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洞口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81120020210001161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分类号: | F239 |
页数: | 1 |
页码: | 176 |
摘要: | 本文记述的是洞口县清代,内部审计由知县、县知事兼管。民国初年,内部审计由县长兼管。民国21年(1932)武冈县政府虽设有审计监督机构,但徒有空名,不起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内部审计工作日益完善。1952年至1957年财税金融部门的由监察部门审核;其他部门的由行政和财务部门兼管。1958年均被取消,1962年开始恢复。1964年至1966年上半年,县财政局在县属各预算单位开展类似内部审计的联审通查活动。“文化大革命”开始至1984年,全县除财政税务金融部门外,其余各单位基本上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或类似内部审计工作的活动情况。 |
关键词: | 内部 审计 洞口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