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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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12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口结构
分类号: C924.2
页数: 5
页码: 132-136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洞口县包括民族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文化结构,职业结构,劳力结构情况。
关键词: 人口结构 洞口县 人口调查

内容

第一节 民族结构 南宋前,洞口境内以汉、苗、瑶等族为主。汉、苗主要居雪峰山外,瑶族主要居雪峰山内。明万历九年(1581),定洞口境内纳瑶粮(以杂粮计算)190担,雪峰山内占182担(其中溪48担),雪峰山外只占8担。历史上苗族在本县是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其中仅杨、吴两姓就有10万人以上。南宋末年,苗族杨家将的后裔杨再兴在新宁、洞口一带抗金护宋。元灭宋后,为了巩固其政权,曾对苗民进行了一次大屠杀,苗民死的死,逃的逃,留下的只好改属别族。到新中国建立前夕,全县正式定为苗族的已不足50人。 新中国建立前有汉、瑶、苗、回、侗5个民族;新中国建立后,因婚姻和工作调动等原因,迁进了一些其他兄弟民族,现在全县共有民族16个,除汉族外,瑶族8880人,苗族211人,回族365人,侗族33人,满族16人,高山族10人,壮族6人,土家族16人,傣族3人,水族3人,哈萨克族2人,朝鲜族、白族、东乡族、仫佬族各1人。 经省民委批准,1956年成立溪瑶族乡,1958年改为溪瑶族人民公社,1984年复改为瑶族乡。1986年又建立长塘、大屋两个瑶族乡。瑶族除集中居住在这3个乡外,还散居桐山(708人)、渣坪(455人)、月溪(213人)、桥头(102人)、花园(60人)、岩山(60人)、江口(41人)、鼓楼(34人)等31个乡、镇。回族集中在石背(206人)、金田(30人)、杨林(20人)等乡、镇。满族集中城关镇。侗族集中江口镇。其他各民族则散住在全县各乡镇。
   第二节 年龄结构
   从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到1982年的18年中,本县人口年龄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其特点是: 少年儿童比例减少。1964年全县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占总人口的41.04%,1982年全县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只占总人口的34.5%。 青壮年比例增大。1964年全县15岁至49岁的青壮年只占人口的45.94%,1982年15岁至49岁的青壮年却占总人口的50.76%。 人口寿命延长。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平均寿命为65.44岁。其中男性63.66岁,女性67.29岁。人口平均寿命比1949年的40岁要高25岁。其中男性高23岁,女性高27岁。1964年,全县65岁以上的老人有1.54万人,占总人口的3.5%;1986年,全县65岁以上的老人有3.22万人,占总人口的5.8%,其中百岁老人7人;90岁至99岁的老人418人,男性175人,女性243人。
  第三节 性别结构 新中国建立前,因男性劳力负担过重和战争死亡,洞口境内男性略少于女性。新中国建立后,男性逐年增多,女性略有减少。1952年男性17.9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51.3%;女性17.0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8.7%。到1980年女性比率一直保持在48.4%到48.8%之间。80年代后,由于重男轻女封建思想抬头,社会上出现虐害女婴的现象,女性在人口总数中的比例略有下降。1986年全县女性共有32.6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8%。
  80年代,女性中育龄妇女有所增加。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15~49岁的育龄妇女为15.69万人,占妇女总数的50.57%,比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增长2.02%。同时女性丧偶的比例比男性高。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已婚的28.33万人中,丧偶的27761人,占已婚人数的9.8%,其中男性为7884人,占已婚男性的3.7%,女性为2万人,占已婚女性的13.88%。
   第四节 文化结构
   新中国建立前,洞口境内90%以上的人口是文盲或半文盲。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人们文化水平大大提高。1982年,全县具有小学或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42.9万人,占总人口的67.03%,比1964年增长1.65倍。其中,大学毕业生和肄业生919人,每千人有大学毕业、肄业生1.44人,比1964年增长1倍;高中3.7万人,每千人中有高中文化程度的57.81人,比1964年增长5.6倍;初中程度的12.33万人,每千人中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92.65人,比1964年增长4倍;小学26.78万人,每千人中有小学文化程度的418.55人,比1964年增长30%。 城镇人口文化程度大大高于农村人口,据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城关、高沙、石江、黄桥、山门5个老集镇,具有小学和小学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76.26%,其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41.77%。这5个集镇与农村比较,小学和小学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农村多9.9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农村多17.9%。在全县919名大学程度人口中,5个集镇有613名,占集镇总人口的14.95‰,农村仅288名,占农村总人口的0.48‰。 全县有职业的人口,文化程度高于无职业的人口。据1982年全县人口普查统计,在业人口中,每千人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2.34人,文盲、半文盲214.5人。从职业看:从事教育、科学的人员中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占61.63%,初中以下的占38.37%;国家机关及企事业负责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占4.14%,高中占?7.38%,初中和小学占67.33%,文盲、半文盲占1.15%;工矿企业生产工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占0.01%,高中占17.29%,初中和小学占73.57%,文盲和半文盲占9.13%;服务性工作人员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占0.13%,高、初中占46.44%,小学占38.25%,文盲、半文盲占15.18%;农林牧渔业劳动者中,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占6.6%,初中占26.37%,小学占43.74%,文盲、半文盲占23.29%。1982年以后,县委、县政府重视开发智力资源,抓好工农教育,人民的文化素养有较大的提高。
   第五节 职业结构
   洞口境内,历代以农为主,90%以上人口从事农业生产。 1982年,全县在业人口34.25万人,占总人口的53.52%,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人口为30.82万人,占在业人口的89.99%;从事工业的1.43万人,占在业人口的4.2%;从事建筑业的1131人,占在业人口的0.33%;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的1643人,占在业人口的0.48%;从事商业饮食物资供销及仓储业的5283人,占在业人口的1.54%;从事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的7855人,占在业人口的2.28%;从事金融保险业的349人,占在业人口的0.1%;国家机关、政党和群众团体干部为3143人,占在业人口的0.92%;从事其他行业的556人,占在业人口的0.16%。 在业人口中,男性18.69万人,女性15.56万人,分别占在业人口的54.57%和45.43%;在从事农牧渔业的劳力中,农业30.29万人,占在业人口的98.26%,牧业(专业)3212人,占1.11%;渔业(专业)1022人,占0.31%;林业(专业)1113人,占0.32%。
   第六节 劳力结构
   一 适龄劳力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落实,少年儿童的比率逐步减少,青壮年劳力日益增多。1952年全县有劳力适龄人口(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14.4万人,占总人口的41%;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有劳力适龄人口20.14万人,占总人口的46%;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劳力适龄人口34.87万人,占总人口的54.5%。1986年,全县劳力适龄人口37.45万人,占总人口的55%,其中男劳力20.75万人,占劳力适龄人口的55.4%,女劳力16.7万人,占劳力适龄人口44.6%。按类型来分:1986年全劳力共26.35万人,占总人数的38.7%,其中男16.69万人,女9.65万人;半劳力11.11万人,占总人口的16.3%,其中男4.06万人,女7.05万人。
   二 劳力负担 耕地负担:1952年全县有农村劳力14.13万个,占全县总劳力的98%,其中全劳力7.54万个,占农村劳力的53.4%,半劳力6.59万个,占农村劳力的46.6%,平均每个劳力实际负担耕地4.5亩;1964年全县有农村劳力15.72万人,占全县总劳力的78%,其中全劳力9.91万个,占农村劳力的63%,半劳力5.81万个,占农村劳力的37%,平均每个劳力实际负担耕地3.9亩,比1952年减少0.6亩;1982年全县有农村劳力28.42万个,占全县总劳力的81%,其中全劳力15.36万个,占农村劳力的54%,半劳力13.06万个,占农村劳力的46%,每个劳力实际负担耕地2.1亩,比1952年减少2.4亩,比1964年减少1.8亩;1986年有农村劳力31.85万个,占全县总劳力的85%,其中全劳动16.95万个,占农村劳力53.2%,半劳力14.9万人,占农村劳力的46.8%,平均每个劳力负担耕地1.83亩,比1982年减少0.27亩,比1952年减少2.67亩。 人口负担:按全县总劳力计算,1952年每个劳力负担2.5人,1964年负担2.2人,1982年负担1.9人,1986年负担1.8人。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保险日益增多,劳力的经济负担逐步减轻。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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