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劳力结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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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12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劳力结构
分类号: C924.2
页数: 2
页码: 135-136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洞口县人口结构包括一适龄劳力,二劳力负担情况。
关键词: 洞口县劳力结构 青壮年

内容

一 适龄劳力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落实,少年儿童的比率逐步减少,青壮年劳力日益增多。1952年全县有劳力适龄人口(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14.4万人,占总人口的41%;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有劳力适龄人口20.14万人,占总人口的46%;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劳力适龄人口34.87万人,占总人口的54.5%。1986年,全县劳力适龄人口37.45万人,占总人口的55%,其中男劳力20.75万人,占劳力适龄人口的55.4%,女劳力16.7万人,占劳力适龄人口44.6%。按类型来分:1986年全劳力共26.35万人,占总人数的38.7%,其中男16.69万人,女9.65万人;半劳力11.11万人,占总人口的16.3%,其中男4.06万人,女7.05万人。
   二 劳力负担 耕地负担:1952年全县有农村劳力14.13万个,占全县总劳力的98%,其中全劳力7.54万个,占农村劳力的53.4%,半劳力6.59万个,占农村劳力的46.6%,平均每个劳力实际负担耕地4.5亩;1964年全县有农村劳力15.72万人,占全县总劳力的78%,其中全劳力9.91万个,占农村劳力的63%,半劳力5.81万个,占农村劳力的37%,平均每个劳力实际负担耕地3.9亩,比1952年减少0.6亩;1982年全县有农村劳力28.42万个,占全县总劳力的81%,其中全劳力15.36万个,占农村劳力的54%,半劳力13.06万个,占农村劳力的46%,每个劳力实际负担耕地2.1亩,比1952年减少2.4亩,比1964年减少1.8亩;1986年有农村劳力31.85万个,占全县总劳力的85%,其中全劳动16.95万个,占农村劳力53.2%,半劳力14.9万人,占农村劳力的46.8%,平均每个劳力负担耕地1.83亩,比1982年减少0.27亩,比1952年减少2.67亩。 人口负担:按全县总劳力计算,1952年每个劳力负担2.5人,1964年负担2.2人,1982年负担1.9人,1986年负担1.8人。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保险日益增多,劳力的经济负担逐步减轻。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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