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洞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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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06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洞口县
分类号: K921.64
页数: 8
页码: 54-61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洞口县行政区域1949年10月10日武冈解放,10月18日成立武冈县人民政府,11月全县划为6个区37个乡、镇,洞口境内属二、三、五区,共15个乡。
关键词: 地理 行政 区域

内容

1949年10月10日武冈解放,10月18日成立武冈县人民政府,11月全县划为6个区37个乡、镇,洞口境内属二、三、五区,共15个乡。
  1950年,邵阳督察专员公署行文,元月将武冈县六区的紫云乡划归新宁县,3月将武冈县四区的唯一、古峰、双清、四望、长乐、金龙6个乡划归邵阳县,将武冈县三区的紫阳乡和黄桥、石江2乡的一部分及五区治平乡的一部分划归隆回县,下余29乡、镇,仍划为6个区。洞口境内属三、五、六区的15个乡。
   1951年6月武冈县调整行政区划,全县划为12个区、157个乡、镇。洞口境内占7个区、ε0个乡、镇。
  1951年上级决定武冈与洞口分县,于9月30日成立武冈县雪峰办事处,将洞口境内80个乡、镇划归洞口管辖,后又将十一区的南岳乡划归隆回管辖,实际划给洞口县的只有79个乡、镇,至1952年4月洞口正式建县后,全县设9区、5镇、268个乡。
  三、1953年调整乡的规模,区、镇不变,268乡并为160乡。
  四、1956年撤区并乡,全县置高沙、洞口、石江3镇,置平溪、木瓜、花鼓、鼓楼、长塘、江口、溪、月溪、渣坪、桥头、花园、石桥、太平、茶铺、洪茂、马鞍、大水、石背、黄桥、金田、杨林、青龙、江潭、双江、竹市、岩山、山门、石桥、花桥、水东、横溪、桐山32乡。
   五、1958年废乡建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全县置15个人民公社,辖5镇、217个大队。
   六、1961年调整行政区划,设8区、3镇、49公社。
  七、1966年再次调整行政区划。洞口区并马渡入木瓜,全区为1镇5社;江口区并宝瑶入溪,全区为4社;桥头区并四合入桥头,全区为4社;高沙区并迴龙入大水划归竹市区管辖,全区为1镇5社;竹市区并菱角入岩山,加上大水,全区亦为5社;石江区并江洲入江潭,全区为1镇4社;黄桥区并龙潭入黄桥、并观音入石背、并东边入金田,再从黄桥公社划出一部分恢复黄桥镇,全区为1镇4社;山门区并和平入山门、并拦河入石柱,全区为7社。全县为8区,辖4镇、38公社。其他公社名称与前表同。
   八、1969年3月洞口镇从洞口区划出升为区级镇,定名为洞口县城关镇。1975年,从山门公社划出一部分恢复山门镇。全县为8区、1区级镇,辖38社、4镇(乡级镇)。
   九、1981年从洞口区洞口公社划出大桥、平溪、高渡、渡头、高仓5个大队加上原城关镇管辖的平清、竹山、花山、新平大队,新建城郊公社,属城关镇管辖,1985年撤销城郊公社,所属大队归城关镇直接管辖,全县为8区、1区级镇,辖39社、4镇。
   十、1985年改公社为乡、镇,分别将太平、黄桥、大塘、山门公社并入高沙、黄桥、石江、山门镇;将竹市、江口、桥头公社分别改为竹市、江口、毓兰镇;其余公社改名为乡。调整后全县为8区、1镇(区级镇),辖7镇、31乡。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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