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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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17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村经营管理
分类号: F302
页数: 3
页码: 190-192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洞口县农村经营管理包括计划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收益分配情况。
关键词: 农村 经营管理 洞口县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耕地集中在地主、富农手里,70 % 以上的产品被地主、富农占用,农民所得无几。新中国建立后,经过土地改革,没收或征收地主富农的耕地,实行耕者有其田。
  农业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注意精打细算,加强经营管理,用较少投入,获得较多出产,使农业生产逐年增长。1954年农村开始办农业初级合作社,县委配备农村财会辅导员 3 名,每区配备农村财会辅导员 1 名,负责抓好农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与财会工作。1956年县委农村工作部设经营管理组,县人民委员会设财会辅导科,两块牌子,两套人马,两个任务,统一指挥,合署办公。 1957年县人委财会辅导科改为县委农村工作部财会辅导组, 亦与经营管理组合署办公。1958年公社化后, 每个公社配备财会辅导员。1961年公社体制调整后,每个区、社(镇)亦设有财会辅导员。1962年,县委农村工作部财会辅导组改为洞口县农村财会辅导股,归属县银行管理。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设农村经营管理与财会辅导机构,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组管辖,1974年改为农村经营管理组,1980年 5月改为农村经营管理科, 1984年改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分别归口县革委农村办和县政府农村办。1984年区、社、镇财会辅导员改为农村经营管理员。
   农村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 计划管理 根据上级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结合全县实际情况而制订的生产规划,分远景规划和年度、小段计划三种。1957年前,农业规划符合实际情况,农业生产有较大的发展,1958年规划指标过高,农业生产遭到破坏,到1960年农业年年减产。“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管理过于集中,各大队、生产队种植什么作物,均由公社下达任务确定,农民缺乏自主权,粮食虽然逐年增长,但经济作物发展不快,不少生产队增产不增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县普及后,县政府对公社除下达增产指标和农副产品收购任务外,对各种作物的种植不做硬性指标下达,农民在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外,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自行安排种植计划,需求量大的西瓜、烤烟、花生、蔬菜等作物越种越多,频临绝迹的绿豆、豇豆、芝麻等作物也陆续发展起来,多种经营面貌日新,农村既增产又增收,农民不仅有饭吃,而且有钱用。
   二 劳动管理 农业劳动管理主要是“劳动组织、劳动定额和劳动报酬计算”三个方面。农业合作化以前,农业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劳力自行安排,没有必要搞劳动定额和劳动报酬计算。农业初级社规模小,劳动力由社直接安排,农业高级社规模较大,社内划分若干作业组,劳动力由作业组安排,此时,均按劳动定额计算工分,年终按工分计算报酬。此种形式,定额合理,管理细致,能调动劳动力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年年发展。1958年9月,境内798个高级农业社并为15个人民公社,社内劳动力多则数万人,少则数千人,劳力由公社统一组织“大兵团”作战,劳动秩序混乱,窝工现象十分严重,劳动没有定额,年终按男女全半劳力四等平均分配。1961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每年除上交10%到20%的劳动工日到大队、公社搞农田基本建设、社队厂场和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外,其余劳动力,一律由生产队组织、调配和使用,多数农活按劳动定额记工,简称定额工分,少数不宜按定额记工的,根据劳动者本身的底分按时间计算工分,简称计时工分,年终按总工分(包括上调工)在生产队参加分配。这样,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有所回升。“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定额计工,搞“自报公议”的评工记分方法,又出现了出工“一窝蜂”,评工“闹哄哄”的现象,有些社员出工不出力,劳动工效不高,每年抢收早稻抢插晚稻,都需一个多月。1979年开始搞农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包产到组,每个生产队划成若干个作业组,按产定工,作业组上交多少产品,生产队给作业组记多少工分,劳动力由作业组组织、调配、使用,平时先在作业组记假工分,年终根据生产队给予作业组的总工分,按假工分的比例结算真工分,参加生产队的分配。这种劳动组合范围小,劳动管理比较细,能够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有些作业组瞒产不报,年终按劳分配实物,使作业组与作业组之间产生许多矛盾。1982年以后,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劳动力由各家各户自由支配,这种劳动组织形式,能调动每个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加快生产进度,每年抢收早稻抢插晚稻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前要提前10~15天。
   三 财务管理 农村财务管理始于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它主要包括“编制财务计划、进行经济核算、财务收支监督”三个方面。自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全县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财务管理体制。农业初级社和农业高级社,均实行民主理财,社内设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财务管理,多数社选举会计、出纳、保管“三员”,具体掌握“账、钱、物”,定期公布账目,使每个社员都了解全社或全队的开支和分配情况。初、高级社,范围小,制度严,群众看得到,干部基本没有贪污挪用现象。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公社配有财会辅导员,大队和生产队均选举会计、出纳、保管“三员”,划清责任,实行钱、账、物分管,年初有预算,年终搞决算,收支“一只笔”审批,按月报表,年终选社员代表盘底清账,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公布。但因大队、公社的范围较大,收支复杂,干部贪污挪用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严肃财务纪律,县委组织庞大的工作队分别于1960年的整风整社和1965年到1966年的“四清”运动,对全县所有公社、大队、生产队的账目进行全面清查,贪污挪用钱、物者,一律限期退赔,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极个别屡教不改者追究刑事责任,使公社、大队、生产队的干部贪污挪用者甚少。1982年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除公社(乡)、大队(村)合作经济组织保留会计、出纳外,生产队(村民小组)因集体经济活动基本消失,会计、出纳不再设置。在此期间,少数大队、生产队干部趁机私分、侵吞集体财产,为此,1982年县委、县政府组织工作队对全县农村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取得一定成效,但财务混乱现象没有根本改观。1985年到1986年,县委、县政府再次组织工作队,对农村财务进行第二次清理整顿。全县共清查421个村、16个村民小组、88个乡镇企业,清出各种经济问题255.85万元,其中贪污12万元,挪用25万元,拖欠、超标开支等200多万元,当即追回各种违纪金额137.51万元。此后,进一步健全农村财务机构,建立农村财务制度,配齐县、区、乡(镇)三级农村经营管理人员,建立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村每月向乡(镇)、乡(镇)每季向区、区每季向县报送农村财务开支报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使农村财务管理再度走上正轨。
   四 物资管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物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财产管理和产品管理”两大类。固定资产指合作经济拥有的机械设备、电力设备、水利设施、役畜、大中型农具工具、厂房、仓库等。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前,对大中型机械设备和役畜等,多实行管用合一、养用合一、责任到组或户(人)的办法,其他固定资产一般由保管员负责保管,建立实物手册和领用制度,用后洗净退还,以延长使用期限。固定资产由集体添置,属集体所有。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除水利设施和社(乡)队(村)企业的厂房、仓库、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等属集体所有外,生产队的机械设备、大中型农具工具、役畜等多数折价属私人所有,少数租给私人使用,定期付给租用金。产品管理自初级社到人民公社,都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保管、领取、使用制度,基本上做到了“进出有手续,使用有定量,管理有制度”,责任到人,数目公布。70年代中期以前,根据粮食没有过关的情况,绝大多数生产队,口粮由生产队统一保管,坚持计划用粮,分月发放的制度。1975年以后,粮食基本过关,口粮分散保管,秋收后一次发放到户,其它产品,根据收获情况,一次或多次发放到户。发放时,会计、保管、社员代表三到场,当众司秤,当即登记。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大部分生产队(组)既无固定资产,又无产品库存,物资集中管理体系自行消失。
   五 收益分配 农村合作经济的收益分配,基本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兼顾”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但由于各个时期的经济形式不同,分配方式也不同。农业互助组,以工换工,互助互济,没有固定的分配形式。农业初级社,土地参加分红,全县一般按土地四成、劳动六成的比例分配。农业高级社取消土地分红,全部实行按劳分配。人民公社初期,境内实行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不能奖勤罚懒,体现按劳分配,严重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61年以后,调整体制,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恢复和健全按劳分配的制度。分配包括现金和实物两个部分,实行预分和决算两个步骤。年中按人劳比例预分春粮和夏粮,在留足生产资金的前提下,按劳分配适当数量的现金。年终在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决算分配,当年分配的数量应占全年总收入40%以上。现金按实际工分计算分配;粮食按基本口粮、劳动工分粮加照顾的办法分配;烈军属、五保户要高出平均口粮的10%,国家、集体职工家属要达到平均口粮的水平,困难户不得低于平均口粮的10%;其它实物按口粮的比例分配。年终决算,一次找补兑现。1982年全面实现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收益分配仅限于“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部分,其余由各家各户自行处理。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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