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石江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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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07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石江镇
分类号: K901.6
页数: 2
页码: 64-6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洞口县石江镇城镇文化、农业、工业、教育发展等情况。
关键词: 城市文化 集镇文化 石江镇

内容

石江镇位于县境东部,属石江区管辖,系乡级镇。东南与黄桥镇邻近,西南与青龙乡接壤,西北与江潭乡交界,东北与树林乡相连。辖兴隆、象石湾2个居委会和蔬菜、大塘、鳌埠、高家、文家、黄市、可风、严塘、黄井、上台、中山、干木、雷雨、穿石、歇凉界15个村。全镇6704户,2728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047人。总面积40034亩,折合26.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2%,其中耕地12839亩,人平0.47亩,柑桔1103亩,茶叶473亩,用材林5835亩,经济林83亩,疏林及荒山564亩,基建及其它用地19137亩。镇东峭石壁立,江水石下东流,故名石下江,简称石江。民国期间,属武冈县石江乡。19:9年,新中国建立后,属武冈县第三区,1950年6月改属武冈县第十一区。1952年建县后,属洞口县第七区,管辖范围包括当时的石江镇和可风、落马、鳌埠等乡;1958年属石江人民公社;1961年,分设石江镇和双江人民公社,同年9月双江公社改为大塘公社;1985年大塘乡并入石江镇,同时将树林乡的中山村、青龙乡的歇凉界村、江潭乡的干木村、穿石村划归石江镇管辖。附近煤、铁储量丰富。清宣统三年(1911年)境内枫木坳办有私营小炼铁厂。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在镇内大办工业,先后兴建炼铁、炼油、造纸、氮肥、皮件、毛巾、工具、塑料、瓷器、建材、电线等厂矿。1986年工农业总产值2652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9.2%,其中工业215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1.3%。农产品稻谷、棉花、辣子颇丰;特产柿饼、烤烟著名;集市贸易活跃,为洞口东部的重要市镇。水陆交通便利,320国道线穿镇而过,石(石江)邓(武冈县邓家铺)、石(石江)高(高沙)、石(石江)山(山门)等公路在这里交汇,设有汽车站,每天都有通向邻县及县内各区的客班车。镇内有高中1所、初中2所、小学15所与县石江新华书店、县石江电影院、镇文化站、镇广播站和业余祁剧团,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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