼主要是到溪河中捕捞各种小鱼及泥鳅、鳝、虾、田螺、螃蟹、蚌壳等小水产。特别是山门一带鱼类稀少,过春节和喜庆筵席,以假鱼(木制鱼样)上席。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制订了“以粮为纲,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水产事业得到重视和发展。县农业局配备水产专业干部,设立水产工作站。1958年建办县鱼苗鱼种场,以后相继建办社镇鱼场27个,渔业技术服务站27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各种水面,以养为主,养殖、增殖(混养)、种殖(种养)、捕捞相结合”的水产工作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以及推行承包责止制,渔业发展更快,到1986年底全县放养水面达3.96万亩,水产总量达2923吨;人工孵化各种鱼苗1.2亿尾;水产总产值为1201.4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6%。
  第一节 品种 产量
  一 品种
  县境内有天然和家鱼类85种,隶属3个目,18科,9亚科,54属。优势种群的鲤科鱼类有36种,占42.3%;其次为鳅科,有15种,占17.6%;鳍科7种,占8.2%。主要家鱼品种有青、草、鲢、鳙、鲤、鲫等。溪、渣坪、大屋3个乡有珍贵水产娃娃鱼和岩棒蛙。
  贝类有中国圆田螺、棱螺、光滑狭螺等。
  虾类有青虾、米虾、中华新米虾等。
  蟹类主要有螃蟹、溪蟹、相手蟹。此外还有少量的龟、鳖。
  1964年后相继引进8个新品种。1965年引进鳊鱼(又名武昌鱼)、银锢鱼(又名刁子鱼);1979年引进非洲鲫鱼(又名罗非鱼);1980年引进尼罗罗非鱼;1981年引进芙蓉鲤;1985年引进异育银鲫;1986年引进白鲫和革胡子鲶。上述品种,均适应境内水域生活环境,生命力强,生长快,病害少,群体产量高,食性广,适宜密养、混养,很受农民欢迎,已在县内繁殖后代,发展甚快。
  二 产量
  新中国建立前,人工养鱼只有少数水塘,产量不多。直到新中国建立后的1955年,全县年出水鱼192.5吨,其中江河捕捞达100吨,占51.95%。此后大搞水利建设,新建大批山塘、水库,政府号召充分利用水面发展渔业,人工养鱼发展很快,相反江河因拦河筑坝,河床淤塞,加上河水污染,鱼类日渐减少。1966年全县产鱼900吨,江河捕捞只占80吨,为8.8%。进入80年代,鱼产量逐年增加,1980年为1215.65吨,1984年达2375吨,1986年上升到2923吨,比1955年增长15.18倍,其中捕捞量不足20吨,只占出水鱼产量的0.68‰。
  第二节 养殖形式
  一 塘库养鱼
  新中国成立前,洞口境内无水库,少量池塘以灌溉为主,辅以养鱼,且水位浅,放养水面少,缺乏养鱼技术,产量很低。新中国建立后,积极发展水产事业,从1957年起,每年结合兴修水利,扩宽放养水面,截至1986年止,全县可养鱼水面达4.10万亩,比1949年的4000亩增加3.70万亩,扩大9.26倍。塘库放养水面由1959年的2万亩,总产鲜鱼750吨,上升到1986年的3.96万亩,总产鲜鱼2923吨,其中池塘产鱼2448.5吨,水库产鱼474.5吨。
  二 稻田养鱼
  据调查测算,全县适宜养鱼的稻田15.90万亩,占水田总面积的34.3%。竹市区最多,适宜养鱼的稻田占水田总面积的55.7%,其次是桥头区占51.0%,山门区条件较差,只占18%。青龙乡、高沙镇历史上有稻田放鲤鱼子的习惯,每年清明节后农民从江河捞回沾有鱼子的水草放在稻田中孵化,任其自然生长,收割水稻前捕食,产量很低。茶铺乡南水村舒其寿等兼业渔民,每年到衡阳、湘潭和邵阳的北江垅挑运鱼苗和粗子鱼,无池子养殖时将赤眼鳟、刁子和部份质量差的青、草、鲢鱼苗放入稻田饲养春片鱼种,这种自发性粗养方式从20世纪30年代起一直沿袭到1956年。1957年,原县畜牧水产局水产专干雷初仁在茶铺乡南水高级社与农民舒和田搞稻田养鱼示范,共放养87亩,培育出草鱼种14万余尾,亩平1600余尾,还产一定数量的成鱼,省、地在洞口县召开两次渔业生产现场会时,南水高级社到会介绍了稻田养鱼经验。1958年12月,该高级社社长舒焕兴先后出席湖南省和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代表会议,荣获国务院颁发的渔业生产先进单位奖状。在先进典型的示范影响下,1958~1959年,黄桥、石江、竹市、洞口等区相继发展稻田养鱼,面积达950亩。1964年县内家鱼孵化成功后,鱼苗得到充足供应,才转上稻田育鱼种,并逐渐推广到山区的渣坪乡、江口镇在稻田养殖草鱼、鲤鱼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稻田养鱼面积增加,放养品种有草鱼、芙蓉鲤、罗非鱼、白鲫、革胡子鲶等,1981年放养面积达1768亩。1984年县水产部门运用《稻田养鱼种及其生态功能研究》成果,在全县24个乡139个村推广稻田育鱼种,放养1.74万亩,占稻田养殖面积3.13万亩的55.5%,共放养鱼粗子、夏花鱼种1292.4万尾,亩平771尾;其中早稻田8701亩,亩平802尾,中稻田150亩,亩平1200尾,晚稻田8500亩,亩平730尾,另搭配其它鱼苗86.5万尾,亩平52尾。全县收获面积1.60万亩,占放养面积的92.4%;共起水鱼种955.94万尾,成活率为74%,其中1~2寸鱼种486.15万尾,2~5寸鱼种469.79万尾;产食用鱼37.67吨,亩平2.65公斤。共收入6.02万元。
  稻田养鱼后,增加了有机质肥料,水稻产量比未养鱼同等条件的稻田增产,1984年调查,亩平增产6.5公斤,共计增产稻谷10.40万公斤,按50公斤17.5元计算,增加收入3.64万元,加上养鱼收入共212.06万元,亩平132.5元,相当2183.9亩鱼种塘的产值。1985年县人民政府授予县畜牧水产总站稻田培育鱼种推广成果三等奖。此后县内稻田养鱼日趋发展,1986年达3.85万亩,占可养稻田面积?5.7%,养鱼总收入350.60万元。
  三 网箱养鱼(见科技篇)
  四 家鱼孵化(见科技篇)
  第三节 放养技术
  新中国建立前,历史上养鱼为一塘水、一把草,能长多少算多少,缺乏放养技术。新中国建立后,养鱼技术不断改进,从1958年起多次开办养鱼培训班,共培训2.83万人次,使养鱼技术逐步得到普及,鲜鱼出水量不断提高。
  一 推广“三消”“三早”“四定”“四改”养鱼
  “三消”:清塘消毒、鱼种消毒、饲料消毒。
  “三早”:早清塘,赶在冬季鱼塘出鱼后的空隙进行;早下塘,立春前放养成鱼种;早开食,草鱼在水温6~8C°时开始投草喂料。
  “四定”:定量投草料,定时投食,食料定质,投料定位。
  “四改”:改浅水塘为深水塘,改小塘为大塘,改死水塘为活水塘,改小鱼种下塘为大规格鱼种下塘。
  二 合理密养 混养 轮放轮捕
  1982年~1983年,县水产部门在高沙镇农苏队渔场的2.3亩池塘进行高密度、多品种和夏、秋、冬三季轮捕轮放试养,并经邵阳行署和县有关部门验收,效果良好。1982年亩平放养7283尾、7个品种,亩产鲜鱼644.5公斤,1983年亩平放养9565尾,8个品种,亩产鲜鱼782.65公斤,邵阳行署授予县水产工作站科技成果二等奖。此项技术已在全县推广。
  三 配合饲料养鱼
  70年代开始使用配合饲料养鱼,按鱼体总重量的0.6~3%投放饲料,并随水温高低而增减。1985年在超美(后改为梅田)水库鱼池对比试验,投放配合饲料比不投的亩平提高产量116%。后因成本高而未能全面推广。
  第四节 江河捕捞
  县境内有长5公里以上的溪河80条,总长千余公里,水产品丰富。每年从江河捕捞一批鱼类及小水产,供应市场。据武冈县渔获物产量报告表载:“民国35年(1946)资水流域江湖渔获物产量500市担”(折2.5万公斤),洞口境内约占五分之三,其中有鲤鱼、青鱼和横鱼。
  在旧社会,水域均为两岸的地主和有权势者所有,分段管辖,经他们许可后,方可捕捞,捕捞者交以纳金或鲜鱼,渔民所得甚少。新中国成立后,江河收归国有。1955年先后组织江南、江潭、马元等专业捕捞队,共116户,国家供应粮食,以江河捕捞为生,年捕鲜鱼100吨左右,其中40%由县肉食水产公司收购。60年代中期起,鱼类资源日渐衰减,专业渔民年捕量80吨左右;70年代捕量减至40吨;80年代捕量降到20吨。鱼个体重量由50年代每尾0.5公斤降到0.05公斤。专业渔民另谋职业。同时,毒鱼、炸鱼、电麻鱼现象严重,河水污染,江河鱼类濒临绝迹。对此,县人民政府发出布告,禁止毒鱼、炸鱼、电麻鱼等非法行为,保护水产资源,发展渔业生产。
  第五节 鱼病防治
  常见的鱼病有白头白咀病、白皮病、赤皮病(脱鳞症)、烂鳃病、水霉病、小瓜虫病(白点病)、打粉病、气泡病、鱼虱等10种病菌性疾病,加上泛塘共11种,1974年新发生毒性草鱼出血病。以中草药和化学药品防治为主,并注意搞好清塘和水源调节。泛塘是因塘底腐殖质太多,水质太肥,天气闷热,空气不流通,水中缺氧引起鱼窒息死亡;气泡病是鱼体内或体表、鳍条附有白色微小气泡,使鱼不能下沉,消瘦而死。草鱼出血病系由病毒引起,难以防治,1979年试用免疫出血疫苗注射获成功,免疫效果达80~85%,此后每年注射70~100万尾,基本控制该病发生,1983年县政府授予县水产工作站科研成果三等奖。
  为防治鱼病,县水产部门印发《鱼病防治手册》万余册,发至渔场、水库和养鱼户,并举办科普集市,张挂鱼病防治图解和开展技术咨询,鱼病防治知识基本普及,各种鱼病基本得到控制。
  第六节 渔政管理
  历代对江河水产资源都加保护。民国21年(1932)武冈县政府颁布永禁毒鱼令,洞口塘岩壁上刻有“永禁毒鱼,违者禀究”八个大字。新中国建立后,江河收归国有,县政府发布严禁在江河毒鱼、炸鱼,保护江河水产资源的公告。1955年组织渔民成立专业捕捞队,分河段进行管理。60年代中期起,因无渔业管理机构对违令滥捕乱炸者追究不严,渔业秩序混乱。木瓜公社70年代曾对其所管辖区域内的平溪江河段,自订乡规民约,进行管理,两年后未能坚持。1970年7月水东公社一些人,在杨湾河投放毒杀酚,使5公里长河道鱼类全部死光,江南、江潭两渔业队的104只鸬鹚全被毒死,肇事者受到了处理。80年代初起发展到用电麻鱼。生态失调,河床升高,水体缩小,鱼类资源减少,黄泥江山门地段,河床已增高0.5~1米,深潭基本填平,缩小了鱼类水体和越冬场所。拦河筑坝,截断回游通道,鱼类逆游不上。工业废水污染严重,全县每日有2500~3500立方工业污水排入河中,严重影响鱼类生存。1983年农业区划调查,江河鱼类品种由50年代的37种减少到20种,减少46%,原有的特珍水产娃娃鱼、岩棒蛙、水獭已绝迹。
  为保护水产资源,维护养鱼户利益,1985年建立“洞口县渔政工作站”,专抓渔政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令和县人民政府《加强渔政管理,保护水产资源》的公告;划定鱼类产卵场、越冬场、回游道;维护渔业秩序,没收非法捕鱼工具,处理各种鱼业案件;开展清江和检查,禁止工业废水随意排放,渔业秩序日趋好转。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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